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全生命周期實行“最嚴格”管理
發稿時間:2019-07-01 14:23:58 來源:經濟日報
6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表決(jue) 通過了疫苗管理法,這是我國首次就疫苗管理單獨立法。該法律明確提出,疫苗應該實行最嚴(yan) 格的監管,對疫苗的研製、生產(chan) 、流通、預防接種全過程提出了特別的製度和規定;嚴(yan) 厲打擊疫苗違法行為(wei) ,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cong) 重追究刑事責任,鮮明地體(ti) 現了“最嚴(yan) 格”管理原則——
6月29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一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疫苗管理法。這是我國首次就疫苗管理單獨立法。
疫苗關(guan) 係人民生命健康,也關(guan) 係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過去,我國曾經是世界上乙肝病毒威脅最嚴(yan) 重的國家之一,乙肝病毒攜帶率高達9.7%;直至2002年乙肝疫苗被納入兒(er) 童免疫規劃,目前乙肝病毒攜帶率已下降到1%以下。
目前,我國共有45家疫苗生產(chan) 企業(ye) ,可以生產(chan) 60種以上疫苗,能夠預防34種疾病,年產(chan) 能超過10億(yi) 劑次,是世界上為(wei) 數不多的能夠依靠自身能力解決(jue) 全部計劃免疫疫苗的國家之一。
疫苗管理法出台將規範疫苗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有利於(yu) 促進我國疫苗提升質量,也將增強人民群眾(zhong) 對疫苗安全的信心。
為(wei) 何單獨立法
疫苗管理法出台之前,在藥品管理法、傳(chuan) 染病防治法,以及疫苗流通和接種管理條例等有關(guan) 法律中,都對疫苗管理製度有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行政法室主任袁傑介紹,近年來,在疫苗領域發生了一些問題,特別是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發生後,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多次開會(hui) 研究,其中有一項明確要求,就是要進一步完善疫苗管理製度。全國人大作為(wei) 立法機關(guan) 立即行動起來,提出了專(zhuan) 門立法的想法。
疫苗管理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國家堅持疫苗產(chan) 品的戰略性和公益性”。“由於(yu) 疫苗活動和疫苗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它的法治建設顯得十分必要。”袁傑說,疫苗在管理上有一些特殊性,質量要求也高,所以專(zhuan) 門立法也有利於(yu) 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行性。從(cong) 法律規範上講,把分散在有關(guan) 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規定整合成一部法律,有利於(yu) 發揮製度頂層設計的權威性,同時也有利於(yu) 各有關(guan) 主體(ti) 操作。
實行“最嚴(yan) 格”監管
疫苗是特殊藥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焦紅指出,其特殊性體(ti) 現在3個(ge) 方麵:首先,疫苗涉及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其次,疫苗是預防和控製傳(chuan) 染病非常有效的公共衛生手段。“它是預防性產(chan) 品,是供健康人群使用的,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嬰幼兒(er) 。”焦紅說。再次,疫苗產(chan) 品是生物製品,生物製品在生產(chan) 過程中具有複雜性,這就意味著疫苗生產(chan) 要做到安全、有效、可控。
在上述前提下,疫苗管理法是在藥品管理法一般原則的基礎上,針對疫苗特點製定的一部特別法律。該法律明確提出,疫苗應該實行最嚴(yan) 格的監管,對疫苗的研製、生產(chan) 、流通、預防接種全過程提出了特別的製度和規定。
疫苗管理法明確了嚴(yan) 格的生產(chan) 準入製度。焦紅介紹,從(cong) 事疫苗生產(chan) 活動,除了要符合藥品管理法的一般要求之外,還應該符合行業(ye) 的發展規劃和產(chan) 業(ye) 政策,要具備適度規模和產(chan) 能儲(chu) 備,也要具備保證生物安全的製度和設施。生產(chan) 企業(ye) 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應該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其他關(guan) 鍵崗位的人員也應該具備相應的專(zhuan) 業(ye) 背景、從(cong) 業(ye) 經驗。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疾病預防控製局副巡視員崔鋼表示,在疫苗的使用環節,通俗來講就是怎樣把好的疫苗提供給群眾(zhong) ,疫苗管理法有新亮點。
