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年:為什麽中國資源省變成了問題省?
發稿時間:2012-01-10 00:00:00
自然資源在中國各省分布很不均衡。隨著中國現代化、工業(ye) 化和城市化的進展,自然資源對國家的發展越來越重要。不難理解,資源省份在整個(ge) 國家發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不過,中國的資源省份越來越成為(wei) 問題省份。人們(men) 不難在一些資源豐(feng) 富的省份例如山西、新疆、內(nei) 蒙古、貴州等觀察到一係列不正常的現象。這些地方自然資源非常豐(feng) 富,但人才資源嚴(yan) 重缺乏。很多地方對自然資源的開采,仍然停留在相當原始的水平,技術成分很低,不需要掌握現代高科技的人才。與(yu) 之相關(guan) 的一個(ge) 現象是這些地方中產(chan) 階級缺失,收入分配分化嚴(yan) 重,一部分人過於(yu) 富裕,過度消費;而大多數人消費不足,仍處於(yu) 貧困線的邊緣,處於(yu) 貧困線以下的人口也不少。
各方麵的腐敗現象非常嚴(yan) 重,除了具有普遍意義(yi) 上的腐敗外,這些地方的腐敗尤其表現在對自然資源的開采上,不管開采的主體(ti) 是民營企業(ye) 還是國有企業(ye) 。腐敗表現為(wei) 方方麵麵,例如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自然資源開采權,不能提供有效的生產(chan) 安全,對工人的高強度剝削等等。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地方已經開始出現社會(hui) 的高度不穩定狀態。不穩定表現為(wei) 隱性的和顯性的。新疆和內(nei) 蒙古這些年來很多群體(ti) 性社會(hui) 事件的發生,就是和自然資源的開采有關(guan) ,並且這些事件因為(wei) 發生在少數民族地區,很容易演變成為(wei) 民族問題。在不存在民族問題的山西和貴州等地區,不穩定的隱憂也越來越甚。盡管這些問題在不同地區的表現方式和問題的嚴(yan) 重程度不一,但結果是趨同的,那就是,所有資源省份的發展越來越表現出不可持續性。
當然這些現象並非中國所特有。在很多資源豐(feng) 富的國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在經濟學上,人們(men) 有“資源詛咒”的假設,就是說,資源豐(feng) 富的國家在經濟發展進程中,往往高度依賴於(yu) 資源的開采,導致產(chan) 業(ye) 單一化,各方麵的產(chan) 業(ye) 發展很不均衡,工業(ye) 化尤其是加工業(ye) 發展程度很低。同時,因為(wei) 資源的開采權掌握在極少數人手中,腐敗和收入分化都非常嚴(yan) 重。資源開發也往往和暴力聯係在一起。從(cong) 簡單的資源開發中可以獲取巨大的利潤,資源開發往往成為(wei) 各種力量爭(zheng) 取的權利。在少數民族地區,資源的開發更經常導致種族之間的衝(chong) 突。如果資源豐(feng) 富地區又是少數族群居住地區,那麽(me) 由資源開采而導致的衝(chong) 突,也很容易演變成為(wei) 少數族群“獨立”或者“分離”運動。
很顯然,資源既是一個(ge) 地方發展的優(you) 勢,又是各種問題的根源。世界各國都想方設法,在把優(you) 勢發揮到極致的同時把劣勢最小化。中國的資源省也不可避免地要麵對這個(ge) 問題。除了上述這些普遍的因素,中國所麵臨(lin) 的問題,還和很多中國所特有的製度因素有關(guan) 。要解決(jue) 這些問題,必須考慮到這些特殊因素。
沒有解決(jue) 計劃經濟遺留問題
