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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劃分權責 平穩推進改革

發稿時間:2019-06-13 14:12:36   來源:經濟日報  

  此次出台的兩(liang) 個(ge) 方案,使教育、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間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更明確、清晰,進一步完善了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地方財政關(guan) 係,加快了現代財政製度建立的步伐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和《教育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這意味著分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速推進。

  “建立事權與(yu) 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製度是關(guan) 係國家治理體(ti) 係建設的大問題,涉及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及支出責任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轉移支付製度等,涉及麵廣,影響深遠,必須統籌謀劃,穩步推進。此次出台的兩(liang) 個(ge) 方案,進一步完善了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地方財政關(guan) 係,加快了現代財政製度建立的步伐。”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教科文研究中心主任韓鳳芹表示。

  韓鳳芹認為(wei) ,這兩(liang) 個(ge) 文件進一步明確了科技、教育領域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關(guan) 係,意義(yi) 重大,“雖然我國科技、教育領域中央與(yu) 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較為(wei) 清晰,但仍然存在政策製度不夠係統完整,相互之間協同性不夠的問題。此次劃分,在保持教育、科技領域現行財政政策基本穩定的基礎上,對現行劃分中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改革條件相對成熟的事項進行調整,對尚不具備改革條件的事項暫時延續現行格局。穩定性與(yu) 創新性結合,中央地方有機協同。”韓鳳芹說。

  “相較以往的劃分方式,此次改革覆蓋麵更廣。”韓鳳芹說,比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為(wei) 義(yi) 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三個(ge) 方麵。在科技領域,考慮到科技創新的實現,是一個(ge) 貫穿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的完整創新鏈,因此科技領域除了研發外,還包括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創新體(ti) 係建設、科學技術普及以及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等重要事項,一並納入改革範圍。

  同時,在科技領域,將區域創新體(ti) 係建設由地方財政事權調整為(wei) 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並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具體(ti) 受益區域主要是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這是考慮到這類區域,將在全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其科技成果的流動性外溢性都較強,不宜完全作為(wei) 地方事權。”韓鳳芹說。

  “改革方案的發布,使教育、科技領域中央與(yu) 地方間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更明確、清晰。”韓鳳芹說。例如,將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由中央與(yu) 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調整為(wei) 中央或地方財政事權,根據科研機構的隸屬關(guan) 係,“誰家的孩子誰家抱”。對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麵的補助,按照隸屬關(guan) 係分別確認為(wei) 中央或地方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其中,對中央級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麵的補助,確認為(wei) 中央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承擔支出責任;中央級科研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委托任務,由地方財政給予合理補助。對地方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麵的補助,確認為(wei) 地方財政事權,由地方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值得關(guan) 注的是,這次改革還強調全麵實施績效管理。在科技領域,明確緊密結合科技工作的特點,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領域預算績效管理機製,強化績效評價(jia) 結果應用,著力提高財政科技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教育領域,要求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優(you) 化支出結構,著力提高教育領域資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務質量。(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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