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積極穩妥的社會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
發稿時間:2019-05-31 14:17:41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李迎生
增進民生福祉是發展的根本目的。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領導人民推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的同時,在民生領域取得令世人矚目的成就。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hui) 上指出,“40年來,我們(men) 始終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麵推進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yang) 、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忍饑挨餓、缺吃少穿、生活困頓這些幾千年來困擾我國人民的問題總體(ti) 上一去不複返了”。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民生事業(ye) 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首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再主要是滿足溫飽,而要為(wei) 人民實現美好生活提供足夠收入和保障,滿足人民在健康、培訓、就業(ye) 、子女教育、養(yang) 老、住房、安全等多方麵的期待。其次,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在激活服務對象的內(nei) 生動力,注重個(ge) 人發展動機與(yu) 潛能的開發。再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能局限於(yu) 個(ge) 人層麵,而要進一步擴展到社區、社會(hui) 層麵關(guan) 係、結構的調整,為(wei) 人民提供社會(hui) 參與(yu) 的機會(hui) ,促進社會(hui) 融合。在此背景下,推進民生事業(ye) ,要立足現實國情,把握國際因素,遵循科學規律,既盡力而為(wei) 又量力而行,並把構建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作為(wei) 一項重要手段。
既要盡力而為(wei) 又要量力而行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見麵、對賬,來不得半點虛假,既要積極而為(wei) ,又要量力而行,承諾了的就要兌(dui) 現”,“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關(guan) 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盡力而為(wei) ,又量力而行”。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隻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黨(dang) 通過采取切實舉(ju) 措,不斷把民生保障事業(ye) 推向前進。但也要看到,民生改善是一個(ge) 漸進的過程,是一個(ge) 從(cong) 低層次到高層次、從(cong) 不均衡到均衡、從(cong) 簡單到複雜、從(cong) 不完善到比較完善的過程,在特定階段、節點,保障和改善民生隻能量力而行,切不可提大而無當的目標。
盡力而為(wei) ,源於(yu) 堅實的物質基礎和財力保障。2018年,我國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突破90萬(wan) 億(yi) 元,位居世界第二。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為(wei) 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了雄厚物質基礎。現階段,我國農(nong) 村養(yang) 老、醫療、社會(hui) 救助等社會(hui) 保障主要項目已經建立起來,並與(yu) 城鎮居民相關(guan) 保障項目走向並軌,過去長期存在的社會(hui) 保障的城鄉(xiang) 二元格局正在破解。其中,新農(nong) 合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軌後,2019年政府人均補助標準達到520元,與(yu) 新農(nong) 合出台時的2002年相比,超出了500元。
盡力而為(wei) ,旨在應對我國民生保障事業(ye) 存在的短板、不足、缺陷和問題。在黨(dang) 的十七大提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yang) 、住有所居等民生建設五大目標的基礎上,黨(dang) 的十九大又補充了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兩(liang) 大目標。當前,我國民生建設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限於(yu) 各方麵因素製約,也存在不少短板,特別是在扶貧、住房、教育、醫療、就業(ye) 、養(yang) 老、育兒(er) 等領域,還存在諸多迫切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這些影響美好生活實現的障礙,要求我們(men) 必須盡力而為(wei) 、有效應對。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盡力而為(wei) ,又要量力而行,這是立足特定時期和階段,綜合考量各種複雜因素作出的科學判斷。
量力而行,由我國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所決(jue) 定。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men) 對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所處曆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於(yu) 並將長期處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當前,我國雖已成為(wei) 世界第二大經濟體(ti) ,但人均GDP仍不到1萬(wan) 美元,不及美國的1/6。加之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尚未解決(jue) ,經濟增長內(nei) 生動力還不夠足,創新能力還不夠強,發展質量和效益不夠高,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推進民生事業(ye) 不可急躁冒進。