作為(wei) 國家的一部分,資源省份理所當然要和其他省份共享資源。這裏,國家(中央政府)統一的規劃成為(wei) 必要。在計劃經濟時代,地方的資源開發權高度控製在中央政府手中。中央政府在作產(chan) 業(ye) 發展計劃過程中,對各個(ge) 省份實際上采用的是“勞動分工”製度。在這個(ge) 製度下,資源省份專(zhuan) 門從(cong) 事資源的開采和生產(chan) ,以供應其他省份的需要。這個(ge) 製度因此往往忽視地方利益和地方的需要。一些資源省份出現的很多問題,和計劃經濟那一套密切相關(guan) 。
不過,改革開放並沒有能夠改變這種現狀。在資源問題上,所謂的改革就是分權,把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或者私人手中。地方政府和地方的個(ge) 人,在這個(ge) 過程中獲取了較之以前更大的利益,但這並不表明地方整體(ti) 上獲取了更大的利益。就是說,龐大的利益流向了地方政府和一些地方個(ge) 人(尤其是擁有開采權的少數人),地方老百姓還是沒有分享到更多的利益。
這裏可以把新疆和山西做一個(ge) 比較。在新疆,自然資源的開采主要是由國有企業(ye) 集團來進行。國有企業(ye) 猶如一個(ge) 個(ge) 封閉的組織,在新疆開采資源後,把資源運到全國各地。很多年來,在新疆資源的大量開采過程中,獲得巨大利益的是國有企業(ye) 、其他擁有開采權的組織和其它地方的居民,但並沒有促使當地老百姓富裕起來,很多人還是處於(yu) 極其貧困的狀態。這導致了很多社會(hui) 問題。前些年新疆當地少數民族地區的群體(ti) 性事件,和資源開采所獲取的利益的高度不公平性是有很大關(guan) 聯的。實際上,即使在新疆的漢族民眾(zhong) 也沒有獲取多少的好處,他們(men) 對資源利益的分配不公的抱怨,並不比少數民族的少。正因為(wei) 這樣,前些年開始,中央政府調整政策,製定了能夠達致比較公平的資源利益分配製度。
山西的情況則不同。改革開放後,容許私人開采煤礦。在這個(ge) 過程中,獲得利益的主體(ti) 包括國有開采者、地方政府、私人開采者。私人開采者既來自山西本地,也來自外省,並且數量不少。這些人獲得了巨大的利益,但山西作為(wei) 整體(ti) 並沒有獲得多大的利益,而一些社會(hui) 群體(ti) 更是成為(wei) 了這一過程的受害者。山西的情況實際上並不比新疆來得好,但有一點和新疆不同。新疆的少數民族群眾(zhong) 一鬧事,就馬上具有了政治重要性,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如上所說,中央政府已經出台了以公平分配資源利益為(wei) 導向的政策機製。但在山西,盡管這個(ge) 問題同樣存在,但老百姓的抱怨沒有也很難轉化成為(wei) 政治壓力,從(cong) 而很難引起有關(guan) 部門應有的注意。
資源開發方式也存在著嚴(yan) 重的問題。前些年,山西因為(wei) 多年來采礦過程中接連不斷的安全事故,國家從(cong) 私人手中收回了開采權。這引發了學術和政策界一場“國進民退”的“產(chan) 權”爭(zheng) 論。這場爭(zheng) 論可能從(cong) 學術上說有些意義(yi) ,但從(cong) 地方發展的角度來說,意義(yi) 並不很大。如上所說,容許私人采礦並沒有為(wei) 山西帶來多大的好處。同時,采礦過程中所造成的安全問題和大量人員的喪(sang) 亡問題,與(yu) “產(chan) 權”沒有關(guan) 係,而與(yu) 政府對企業(ye) 的監管不到位有關(guan) 。如果政府對企業(ye) 的監管不能到位,無論是國有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都會(hui) 產(chan) 生問題。中國因為(wei) 法製不健全,在目前的狀況下,政府隻能用政治和行政手段來控製企業(ye) 。很顯然,控製一個(ge) 國有企業(ye) 要比控製一個(ge) 民營企業(ye) 要容易,因為(wei) 國有企業(ye) 的領導是政府任命的。但如果從(cong) 規製型政府建設來說,國有企業(ye) 製度反而起著阻礙作用。政府對國有企業(ye) 的監管,往往是“左手監管右手”,監管不會(hui) 有任何有效性。這是中國目前所麵臨(lin) 的一個(ge) 很大的困境。
