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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互助共濟能力增強

發稿時間:2019-06-12 14:22:55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guan) 於(yu) 做好2019年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實行個(ge) 人(家庭)賬戶的,應於(yu) 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

  該通知要求取消的是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個(ge) 人(家庭)賬戶,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nong) 合兩(liang) 項製度合並之前新農(nong) 合設置的個(ge) 人(家庭)賬戶,並不是城鎮職工醫保個(ge) 人賬戶。

  近日,國家醫保局作出解讀,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個(ge) 人(家庭)賬戶取消並不會(hui) 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而是通過推進門診統籌進行替代實現。將來,不僅(jin) 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能報銷,小病、多發的慢性病醫療費用也逐步納入報銷範圍,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保障能力將不斷提高。

  國家醫保局表示,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後,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群眾(zhong) 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同時,為(wei) 減輕參保群眾(zhong) 的門診大病負擔,對於(yu) 一些主要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的門診醫療費用,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並參照住院製定相應的管理和支付辦法。

  這意味著,原來不能報銷的小病、慢病費用也能報銷了。可見,城鄉(xiang) 醫保參保居民根本不用擔心取消個(ge) 人賬戶會(hui) 影響報銷待遇,反而因為(wei) 互助共濟能力增強,保障範圍還能進一步延伸。

  中國社會(hui) 保障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醫保專(zhuan) 委會(hui) 主任、中山大學教授申曙光說,從(cong) 保障功能來看,門診統籌辦法優(you) 於(yu) 個(ge) 人(家庭)賬戶,有利於(yu) 提高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增強基金共濟效應,能更好地保障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待遇,為(wei) 參保群眾(zhong) 提供更多實實在在的權益。(記者 李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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