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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治中國

發稿時間:2019-07-01 15:17:00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主席習(xi) 近平29日簽署發布特赦令,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一次會(hui) 議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關(guan) 於(yu)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jue) 定,對九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

  特赦令在社會(hui) 各界引起強烈反響,大家一致認為(wei) ,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既承續了中華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又是推進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重要舉(ju) 措,有利於(yu) 弘揚憲法精神,為(wei) 全麵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yi) 和法治意義(yi) 。

  彰顯依憲治國理念,樹立憲法權威

  “作為(wei) 一項重要的刑事政策措施,特赦的時間點一般均選在國家重要紀念日或節假日。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也是‘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進入曆史交匯期的關(guan) 鍵之年,是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曆史進程中的重要節點。此時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無疑是一項展示黨(dang) 的執政理念和執政能力、營造節日祥和喜慶氛圍的重大政治決(jue) 定和法治舉(ju) 措,不僅(jin) 能夠發揮特赦製度所固有的救濟法律不足、平衡社會(hui) 關(guan) 係、調節利益衝(chong) 突之刑事政策功能,也更能凸顯一係列重大的時代價(jia) 值。”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高銘暄表示,此次依法特赦是憲法修改後直接以憲法為(wei) 依據的一次重大憲法實踐活動,是實施憲法規範的最直接體(ti) 現,有助於(yu) 進一步彰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之法治理念,樹立憲法的權威。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王平認為(wei) ,此次特赦的對象範圍在2015年特赦四種類型服刑罪犯的基礎上,又增加了五種類型的服刑罪犯,共有九種類型服刑罪犯被列入此次特赦對象範圍,“這充分彰顯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推行法安天下、德潤人心仁政的執政自信和製度自信。”他認為(wei) ,此次特赦對象重點突出、特赦實體(ti) 標準慎重有度、特赦程序依法進行,兼顧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hui) 效果三者的有機統一,有利於(yu) 弘揚全麵依法治國理念,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展現了我國人權司法保障水平,值得充分肯定。

  “此次特赦充分體(ti) 現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體(ti) 現了寬嚴(yan) 相濟的刑事政策,有利於(yu) 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陰建峰表示,加強人權保障和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至罪犯的人權司法保護,是我國憲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適時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是我國人權司法保障的一次具體(ti) 體(ti) 現,生動展現了我國人權司法保障水平,也體(ti) 現了我國刑罰寬宥、人道的精神,“繼2015年特赦之後,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再次實行特赦,特赦的決(jue) 定和實施都在實踐中得到檢驗,有助於(yu) 促進特赦的常態化運作,對中國特色赦免製度的法治化、規範化的不斷完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積極審慎、依法辦理,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檢驗

  依據憲法和法律有關(guan) 規定,我國對特赦決(jue) 定的執行具體(ti) 程序是由司法行政機關(guan) 和其他刑罰執行機關(guan) 提請特赦,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檢察院監督特赦實施。如何積極審慎、依法辦理特赦,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起特赦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yi) ,是社會(hui) 公眾(zhong) 十分關(guan) 心的問題。

  “從(cong) 特赦案件辦理環節看,監獄承擔著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決(jue) 定確定的特赦對象、範圍、條件、標準,依法向法院提請特赦建議,並在法院裁定後,依法將罪犯予以釋放的法定職責。我們(men) 將堅決(jue) 貫徹落實主席特赦令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決(jue) 定,切實做好特赦各項工作,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我們(men) 的神聖職責。”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副局長李靜表示,2015年,全國監獄係統完成了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工作任務,健全完善了特赦工作製度,積累了一定經驗,“時隔4年再次特赦,我們(men) 將指導全國監獄係統嚴(yan) 格依照這次特赦的法定條件和標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法辦理每一起特赦案件,確保辦理的每一件特赦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曆史的檢驗。”

  公安部十三局副局長遊蓉表示,公安機關(guan) 在此次特赦工作中承擔著羈押在看守所擬特赦對象依法進行摸排、核查,以及對其他擬特赦對象進行現實危險性評估、後續幫教安置等工作,“我們(men) 將對照特赦標準,全麵細致摸排,紮實調查取證,及時提請裁定,做到適用法律準確,報請程序合法。同時,加強對在押罪犯的談話教育,一方麵促使被特赦罪犯感恩黨(dang) 和國家,另一方麵發揮特赦感召效應,教育其他罪犯努力改造,早日回歸社會(hui) 。”

  在河南第二監獄監獄長陳好彬看來,特赦能夠激發服刑罪犯的改造積極性,“特赦一般要經過5道程序、2次公示才能呈報審判機關(guan) 裁定。我們(men) 成立了特赦工作專(zhuan) 門領導小組,嚴(yan) 格篩查、嚴(yan) 格標準、規範程序、完備手續,讓特赦經得起法律考驗,經得起監督考驗。”

  在法治軌道上進行,實現政治效果、社會(hui) 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

  “在這次特赦中,人民法院承擔了特赦案件的審理任務,這是黨(dang) 和國家交給人民法院的神聖而光榮的任務。作為(wei) 法院審判人員,我們(men) 深感責任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審監庭副庭長羅智勇說,與(yu) 上次特赦相比,此次特赦的對象覆蓋更廣、情況更為(wei) 複雜、麵對的問題更多,各中央政法機關(guan) 製定的實施辦法對特赦具體(ti) 操作規程進行了周密詳細規定,並同步發布統一規範的法律文書(shu) ,使憲法關(guan) 於(yu) 特赦的規定更具可操作性,“從(cong) 特赦決(jue) 定的作出和特赦令的發布,到特赦的報請、裁定、製定,都是嚴(yan) 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辦理,一切都在法治軌道上進行,充分體(ti) 現了依法依規、公開公正、程序規範的鮮明特征,必將成為(wei) 維護憲法權威、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舉(ju) 措。”

  在此次特赦中,檢察機關(guan) 承擔著法律監督的重要職責,不僅(jin) 要對刑罰執行機關(guan) 擬報請特赦的罪犯,及時出具明確的傾(qing) 向性意見,還要對特赦實施工作全程同步監督,對不符合特赦範圍、條件的,提出檢察意見並督促糾正。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檢察官周偉(wei) 表示,在特赦檢察工作中,檢察機關(guan) 要全麵履行好各項法律監督職責,依法審慎做好每一起特赦案件的法律監督工作,“我們(men) 將始終堅持嚴(yan) 格依法、準確及時、注重實效、加強協作的法律監督原則,確保法律監督工作的政治效果、社會(hui) 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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