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助力法治發展進步
發稿時間:2019-07-05 14:25:44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
■信息革命深刻而全麵地改變著人們(men) 的生產(chan) 生活方式、社會(hui) 組織方式、國家治理機製、法律規製方式。信息技術為(wei) 法治政府建設賦能,極大優(you) 化司法業(ye) 務和流程,為(wei) 現代法治創造新工具、注入新動能。
■信息技術是把“雙刃劍”,它在造福人民、助力治理的同時,也帶來一係列現實和潛在的法律問題。解決(jue) 好這些問題,將互聯網這個(ge) 最大變量變為(wei) 最大增量,需要我們(men) 有更高超的治理能力和法律智慧。
■在探尋信息時代法治發展規律的同時,還應把握技術發展規律、研究產(chan) 業(ye) 發展規律,並將它們(men) 有機融合,運用新思維,擁抱新技術,形成網絡法治新方案。
凡益之道,與(yu) 時偕行。習(xi) 近平同誌指出,“縱觀世界文明史,人類先後經曆了農(nong) 業(ye) 革命、工業(ye) 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產(chan) 業(ye) 技術革命,都給人類生產(chan) 生活帶來巨大而深刻的影響。”當前,信息技術是全球研發投入最集中、創新最活躍、應用最廣泛、輻射帶動作用最大的技術創新領域,是全球技術創新的競爭(zheng) 高地。信息革命引發生產(chan) 方式新變革,開創人類生活新空間,拓展國家治理新領域,同時也給人類社會(hui) 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問題是時代的聲音,法律是解決(jue) 問題的方案之一。信息化呼喚法治規範引領,也為(wei) 法治創造新工具、注入新動能、提出新議題、創造新空間,描繪現代法治的嶄新圖景。
創造法治新工具
以信息技術為(wei) 依托,互聯網、通信網、計算機係統、自動化控製係統、數字設備及其承載的應用、服務和數據等,在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構建了與(yu) 物理空間並存交融的網絡空間,深刻而全麵地改變著人們(men) 的生產(chan) 生活方式、社會(hui) 組織方式、國家治理方式、法律規製方式。網絡空間已經成為(wei) 突破時空限製的信息傳(chuan) 播新渠道,驅動創新發展的新引擎,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新平台,事關(guan) 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新疆域。網絡技術也為(wei) 新時代全麵依法治國創造新工具、注入新動能。
加速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為(wei) 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新手段。我們(men) 要建設的法治政府是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yan) 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利用信息技術,科學決(jue) 策所依賴的公眾(zhong) 討論和意見征集能夠以更加便利的方式進行。利用大數據分析輿情,可以更好了解人心所向、民意所指,讓行政決(jue) 策更為(wei) 科學精準。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政務公開、推行電子政務,構建全流程一體(ti) 化在線服務平台,可以打造陽光政務、智慧政府。“互聯網+政務”讓為(wei) 民服務、依法行政和嚴(yan) 格執法具有更強大的依托。另外,數字時代的第三方支付、聯合信用懲戒等可以有力推動社會(hui) 誠信建設,促進全民守法水平得到極大提升。
塑造新思維新方法,優(you) 化司法業(ye) 務和流程。在司法實踐中,人力與(yu) 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運行新模式正在形成。電子卷宗自動生成、案件信息自動檢索、法條案例自動推送等,使法官檢察官能夠從(cong) 大量重複性勞動中解放出來。將人工智能要素式提取和類型案件要件式解構相結合,能推進婚姻家庭、合同、勞動爭(zheng) 議等民商事案件要件化、標準化審理。特別是在調解案件、程序性裁定、小額訴訟等簡易案件中推廣使用令狀式、格式化裁判文書(shu) ,可以提高司法質量和效率。法律文書(shu) 智能分析校對係統可以幫助司法人員及時發現和糾正邏輯錯誤、事實證據遺漏、法條引用錯誤等,提高法律文書(shu) 質量。運用大數據技術研發偵(zhen) 查監督平台、公訴證據分析係統、數字化出庭係統等檢察智能輔助係統,可以為(wei) 檢察官提供證據分析、期限預警、辦案瑕疵提示等幫助。更高水平的審判智能輔助係統,可以為(wei) 法官提供類案推送、裁判比對、數據分析等服務,對偏離度過大的案件自動預警、及時評查,實現人工智能與(yu) 人的智能相互疊加。
提出法治新議題
法律作為(wei) 上層建築,是由經濟基礎決(jue) 定的。信息技術對當今時代的生產(chan) 生活方式產(chan) 生重大影響,也孕育法治發展的新環境。在信息技術的催化作用下,人類正從(cong) 以化石能源消耗為(wei) 驅動的高能耗、高汙染發展模式,轉向以智能互聯為(wei) 驅動的智慧、高效發展模式。然而,信息技術是把“雙刃劍”,它在造福人民、助力治理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係列現實和潛在的法律問題。