資本的邏輯主導一切
資源開采方式不僅(jin) 僅(jin) 表現在“誰來開采”的問題,也表現在其它的各個(ge) 方麵。例如,開采的毫無規劃性。地方政府和開采者(無論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擁有巨大的共同利益,對地方政府來說是高速的GDP發展,對開采者來說是巨額的利益,再加上其過程中權錢結合的腐敗。在很多方麵來說,這和房地產(chan) 開發有共同之處。又如開采的原始方式。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開采者,都不想在開采自然資源方麵有更多的技術投入,而往往采用極其廉價(jia) 的技術,加上極其廉價(jia) 的勞動力。
對每一個(ge) 開采者來說,安全事故(即多少人要喪(sang) 亡)是預期之中的,隻不過是在理性計算之後(即技術投入的成本和對死亡事故的經濟賠償(chang) 的簡單加減),還是選擇了廉價(jia) 技術和廉潔勞動力的方式。就是說,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開采者都選擇了資本的邏輯,而非社會(hui) 邏輯。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監管無從(cong) 談起。在很長時間裏,就勞動製度來說,有人說山西的采煤業(ye) ,簡直就是一種中世紀的奴役製度。在這裏,隻有老板的意誌和資本的意誌,而毫無社會(hui) 的意誌和勞動者個(ge) 人的權利可言。
中國的幹部製度也和上述種種問題有很大的關(guan) 聯。資源省份對國家整體(ti) 發展非常重要,中央對資源省份官員的控製也異常嚴(yan) 格,派往資源省份的官員,往往是一些對中央具有非常忠誠感的。忠誠於(yu) 中央本身並沒有錯,問題在於(yu) 這些官員往往忽視地方的利益。他們(men) 沒有意識到,如果地方搞好了,也是符合中央的利益的。一個(ge) 地方如果搞不好,成為(wei) 問題省,這並不符合中央的利益。地方官員單方麵地追求“中央利益”主要由兩(liang) 個(ge) 因素促成。一是GDP主義(yi) ,二是幹部交流製度。在很多年裏,GDP是中央衡量地方官員最重要的指標。地方官員為(wei) 了政績,多創造GDP,就會(hui) 對當地的資源進行毫無節製的開采。進而,在幹部交流製度下,官員(尤其是地方第一把手)至多在一個(ge) 地方從(cong) 政十年,就必須調往外地。有些官員的任期更短,幾年就被調走。
從(cong) 總體(ti) 上看,為(wei) 了控製地方主義(yi) 的產(chan) 生,幹部調動的頻率越來越甚。地方主義(yi) 得到了控製,但也促使地方官員對地方的發展毫無長遠計劃。沒有長遠利益觀,導致了地方官員隻會(hui) 追求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從(cong) 一個(ge) 角度來說,他們(men) 是用“大躍進”的方式來“建設”地方;但從(cong) 另外一個(ge) 角度來說,正是因為(wei) 對短期利益的追求,他們(men) 也在用同樣的方式損害著、破壞著地方利益。如何避免領導人在其任期內(nei) 過度追求短期利益而不顧長期利益,也是中國政治體(ti) 製所麵臨(lin) 的一大挑戰,從(cong) 中央到地方都是如此。
資源省份財富外流