量力而行,是對民生保障內(nei) 在規律性的遵循。二戰後,西方國家普遍實施福利國家模式,實行高稅收、高福利,在短時間內(nei) 起到了凝聚國內(nei) 民心、提升國家認同的作用,但長期看來,由於(yu) 過度福利化,結果導致效率低下、增長停滯、通貨膨脹,收入分配最終反而惡化。法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因為(wei) 福利改革引發了嚴(yan) 重的社會(hui) 和政治危機,這方麵教訓我們(men) 應當汲取。因此,我們(men) 應遵循民生保障內(nei) 在規律,將收入提高建立在勞動生產(chan) 率提高的基礎上,將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
構建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體(ti) 係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解決(jue) 好社會(hui) 政策托底問題,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新時代民生保障事業(ye) 的關(guan) 鍵是製度創新。在這方麵,社會(hui) 政策作為(wei) 國家影響福利的政策行為(wei) ,地位獨特,不可替代。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不斷完善社會(hui) 政策,為(wei) 民生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通覽各國實踐,民生領域的社會(hui) 政策主要存在再分配型社會(hui) 政策和發展型社會(hui) 政策兩(liang) 種模式。再分配型社會(hui) 政策是伴隨福利國家體(ti) 製出現的,強調公平、普惠、協調,在製度設計上強調項目齊全、覆蓋全民、較高標準、較低門檻的準入,在機製上強調國家統攬、政府責任,而比較忽視社會(hui) 組織、社區、個(ge) 人的責任。這種模式導致國家負擔加重、社會(hui) 創新乏力、窮人福利依賴、失業(ye) 上升、經濟滯脹等嚴(yan) 重問題。發展型社會(hui) 政策也稱為(wei) 積極社會(hui) 政策、生產(chan) 型社會(hui) 政策等,是西方國家在反思“福利國家”弊端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社會(hui) 政策取向。發展型社會(hui) 政策強調發展、效率與(yu) 預防,在政策設計上強調創新政策項目、投資人力資本、開發人類潛能、注重福利項目的經濟性,在機製上強調國家、社會(hui) 與(yu) 個(ge) 人的分擔共責。發展型社會(hui) 政策對福利國家走出經濟危機、煥發發展活力功不可沒,但也存在忽視弱勢群體(ti) 、公平受損、福利下降等問題。
以上兩(liang) 種社會(hui) 政策模式都不盡科學合理,但能夠為(wei) 我們(men) 提供借鑒和警示。當前,我國建構的社會(hui) 政策,彰顯出發展與(yu) 民生互構互促、公平與(yu) 效率相伴相生、國家與(yu) 社會(hui) 多元共責的特點,既蘊含“發展”“積極”,也貫徹“協調”“穩妥”,體(ti) 現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盡力而為(wei) 又要量力而行的理念。這種社會(hui) 政策,是一種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
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主張社會(hui) 政策不應隻是單純的財政支出,不能簡單地將社會(hui) 財富從(cong) 一個(ge) 群體(ti) 轉移到另一個(ge) 群體(ti) ,而應與(yu) 經濟政策、經濟發展相結合、相融合,將其設計為(wei) 一種兼具財富的生產(chan) 和分配功能的製度性安排。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首先和重點強調“積極”,主張社會(hui) 政策應有利於(yu) 經濟發展,經濟發展促進民生保障走上新台階,以更好滿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積極穩妥的社會(hui) 政策同時強調“穩妥”,社會(hui) 政策不僅(jin) 應與(yu) 經濟發展協調,內(nei) 部也應均衡發展,社會(hui) 政策的任何改革創新都不能導致公平受損、福利下降。概括而言,我國社會(hui) 政策的“積極”之維重在“盡力而為(wei) ”,“穩妥”之維重在“量力而行”。
社會(hui) 政策的“積極”之維。其一,注重民生保障政策項目的經濟性,使其社會(hui) 性與(yu) 經濟性兼具,實現民生保障項目經濟、社會(hui) 的雙重乃至多重效益。其二,注重投資政策對象的人力資本,通過培訓和素質教育,增加政策對象參與(yu) 生產(chan) 性就業(ye) 和創業(ye) 機會(hui) 。其三,防止和避免貧困的代際傳(chuan) 遞,對於(yu) 長期貧困、深度貧困人群,除了給予物質幫助和就業(ye) 扶持外,重視其子女教育,增強其子女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就業(ye) 能力,幫助其家庭實現脫貧。其四,注重增強政策對象的主體(ti) 性,激發其改變現狀的動機和願望,實現其自立自強。在這方麵,目前精準扶貧注重扶誌扶智,可以說找對了方向。
社會(hui) 政策的“穩妥”之維。其一,社會(hui) 政策應堅守底線,發揮托底保障功能,對競爭(zheng) 失利陷入困難、失業(ye) 和貧困的群體(ti) 給予基本的社會(hui) 救助,避免造成社會(hui) 風險。要按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的,通過“社會(hui) 政策托底等多種渠道幫助就業(ye) 困難人員,實現零就業(ye) 家庭動態‘清零’,確保安置分流有序、社會(hui) 和諧穩定”。其二,社會(hui) 政策應注重均衡,當前主要是補短板,對民生建設七大目標中的短板,要加大投入,實現均衡發展。其三,社會(hui) 政策應協調發展,協調好各大民生建設目標內(nei) 部、之間的關(guan) 係。當下社會(hui) 政策應加大對農(nong) 村、中西部地區的投入力度。其四,社會(hui) 政策要適度發展,這個(ge) 適度主要是指社會(hui) 政策與(yu) 經濟發展之間的適度,“過”與(yu) “不及”都是應當避免的。
(作者:李迎生,係中國人民大學社會(hui) 學理論與(yu) 方法研究中心暨社會(hui) 工作與(yu) 社會(hui) 政策係教授,中國社會(hui) 工作學會(hui) 副會(hui)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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