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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諾製推動“放管服”改革走向縱深

發稿時間:2019-06-12 14:22:06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叢(cong) 虎

  隨著我國“放管服”改革的持續深入進行,不必要的審批和證明事項減少,放權於(yu) 企業(ye) 、還權給民眾(zhong) 成為(wei) 當下政府改革的創新點。近日,司法部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將“放管服”改革推向縱深。

  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不僅(jin) 是簡政放權、優(you) 化服務的具體(ti) 體(ti) 現,更是構建政府與(yu) 企業(ye) 、政府與(yu) 公民之間的良好信任關(guan) 係的重要舉(ju) 措。根據《工作方案》,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是指行政機關(guan) 在辦理有關(guan) 事項時,以書(shu) 麵(含電子文本)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yi) 務和證明內(nei) 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shu) 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guan) 不再索要有關(guan) 證明而依據書(shu) 麵(含電子文本)承諾辦理相關(guan) 事項。不難看出,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是基於(yu) 行政機關(guan) 對申請人的充分信任,而申請人以口頭承諾的方式與(yu) 行政機關(guan) 達成契約的製度,也是政府采取的一種合同式治理方式。

  良好的信任關(guan) 係本身就體(ti) 現了一種契約精神。而良好的契約精神不僅(jin) 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必要基礎,更是反映一個(ge) 國家或地區營商環境的重要標誌。所以,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的實施,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以及優(you) 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舉(ju) 措。

  根據試點的《工作方案》,天津、河北等13個(ge) 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等5個(ge) 國務院部門將進行告知承諾製試點。實際上,在此之前,許多地方都已經開展了行政許可中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僅(jin) 解決(jue) 了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讓人民群眾(zhong) 切實感受到了改革的成果;也收獲了市場主體(ti) 、普通民眾(zhong) 對政府的信任。本次《工作方案》正是要在全國各地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擴大告知承諾事項的範圍,其目的就是要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也就是要形成政企、政民互相信任的良好社會(hui) 風氣。

  但是,也應該看到,告知承諾製並非所有事項均可適用,如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guan) 係公民人身、重大財產(chan) 安全的證明事項,就不可以適用告知承諾製。這是因為(wei) ,如果這些事項采取告知承諾製,一旦造成損害將會(hui) 不可挽回。為(wei) 此,這就要求各個(ge) 試點地區、部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告知承諾製試點的證明事項清單,並向社會(hui) 公示。與(yu) 此同時,各地還應該積極探索失信懲戒模式,依法建立起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製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製。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作為(wei) 一項創新,是對以人民為(wei) 中心發展理念的生動踐行,是不斷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方式的一次積極探索,也是在簡政放權和厘清政府邊界的基礎上,積極培育市場主體(ti) 和民眾(zhong) 自我治理能力的一次新嚐試。有理由相信,該項製度的實施將加快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進程,有助於(yu) 構建和諧、信任的良好社會(hui) 氛圍。(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yu) 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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