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行政裁決製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
發稿時間:2019-06-03 15:39:40 來源:新華社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健全行政裁決(jue) 製度加強行政裁決(jue) 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行政裁決(jue) 是行政機關(guan) 根據當事人申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居中對與(yu) 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guan) 的民事糾紛進行裁處的行為(wei) 。行政裁決(jue) 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專(zhuan) 業(ye) 性強、程序簡便的特點,有利於(yu) 促成矛盾糾紛的快速解決(jue) ,發揮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
《意見》強調,行政裁決(jue) 工作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按照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通過行政裁決(jue) 化解矛盾糾紛的製度,逐步形成黨(dang) 委領導、政府負責、各職能部門為(wei) 主體(ti) 的行政裁決(jue) 工作體(ti) 製,為(wei) 促進人民安居樂(le) 業(ye) 、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意見》指出,要切實履行裁決(jue) 職責,重點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zheng) 議、知識產(chan) 權侵權糾紛和補償(chang) 爭(zheng) 議、政府采購活動爭(zheng) 議等方麵的行政裁決(jue) 工作,更好地為(wei) 經濟社會(hui) 發展服務。要創新工作方式,大力推廣現代信息技術在行政裁決(jue) 工作中的運用。要適時推進行政裁決(jue) 統一立法,以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形式對行政裁決(jue) 製度進行規範。要建立行政裁決(jue) 告知製度,健全行政裁決(jue) 救濟程序的銜接機製。要加強行政裁決(jue) 調解工作,在行政裁決(jue) 糾紛多發領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jue) 服務平台,切實減輕人民群眾(zhong) 在依法維權中的負擔。
《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黨(dang) 委要充分發揮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領導作用,承擔行政裁決(jue) 職責的行政機關(guan) 要把健全行政裁決(jue) 工作機製作為(wei)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納入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jia) 體(ti) 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行政裁決(jue) 工作隊伍建設,積極探索行政裁決(jue) 工作隊伍專(zhuan) 業(ye) 化、職業(ye) 化發展模式。要大力宣傳(chuan) 行政裁決(jue) 製度,上級行政機關(guan) 要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guan) 行政裁決(jue) 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司法部要加強對行政裁決(jue) 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適時組織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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