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存“結構性”隱憂
發稿時間:2012-10-09 00:00:00
“退耕還林”結構性困境的邏輯鏈,應為(wei) “過度消耗資源的經濟增長模式→耕地供需矛盾的加劇→退耕還林困境的難解”。
據新華社10月7日報道,2008年—2011年,為(wei)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zhuan) 項資金462億(yi) 元,並已取得一定成效。
麵對其時已經呈現的環境汙染和生態退化現象,我國於(yu) 2003年初頒布了《退耕還林條例》,試圖通過頂層設計和硬性規定,加速推進退耕還林的既定國策,從(cong) 而為(wei) 我國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提供支持。
在《退耕還林條例》頒布初期的幾年,其工程建設的成效堪稱顯著——截至2006年底,我國累計完成退耕地造林1.39億(yi) 畝(mu) ,配套實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25億(yi) 畝(mu) 。但是,在此之後,我國退耕還林的節奏明顯趨緩——“十一五”期間2000萬(wan) 畝(mu) 的退耕還林計劃,僅(jin) 在2006年執行了400萬(wan) 畝(mu) 。
近年來我國退耕還林的明顯趨緩,究其根源,退耕還林政策在具體(ti) 的實踐過程中,已經遭遇到難以破解的結構性困境。
這種結構性困境,即“耕地供需矛盾”:其一,在早年大規模的開發區圈地之後,近年來,更大規模的造城圈地已經遍及全國,而其必然會(hui) 大量擠壓耕地麵積,從(cong) 而造成退耕還林的空間大幅收窄;其二,因耕地麵積持續遭受擠壓,近年來我國糧價(jia) 的大幅攀升,不僅(jin) 使得退耕還林空間已大幅收窄,更存在相對增加耕地麵積的壓力。
在環境汙染和生態退化日益嚴(yan) 峻之當下,相關(guan) 部門為(wei)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所做的努力,理應值得我們(men) 肯定。但是,退耕還林政策能否取得真實成效,更有賴於(yu) 我們(men) 全麵破解耕地供需矛盾的勇氣。如果從(cong) 根源上,辨析導致“退耕還林”結構性困境的邏輯鏈,則應為(wei) “過度消耗資源的經濟增長模式→耕地供需矛盾的加劇→退耕還林困境的難解”。因此,我們(men) 除加大農(nong) 地開發的補貼力度之外,更有必要對曆年的開發區圈地,進行全麵的核實和排查。與(yu) 此同時,對當下已然啟動的地方版“4萬(wan) 億(yi) ”刺激,所可能引發的新一輪圈地運動,相關(guan) 部門必須提高警惕。更重要的是,需要切實扭轉我國經濟增長模式,告別過度消耗資源(土地、資金、人力)的粗放式增長,從(cong) 而為(wei) 退耕還林提供更高層麵的製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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