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估的中國地方債風險
發稿時間:2011-07-04 00:00:00
關(guan) 於(yu) 中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違約的報道開始不斷見諸報端,華爾街老板們(men) 和西方媒體(ti) 甚至開始炒作由此帶來的中國銀行體(ti) 係風險和中國經濟硬著陸的風險。但華爾街的巨鱷們(men) 卻很少提到另一個(ge) 懸在全球金融市場上的“達摩克裏斯”之劍,那就是美國能否如期在八月二號之前提高其國債(zhai) 上限,從(cong) 而不至於(yu) 造成美債(zhai) 違約。
與(yu) 美國債(zhai) 務違約的可能性相比,事實上,中國的地方債(zhai) 務並不顯得十分棘手。從(cong) 基本麵上來講,一個(ge) 具有更低的政府債(zhai) 務、更高的經濟增速和更強勁資本流入的中國,其地方債(zhai) 務的風險事實上是可控的,更談不上違約可能。
按照審計署的數據,中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餘(yu) 額到2010年底約為(wei) 10.7萬(wan) 億(yi) 元,其中政府負有擔保責任和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分別占到21.8%以及62.6%,即地方政府承擔著80%的政府性債(zhai) 務,即8.6萬(wan) 億(yi) 元的償(chang) 還責任。
當然,即使這樣的一個(ge) 數字,也可能低估了中國地方政府的債(zhai) 務狀況。舉(ju) 例來說,按照審計署的數據,地方融資平台的貸款餘(yu) 額約為(wei) 5萬(wan) 億(yi) 元,而銀監會(hui) 的統計數據則超過了7萬(wan) 億(yi) 元。與(yu) 此同時,審計署僅(jin) 統計了省市縣三級政府,鄉(xiang) 鎮一級政府的債(zhai) 務問題並未包含在內(nei) 。因此,地方政府的整體(ti) 債(zhai) 務餘(yu) 額應該大於(yu) 審計署的公布的10.7萬(wan) 億(yi) 元。
中國地方政府出現的巨額債(zhai) 務,尤其是地方融資平台出現的債(zhai) 務,事實上與(yu) 應對金融危機時的財政刺激政策有關(guan) 。在金融危機肆虐、中國經濟搖搖欲墜之時,中國很快出手的4萬(wan) 億(yi) 財政刺激,其中隻有30%由中央政府出資,其餘(yu) 部分則由地方政府來買(mai) 單。彼時,出於(yu) 風險考慮,銀行不願意放貸給沒有政府擔保的項目。所以隻能由政府出麵來推動信貸市場的重新運轉。相信在那個(ge) 時刻,大多數人都認為(wei) ,中國政府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
但是,地方政府卻沒有發債(zhai) 的權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地方政府隻能通過建立地方融資平台向銀行借款。
而當全球性金融危機陰霾散去,地方融資平台承接的各種貸款,也開始進入了“還本付息”期,這對於(yu) 中國的地方政府來說,無疑是一筆不小的財政負擔。
我們(men) 來做一個(ge) 簡單的測算,測算僅(jin) 涉及地方融資平台的債(zhai) 務,因為(wei) 這部分債(zhai) 務將在未來數年逐步到期。正像我們(men) 上麵提到的,審計署與(yu) 銀監會(hui) 的數據有一定的出入,一為(wei) 5萬(wan) 億(yi) 元,一為(wei) 超過7萬(wan) 億(yi) 元。
從(cong) 銀行本身得到的數據顯示,中國商業(ye) 銀行係統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餘(yu) 額,到2010年年底,大約為(wei) 6.1-7.9萬(wan) 億(yi) 元,與(yu) 銀監會(hui) 公布的數據相似。與(yu) 此同時,還有部分貸款通過了信托基金等形式,被注入了地方融資平台,而這部分貸款由於(yu) “見不得光”,往往容易被地方政府通過各種形式隱藏。但這部分數據可以通過信托基金方麵得到,測算顯示,整個(ge) 信托行業(ye) 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提供的貸款,大約在1.0-1.3萬(wan) 億(yi) 元左右。
