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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品納入醫保後消失?專家:政策落地尚需時日

發稿時間:2019-07-01 14:56:41   來源:法製日報  

  近日,一篇《抗癌靶向藥,卻在進入醫保後消失了!》的報道引起廣泛關(guan) 注。報道內(nei) 容顯示,不少癌症患者稱,很多腫瘤藥物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後,反而在醫院“消失”,開不到了。

  《法製日報》記者對此谘詢了江西省某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李龍(化名)。

  李龍告訴記者:“這種情況確實會(hui) 存在。”據李龍介紹,抗癌靶向藥具有有效性和價(jia) 格昂貴的特點,其中大部分藥品隻能在指定的藥房購買(mai) ,而不是通過醫療機構,且需要審批,病症和所購買(mai) 藥品要對應;其次,醫生也可以給患者開部分此類藥品,但必須是指定的醫生才有資格開,這些醫生在醫保局的係統裏都有登記。

  治療效果因人而異

  限購防止藥品濫用

  據李龍介紹,指定的藥房都是級別比較高的,並非所有的藥房都可以售賣抗癌靶向藥。患者去這些藥房購買(mai) 此類藥品隻須自付30%,剩下的70%由醫保局和藥房結算。

  李龍說,患者無法直接購買(mai) 抗癌靶向藥,需要提供病理的診斷證明和基因診斷的證明,因為(wei) 這些特效藥的治療效果會(hui) 有個(ge) 體(ti) 差異,要看患者的體(ti) 質是否適合吃此類藥品。

  例如,西妥昔單抗(愛必妥)是治療腸癌的,但主要對RAS基因野生型轉移性結腸癌患者有顯著的治療效果。因此,在審批此藥時必須要看基因報告,如果基因報告達不到要求,係統是不會(hui) 把此藥批給患者的。

  “如果完全放開,一些患者確診腫瘤之後,又無法進行手術,那麽(me) 就會(hui) 在不清楚是否有效的情況下,購買(mai) 此類藥品來服用,而且此類藥品醫保報銷後的價(jia) 格許多患者都可以接受,容易造成特效藥的濫用。”李龍說。

  按照李龍的說法,在江西,可以買(mai) 到此類藥品,隻是購買(mai) 途徑比較難。

  天津某醫院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詢問腫瘤科室的醫務人員,一般可以開具的常用抗癌靶向藥隻有兩(liang) 種,如果患者要求購買(mai) 其他藥品,醫務人員會(hui) 建議去其他醫院購買(mai) 。但如果認識醫院領導,那麽(me) 各類特效藥品都有,需要哪種都可以購買(mai) 。

  為(wei) 什麽(me) 會(hui) 出現這種情況?

  北京某醫院的醫務人員告訴記者:“藥品納入醫保報銷就會(hui) 占用醫院的醫保基金。每個(ge) 醫院都會(hui) 受到醫保局的年基金限額。全國醫保基金緊缺,每個(ge) 醫院分配到的總額,都不及醫院給病友報銷的總量,而這些藥品更加會(hui) 加重醫院負擔。”

  李龍分析稱,第一個(ge) 原因是如今藥品零差價(jia) ,而特效藥一般又很貴,導致許多醫療機構沒有積極性做這件事;第二個(ge) 原因就是可能會(hui) 影響藥占比(患者在就醫過程中,買(mai) 藥的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且采購不方便,幹脆就不賣了。

  李龍認為(wei) ,如今江西省的做法還是可行的,將大部分特效藥委托指定有資質的大型醫藥連鎖企業(ye) 銷售,這樣就和醫療機構沒有關(guan) 係了,不會(hui) 受到藥占比和零差價(jia) 等因素的影響。

  抗癌藥品部分斷貨

  政策落地尚需時日

  對於(yu) 抗癌靶向藥納入醫保後“消失”的這種現象,專(zhuan) 家們(men) 又是怎麽(me) 看的呢?

  “出現這種現象和醫保的付費能力有關(guan) ,醫保就像水池裏的水,水分配給誰、分配多少應該有它的規則,而且要符合科學性的要求。”北京大學衛生法學教研室主任、衛生法學教授王嶽說。

  王嶽認為(wei) ,這次腫瘤藥物進入醫保目錄有些倉(cang) 促,不符合科學決(jue) 策的要求,把腫瘤藥物納入醫保目錄,無疑給醫保帶來了很大的資金壓力。

  王嶽分析稱,國家醫保做了這個(ge) 決(jue) 定,各地醫保都要相應地執行,而各地的醫保財務狀況是不同的,有錢的地方可能會(hui) 好一些,沒錢的地方就會(hui) 差很多。“在全國醫保資金不是一盤棋的情況下,如何去製定醫保政策,還是要因地製宜。”王嶽對記者說。