疫苗管理法對於(yu) 接種單位設定了必要條件,包括機構資質、硬件條件、人員準入條件等,都有嚴(yan) 格要求。在實施預防接種工作中,對多年實踐積累下來的工作經驗進行了總結,常說的“三查七對”,就是在實施過程中醫務人員要檢查了解受種者的相關(guan) 情況,以及疫苗的有效期、疫苗的劑量、通過什麽(me) 途徑接種,等等,通過法律來規範操作。“一方麵使服務更加規範,另一方麵讓老百姓更加放心。”崔鋼說。
犯罪從(cong) 重追究刑責
一旦出現疫苗違法行為(wei) ,該如何懲處?對此,疫苗管理法作出了“最嚴(yan) 格”規定。
焦紅表示,疫苗管理法對生產(chan) 銷售假劣疫苗的,申請疫苗注冊(ce) 提供虛假數據的,以及違反相關(guan) 質量管理規範等違法行為(wei) ,設置了遠比一般藥品高的處罰;並且明確要嚴(yan) 格處罰到人,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關(guan) 鍵崗位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責任人員,要給予嚴(yan) 厲的資格罰、財產(chan) 罰和自由罰。
“法律嚴(yan) 厲打擊疫苗違法行為(wei) 。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cong) 重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以前的法律中,沒有在法律責任第一條中出現過。這次疫苗管理法在第一條就進行了規定,非常鮮明地體(ti) 現了最嚴(yan) 格的原則。”袁傑說。此外,法律還強化了信用懲戒。建立信用記錄製度,對嚴(yan) 重的行為(wei) 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規定公示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相關(guan) 人員的嚴(yan) 重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值得注意的還有,此次疫苗管理法對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專(zhuan) 門作出了規定。疫苗的異常反應,即通常所說的藥品不良反應,是由疫苗的生物特性決(jue) 定的。崔鋼介紹,接種疫苗以後出現異常反應,發生率是非常低的。我國目前已經建立了疫苗接種異常反應監測係統。如果發現可能認為(wei) 比較嚴(yan) 重的疑似異常反應,受種者要及時就診。接到就診者,接種單位、醫療機構要及時向所在地疾控機構報告。疾控機構要組織開展調查診斷。通過調查認為(wei) 屬於(yu) 異常反應的,要把結果及時告訴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並啟動補償(chang) 工作。
崔鋼認為(wei) ,此次法律在異常反應處置方麵有一個(ge) 很大的突破,即對異常反應補償(chang) 範圍實行目錄管理。他指出,建立目錄的目的,一是便於(yu) 調查診斷和鑒定,使整個(ge) 過程更加科學規範,更加有據;二是使補償(chang) 更加合理。
推動技術進步
為(wei) 了促進我國疫苗質量進一步提升,疫苗管理法製定了一係列新規,鼓勵疫苗的創新和發展,其中包括:明確規定國家支持疫苗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促進疫苗研製和創新,將預防、控製重大疾病的疫苗研製、生產(chan) 和儲(chu) 備都納入了國家戰略。
同時,國家製定疫苗行業(ye) 發展規劃和產(chan) 業(ye) 政策,支持疫苗產(chan) 業(ye) 發展和結構優(you) 化,鼓勵疫苗生產(chan) 規模化、集約化,不斷提升疫苗生產(chan) 工藝和質量水平。
國家根據疾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製定相關(guan) 研製規劃,安排必要的資金,支持多聯多價(jia) 疫苗等新型疫苗的研製,組織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科研單位、醫療機構聯合攻關(guan) ,研製疾病預防控製急需的疫苗。
此外,鼓勵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加大研製和創新資金的投入,優(you) 化生產(chan) 工藝,提升質量控製水平,推動疫苗技術進步。對於(yu) 創新疫苗將優(you) 先審評審批。(記者 張雪 曾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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