比如,在公司治理上,一係列平台型互聯網企業(ye) 誕生,形成新經濟形態。平台作為(wei) 互聯網時代最典型的連接者,不僅(jin) 提供信息撮合服務,更融入新業(ye) 態的價(jia) 值鏈條中,從(cong) 而對傳(chuan) 統侵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行政規製等構成不小衝(chong) 擊、帶來新的挑戰。在個(ge) 人權益保障上,個(ge) 人隱私泄露、個(ge) 人信息交易等成為(wei) 亟待解決(jue) 的重大隱患。在產(chan) 業(ye) 發展上,隨著信息和數據采集、存儲(chu) 、加工、傳(chuan) 輸、利用技術的發展,數據權屬、跨境流動等新問題不斷出現,內(nei) 容治理、數據跨境、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一係列網絡安全立法以及區塊鏈、人工智能的規製,對傳(chuan) 統法治提出新要求。在信息傳(chuan) 播上,社交媒體(ti) 、自媒體(ti) 、短視頻等互聯網媒體(ti) 和應用的興(xing) 起,不僅(jin) 改變了內(nei) 容生產(chan) 和傳(chuan) 播方式,還催生出網絡信息傳(chuan) 播權、人工智能生產(chan) 物著作權等新問題,豐(feng) 富了傳(chuan) 播法治、知識產(chan) 權保護等理論和實踐。在技術進步上,人工智能日新月異,不僅(jin) 帶來“機器人是不是人”的困惑,還可能帶來失業(ye) 、人工智能武器化等棘手問題。在國際治理方麵,麵對網絡霸權主義(yi) ,如何維護網絡主權與(yu) 國家安全,是信息時代國際法必須直麵的新挑戰;等等。
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沒有信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解決(jue) 信息技術發展帶來的問題,有的需要拓展傳(chuan) 統法治的覆蓋範圍,有的則要對傳(chuan) 統法治做根本改造,還有的傳(chuan) 統法治未曾麵對、需要信息時代法治給出答案。有效應對問題和挑戰,將互聯網這個(ge) 最大變量變為(wei) 最大增量,需要我們(men) 有更高超的治理能力和法律智慧。
形成法治新方案
麵對信息革命對法治提出的挑戰,麵對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新問題,我們(men) 需要以新思維、新方法提出新理論、新方案。
運用新思維,擁抱新技術,網絡法治新方案不斷形成。習(xi) 近平同誌強調,“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近年來,我國積極落實關(guan) 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責任,要求行業(ye) 、企業(ye) 承擔好主體(ti) 防護責任,主管部門履行好監管責任。依法嚴(yan) 厲打擊網絡黑客、電信網絡詐騙、侵犯公民個(ge) 人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切斷網絡犯罪利益鏈條,持續形成高壓態勢,維護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出台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一係列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斷完善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等傳(chuan) 統法律,逐步形成涉及麵廣泛的網絡法律體(ti) 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依法治理,成為(wei) 我國網絡空間治理的鮮明特色。
在探尋信息時代法治發展規律的同時,還應注重把握技術發展規律、研究產(chan) 業(ye) 發展規律,並將其融合運用,推動網絡法律體(ti) 係更加完善。在產(chan) 業(ye) 發展和市場監管上,相關(guan) 法律的立改廢釋活動,嚴(yan) 厲打擊了網絡黑產(chan) 業(ye) 和破壞網絡正常運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和網絡安全。在新技術新應用上,麵對共享經濟給社會(hui) 治理帶來的新問題,人工智能、無人機、無人駕駛汽車等對傳(chuan) 統行業(ye) 規則提出的新挑戰,以及刷單炒信、網絡黑公關(guan) 和壟斷對市場秩序的破壞,有關(guan) 部門在維護市場活力、支持技術創新、保障個(ge) 人權益的同時,出台網約車和無人駕駛汽車監管規章等,探索無人機和人工智能規範方式,推動網絡法治的整體(ti) 框架逐步形成、不斷完善。
法與(yu) 時轉則治,治與(yu) 世宜則有功。信息革命不僅(jin) 推動產(chan) 業(ye) 轉型、生活變化,也催生新的治理機製,形成新的法治理論和實踐。我們(men) 應站在信息時代的前沿,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帶來的寶貴機遇,不斷推動信息時代法治發展進步。
(執筆:支振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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