  中國衛生法學會(hui) 常務理事、中國醫院協會(hui) 醫療法製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常務副主任委員鄭雪倩認為(wei) ,將17種抗癌藥品納入醫保目錄並確認醫保支付標準,目的在於(yu) 減輕患者的用藥負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相關(guan) 的政策逐步落地,談判藥品按醫保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台上公開掛網,以確保醫療機構和藥店可以根據需求進行采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國醫療機構和藥店按談判價(jia) 格采購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總量約為(wei) 184萬(wan) 粒(片/支),采購總金額5.62億(yi) 元,與(yu) 談判前價(jia) 格相比節省采購費用9.18億(yi) 元,累計報銷人次4.46萬(wan) 人次,報銷金額2.56億(yi) 元,醫保報銷後費用負擔降低超過75%。

  “談判藥品納入醫保後確實為(wei) 患者減輕了很大的經濟負擔,有些藥品在醫保報銷後,患者的費用負擔整體(ti) 降低可達80%。”鄭雪倩對記者說。

  鄭雪倩告訴記者,自去年10月以來,確實有過患者在醫院買(mai) 不到藥的相關(guan) 報道,造成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可能有多種。首先,國家醫保局的政策發布以後,需要通過各省逐步落實,以及社保部門、衛健委等行政部門的協同和藥品企業(ye) 的協作,並調整信息係統,製定各類管理規範。過程龐大且繁複,政策的最終全麵落實勢必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過程。

  其次,對於(yu) 藥品企業(ye) 而言,其藥品首次進入醫保目錄具有戰略意義(yi) 。進入醫保目錄後,為(wei) 了進一步擴大市場,藥品企業(ye) 有可能進行一定的調整,執行過程中也有可能出現暫時性的藥品斷供,從(cong) 而引發患者買(mai) 不到藥的情況。例如,之前出現過某種談判藥品的斷供,就是企業(ye) 進行生產(chan) 環節的調動而導致的。

  最後,目前確實存在醫療機構考慮控製藥占比、按病種收費、醫保費用限製撥付等因素,從(cong) 而限製購進或者使用相關(guan) 藥品的問題。

  “17種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的政策落實是一個(ge) 繁複而細致的過程,在政策出台初期,任何一個(ge) 細微的環節沒有匹配好,都有可能造成患者買(mai) 不到藥。但我們(men) 應該看到,相關(guan) 行政部門正在出台各項政策和辦法,積極配合推進談判藥品的落實。”鄭雪倩說。

  合理使用醫保資金

  積極提供綜合服務

  對於(yu) 如何改變這種現狀,王嶽說,基本醫療保險應該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但應該更多地使用傳(chuan) 統藥物或者經典藥物,不是新特藥;要合理使用醫保資金,科學民主地作出決(jue) 策,比如在決(jue) 策過程中要有聽證會(hui) ,邀請腫瘤病人以及地方醫保的管理人員參與(yu) 。

  “實際上,到目前沒有一種藥物可以殺死腫瘤細胞,我們(men) 現在說的藥物隻能起到一種延命的作用,也並非對所有人都有效,靶向藥物很多,有效率隻有20%至30%。同時,醫院並沒有相應的介紹。這導致人一旦得了腫瘤病,就似乎隻能用藥,因此在中國甚至全世界各地買(mai) 藥。”王嶽說。

  王嶽認為(wei) ,今後努力的空間主要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是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和合理分配,另一方麵是對腫瘤病人要提供生理、心理、社會(hui) 三個(ge) 維度的現代醫學綜合服務。

  在鄭雪倩看來,國家政策為(wei) 談判藥品的落實起到強有力的保障作用。

  為(wei) 確保患者的正常用藥和藥品的正常供應,國家醫保局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在去年11月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做好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執行落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相關(guan) 部門和機構做好掛網采購和支付以及配套管理政策的完善工作。要求保障藥品供應,完善腫瘤診療規範和抗腫瘤藥物臨(lin) 床應用指南,促進抗腫瘤藥物在臨(lin) 床規範中合理應用。

  同時,《通知》明確,各地醫保、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對談判藥品執行情況提出具體(ti) 要求,加強指導和調度,不得以費用總控、藥占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wei) 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與(yu) 合理用藥需求;做到對患者確實的幫助,要求各省、各地市加快政策的落實和管理,同時縮短與(yu) 企業(ye) 的協調和平台技術調整的時間;談判藥品的生產(chan) 企業(ye) 應嚴(yan) 格遵守簽約協議,不得主動斷供,確保藥品在全國範圍內(nei) 的保障供應;醫療機構應進一步推動醫保資金的合理使用,根據腫瘤診療規範和用藥臨(lin) 床指南及臨(lin) 床用藥需求,配備必需藥品,優(you) 化用藥結構,充分發揮臨(lin) 床藥師的作用。

  “綜上,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是抗癌藥降價(jia) 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應多方位、多角度推動藥品價(jia) 格的下降,而不能單單依靠醫保。目前,各地抗癌藥降稅降價(jia) 政策逐步落地見效,各省通過開展抗癌藥省級專(zhuan) 項采購,已有千餘(yu) 種抗癌藥降價(jia) ,平均降幅10%。加快藥品一致性評價(jia) ,推進仿製藥的研製和上市都是降低藥品價(jia) 格的重要方式。”鄭雪倩說。(韓丹東(dong) 薑珊 晏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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