就可持續發展而言,資源省份還麵臨(lin) 另外兩(liang) 個(ge) 巨大的問題,那就是財富的保護和轉移機製的缺失。這些省份盡管從(cong) 開采資源方麵積累了大量的財富,但沒有一個(ge) 有效的財富保護機製,也就是說財富很難留在本地,而是流向了外地。很容易理解外來的開采者沒有動機把財富留在本地,但即使是本地的開采者也沒有動機把財富留在本地。因為(wei) 過度依賴於(yu) 自然資源的開發,其它方麵的產(chan) 業(ye) 沒有發展起來,這使得資源省往往缺少投資領域。沒有投資領域,資金外流不可避免。
日益惡化的環境也是財富出逃的一個(ge) 重要因素。首先是自然環境的惡化,導致環境移民。例如,由於(yu) 毫無計劃和節製的開采,山西的地貌和水係已經遭到嚴(yan) 重破壞,生態環境已經惡化到不可容忍的地步。隨著生存環境的日益惡化,大多數人一旦有了足夠的財富,就想方設法地移民到中國的其它地方,或者國外。
其次是社會(hui) 環境。因為(wei) 貧富差異過大,社會(hui) 分化,社會(hui) 上仇富心理盛行,再加上沒有有效的法製來保護財富,擁有大量財富的人們(men) 自然感到很不安全。此外,對很多擁有財富者來說,資源省份缺少高質量的教育,也是他們(men) 移民的一個(ge) 重要因素,就是為(wei) 了後代而移民。很顯然,在中國所有的資源省份中,沒有一個(ge) 省擁有一所全國一流大學。
缺失財富轉移機製是對地方政府而言的。這裏所說的轉移是把從(cong) 資源領域得到的財富,轉移到其它產(chan) 業(ye) 領域,以達成各產(chan) 業(ye) 的比較均衡的發展。過度依賴資源,資源省的領導層沒有動力來發展其它產(chan) 業(ye) 。從(cong) 比較成功的資源國家來看,必須把來自資源的很多財富,轉移投入到其它產(chan) 業(ye) 的發展,包括文化、教育和科技。例如山西完全可以以煤養(yang) 文化,開發文化和旅遊業(ye) ,而文化和旅遊產(chan) 業(ye) 的發展反過來又可以減少對煤的依賴,保護煤的開采,從(cong) 而達到可持續的發展。對教育的投入和環保的投入,也會(hui) 產(chan) 生類似的功效。
資源省份出現了那麽(me) 多的問題,表明那裏的發展模式的轉型要提高到最高的政治議程。不過,地方的轉型離不開中央政府的統籌考量。如前麵所討論的,資源省份所麵臨(lin) 的問題,在很多方麵和中央的政策分不開。這裏要照顧到國家的整體(ti) 利益和地方利益,資源省份既要服務於(yu) 整個(ge) 國家,但也要著眼於(yu) 地方的長遠利益。在這方麵,新疆已經開始了一些積極的政策舉(ju) 措,例如根據價(jia) 格征收資源稅。類似的方法可以推廣到所有其它省份。
資源稅也好,其它方式也好,最主要的目標就短期來說,就是要把來自資源的財富轉移到本地人民,實現社會(hui) 公平,從(cong) 而保障社會(hui) 穩定;從(cong) 長遠來說,就是要把財富轉移到本地其它產(chan) 業(ye) 的發展,逃離“資源詛咒”,實現產(chan) 業(ye) 均衡發展,從(cong) 而實現可持續的發展。資源是有限的。一旦資源枯竭,資源省份的經濟、社會(hui) 和政治危機就會(hui) 以同時爆發出來,構成綜合病發症,那個(ge) 時候問題不再是可持續發展,而是總體(ti) 性解體(ti) 了。
美國當年的西部開發造就了一個(ge) 新的西部文明。中國西部數千年來本來就是過度開發。如果過度資源開發引發環境災難,那麽(me) 也有可能導致文明的局部消失。這在中外曆史上都是有很多案例的。再者,資源省一旦出現危機,也必然成為(wei) 整個(ge) 國家的危機。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有關(guan) 部門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不能等出現了嚴(yan) 重的問題(例如新疆)再作政策調整,屆時為(wei) 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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