兩(liang) 者相加,各種形式的地方融資平台貸款,大約在7.1-9.3萬(wan) 億(yi) 元人民幣,平均數為(wei) 8.2萬(wan) 億(yi) 元。這個(ge) 數據,高於(yu) 審計署和銀監會(hui) 的數據。
接下來,我們(men) 假設兩(liang) 種情況,一種是地方融資平台的貸款將在5年之內(nei) 還本付息,在2009-2010年的“項目建設期”完成後,從(cong) 今年進入“還本期”,數據顯示,中國地方政府在未來3年的還貸總量大約在2-3萬(wan) 億(yi) 元,如果中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能保持20%的年均增長,這個(ge) 數字大約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的25-30%。
由於(yu) 中國地方財政不允許出現赤字,如果需要歸還這些貸款,就意味著地方政府需要相應減少財政支出。這事實上是一種“財政緊縮”,對應的緊縮比例大約占GDP的5-7%。
而如果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速能達到25%的水平,那麽(me) 對應的財政緊縮將達到GDP的4—5%左右。
對於(yu) 成長中的中國經濟來說,占GDP規模5-7%的財政緊縮,將意味著明顯的經濟下行風險。
與(yu) 此同時,我們(men) 假設另一種情況,即將5年的貸款延長至7年,結果會(hui) 有什麽(me) 不同麽(me) ?
測算顯示,在7年貸款期限、從(cong) 今年進入還本期的情形下,與(yu) “5年期貸款期限”相比,地方政府所需償(chang) 還的貸款將出現明顯的下降,年均還款額將下降至1.5-2萬(wan) 億(yi) 元,在20%的財政收入增速下,其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也將下降至15-20%左右的水平。而在25%的財政增速下,還貸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將下降至10-15%的水平。
而與(yu) 此對應的地方政府的財政緊縮規模,則大約為(wei) GDP的2-3%,在相對樂(le) 觀的情況下,在2014年左右,中國地方政府將重新出現財政盈餘(yu) 。
情境分析給了我們(men) 這樣的啟示。第一,中國地方政府麵臨(lin) 的並不是“違約風險”,而是一種“流動性風險”,即其可能因為(wei) 短期籌資出現不力,而出現拖欠銀行貸款的現象,但由於(yu) 其持有著巨大的資產(chan) 總額,以及強勁的現金收入,並不會(hui) 出現嚴(yan) 重的“資不抵債(zhai) ”甚至違約的擔憂。在還款出現一定困難的情況下,如果銀行能夠延長貸款年限,那麽(me) ,違約風險將被大大降低。第二,如果允許地方政府發債(zhai) ,一方麵來緩解其償(chang) 還貸款的壓力,另一方麵也可以幫助其其財政緊縮的力度,這也有利於(yu) 減少中國經濟的下行風險。
在地方政府還不能發債(zhai) 的前提下,如果在未來的5年內(nei) ,銀行如能將現在的平均5年期的貸款展期到7年,同時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發行與(yu) 前幾年預算赤字相當的占GDP規模2-3%左右的國債(zhai) ,地方政府是完全可以順利度過還貸的高峰期。
而另一個(ge) 市場化的解決(jue) 方案看似“較為(wei) 大膽”,但事實上卻更可行。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選擇將地方融資平台下的項目出售,在中國,大量的資金苦尋投資門路,而地方融資平台的項目多數是長期被政府壟斷的基建項目,選擇將這些項目私有化,既為(wei) 項目找到了資金,也為(wei) 民間資金進入壟斷領域提供了便利,也不失為(wei) 一個(ge) 好的選擇。與(yu) 此同時,地方政府還可以選擇出售其擁有的其他優(you) 良國有資產(chan) ,比如城市商業(ye) 銀行的股份等等,來償(chang) 還銀行貸款。這對於(yu) 促進民間投資進入金融服務行業(ye) ,也有著明顯的益處。而這樣的一種產(chan) 權多元化進程,也有利於(yu) 解決(jue) 中國社會(hui) 的流動性過度的問題,降低通貨膨脹的壓力。
西方對於(yu) 中國地方政府債(zhai) 務風險的炒作與(yu) “擔憂”看來是過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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