加強地方政府合作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發稿時間:2011-08-30 00:00:00
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zhong) 多,區域經濟社會(hui) 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加快形成區域協調互動機製,深化區域合作,為(wei) 各地充分發揮自身的比較優(you) 勢、促進生產(chan) 要素合理流動和優(you) 化配置,進而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增強區域發展的協調性提供組織和機製保障,是推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加快全麵建設小康社會(hui) 進程的一項重大任務。目前,地方政府間的橫向聯係日益增強、合作形式日益多樣,推動了我國不同地區之間的協調發展。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合作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方麵的重要作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推進我國區域開發網絡化擴散,優(you) 化地方政府合作基礎。推進我國區域開發格局逐步從(cong) 增長極集聚、主導軸集聚向網絡化擴散的方向轉變,在東(dong) 部、中部和西部各個(ge) 大區域範圍內(nei) 製定多個(ge) 次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在每個(ge) 次區域內(nei) 分別培育和形成自己的次區域經濟發展中心,扶持一批區域性中心城市。引導、促進這些城市不斷完善基礎條件,大力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產(chan) 業(ye) 體(ti) 係,形成若幹具有較強帶動作用的區域性增長極。通過各個(ge) 次區域經濟中心帶動更多地區經濟的發展。這樣,雖然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條件和基礎存在差異,但多個(ge) 次區域經濟發展中心有利於(yu) 區域內(nei) 部不同地區之間開展平等合作,促進經濟與(yu) 資源空間分布的平衡與(yu) 協調,防止因經濟的過度集中帶來要素成本增加、交通擁擠等不利影響。區域內(nei) 部各個(ge) 次區域中心的發展,還有利於(yu) 區域內(nei) 部產(chan) 業(ye) 的分工與(yu) 專(zhuan) 業(ye) 化,可以促進區域內(nei) 部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的橫向合作與(yu) 競爭(zheng) 。
培養(yang) 和提升地方政府的合作意識和能力。合作才能共贏。在緊密合作中推進區域經濟一體(ti) 化是當今時代發展的潮流和趨勢。合作不僅(jin) 是微觀層麵企業(ye) 間的合作,也是宏觀層麵公共產(chan) 品和服務供給的合作。新的時代背景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強區域經濟合作,為(wei) 企業(ye) 提供更好的公共產(chan) 品和公共服務,創造有利的競爭(zheng) 條件和發展環境,從(cong) 而留住原有資源並吸引新的資源。近年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內(nei) 部各地區以及與(yu) 外部一些地區的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麵都進行著卓有成效的合作。但是,由於(yu) 一些地方政府對合作與(yu) 共贏的公共管理理念還存在認識上的偏差,缺乏合作的積極性,影響了區域協調發展的進程。因此,應加強對地方政府合作共贏理念的引導及合作成功案例的宣傳(chuan) 推廣,提高地方政府通過有效合作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能力。
增強中央政府深化區域合作管理的職能。局部利益與(yu) 整體(ti) 利益未必總是一致的。地方政府處理好局部的現實利益、長遠利益和區域發展整體(ti) 利益的關(guan) 係,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與(yu) 引導。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加快,也內(nei) 在地需要中央政府著力加強深化區域合作管理的職能建設,處理好區域合作中的規劃、監督、資金分配和利益平衡等問題。通過國家層麵的統一規劃,使各地區產(chan) 業(ye) 錯位發展、相互銜接。中央政府既應對國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的落實進行監督,也應對各種形式的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協議的實施情況和利益分配補償(chang) 情況進行監督。
健全區域性協調機製。目前,地方政府之間達成的協議往往采取會(hui) 議紀要和備忘錄的形式,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也沒有一個(ge) 組織能夠對這些協議的執行進行強有力的監督。對於(yu) 一些重要的跨行政區的區域合作組織,應賦予其一定的行政管理職能,如規劃權、監督權、資金分配權等,保證區域合作組織能夠真正發揮協調作用。探索建立區域合作發展基金,由區域合作組織成員聯合出資,用於(yu) 引導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生態治理、區域信息平台建設等公共服務領域。探索建立生態保護區與(yu) 生態受益區、資源產(chan) 區與(yu) 資源加工區、糧食主產(chan) 區與(yu) 糧食主銷區之間的利益分享機製。在現有區域合作組織的基礎上,完善區域合作的政策協調機製、利益協調機製、爭(zheng) 議解決(jue) 機製和廣泛參與(yu) 機製。
(執筆:亢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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