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嚴控公立醫院數量 為社會辦醫留足發展空間
發稿時間:2019-06-12 15:18:3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家衛健委等十部委今日發布《關(guan) 於(yu) 促進社會(hui) 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各地要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wei) 社會(hui) 辦醫留足發展空間。
《意見》提出加大政府支持社會(hui) 辦醫力度。包括拓展社會(hui) 辦醫空間、擴大用地供給、推廣政府購買(mai) 服務、落實稅收優(you) 惠政策等4項措施。要求落實“十三五”期間醫療服務體(ti) 係規劃要求,嚴(yan) 格控製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為(wei) 社會(hui) 辦醫留足發展空間。
各地在安排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時,本地區醫療設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計劃中落實並優(you) 先保障醫療衛生用地。按照公平競爭(zheng) 擇優(you) 的原則,支持向社會(hui) 辦基層醫療機構購買(mai) 服務。營利性社會(hui) 辦醫,包括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ye) 稅收優(you) 惠政策。
《意見》提出,推進“放管服”,簡化準入審批服務。包括提高準入審批效率、規範審核評價(jia) 、進一步放寬規劃限製、試點診所備案管理等4項措施。要求各地於(yu) 2019年底前出台省、市、縣優(you) 化社會(hui) 辦醫跨部門聯動審批實施辦法。支持和鼓勵社會(hui) 辦醫參加醫院等級評審。政府對社會(hui) 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製。在北京等10個(ge) 城市開展診所備案管理試點。
《意見》提出,優(you) 化運營管理服務。包括優(you) 化校驗服務、優(you) 化職稱評審、提升臨(lin) 床服務和學術水平、加大培訓力度等4項措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依規校驗醫療機構,重點審查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質量。社會(hui) 辦醫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與(yu) 公立醫療機構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一樣同等參與(yu) 職稱評審,且不受崗位比例限製。
醫學類科研項目承擔單位的選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you) 原則,一律不得對擬作為(wei) 項目承擔單位醫療機構的性質進行限製。各地政府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或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名義(yi) 組織的相關(guan) 業(ye) 務和人才培訓,要為(wei) 符合條件的各類醫療機構平等提供名額。
《意見》要求加大醫療行業(ye) 違規行為(wei) 處罰力度。綜合運用日常監督管理、醫療機構校驗、醫師定期考核、不良執業(ye) 行為(wei) 記分管理等手段,加強對醫療執業(ye) 活動的評估和監管。相關(guan) 處罰信息統一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可免費公開查閱的公共信用記錄。
《意見》要求,全國性和地方性醫學相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要同等吸納社會(hui) 辦醫及其醫務人員,做到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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