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為何以公開為常態?
發稿時間:2019-05-29 14:42:52 來源:半月談網 作者:馬亮
陽光是天底下最好的防腐劑,信息公開是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的關(guan) 鍵基礎。5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有力回應了人民群眾(zhong) 對信息公開的現實需求。
修訂前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8年5月開始實施,它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建立信息公開程序,對社會(hui) 監督、公民問責和反腐敗都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然而,信息技術變革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對政府信息公開提出了新要求,11年前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不能適應形勢變化。
在政府信息公開領域,過去10多年發生了許多值得關(guan) 注的重大變化,它們(men) 都或多或少反映在此次修訂後的《條例》上。《條例》在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範圍、方式和監督等方麵都有較大修訂,更好地回答了政府信息為(wei) 什麽(me) 公開、公開什麽(me) 、如何公開以及不公開怎麽(me) 辦等問題。
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的意涵和價(jia) 值。修訂的《條例》指出,政府信息要“堅持以公開為(wei) 常態,以不公開為(wei) 例外”,彰顯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價(jia) 值。與(yu) 此同時,政府信息公開日益走向政府數據開放。政府掌握大量原始數據,此次《條例》修訂為(wei) 適應大數據時代的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提供了可能性。
《條例》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範圍,提出了過去處於(yu) 模糊地帶的信息的公開原則,明確了不應公開的信息範圍,這為(wei) 各級政府部門合法公開提供了依據。對於(yu) 政府部門的內(nei) 設和派出機構,以及涉及多個(ge) 部門的信息公開,《條例》新增了可操作的舉(ju) 措。《條例》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進行動態管理,根據情勢變化而調整公開範圍,使信息公開可以不斷適應新需求。
《條例》也明確了公共企事業(ye) 單位的信息公開範圍和程序。在公共服務領域,越來越多的企業(ye) 和非營利組織成為(wei) 公共服務的直接提供者。這些企事業(ye) 單位的信息關(guan) 乎公共利益,理應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以利於(yu) 政府信息公開與(yu) 社會(hui) 監督形成閉環。
在公開方式方麵,《條例》增加了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ti) 等途徑,適應了當前兩(liang) 微一端的新媒體(ti) 格局。《條例》還要求各地政府建立信息公開平台,提供信息檢索、查閱和下載等功能,這適應了政府數據開放的新趨勢,即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為(wei) 商業(ye) 和社會(hui) 創新提供支持。
《條例》專(zhuan) 門增加依申請公開一章,規定了公民依申請公開的方式和救濟等。主動公開與(yu) 依申請公開之間的關(guan) 係,反映了政府信息供給和需求之間的匹配問題。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量越多、質量越高、獲取越方便,公民依申請公開的需要就越低,保障和強化了公民的知情權。
《條例》強化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明確了當政府部門不能依法公開時可采取的問責措施。當前一些地區和部門還存在偽(wei) 公開、半公開、慢公開、選擇性公開、公開內(nei) 容過於(yu) 空泛等問題,加強監督和問責有利於(yu) 提升信息公開績效。
此次《條例》修訂為(wei)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向縱深提供了法律保障。著眼於(yu) 未來,政府信息公開還需要更上一層台階。
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可以進一步放寬,各地各部門可以結合實際予以擴容。對於(yu) 涉及政府內(nei) 部工作流程的過程性信息,《條例》規定不予公開,這可能會(hui) 影響問責的落實。政府透明一般分為(wei) 決(jue) 策過程、政策信息和政策結果等三個(ge) 方麵的透明,其中又以決(jue) 策透明為(wei) 重。目前多數信息都是關(guan) 於(yu) 政策本身的,而決(jue) 策過程和政策結果則缺少足夠信息,這使公民問責和社會(hui) 監督很難奏效。
依申請公開反映了公民的個(ge) 性化需求,目前政府部門的回複率高、回複速度快,但是回複滿意度並不高。這說明政府信息公開需要從(cong) 滿足民眾(zhong) 知情權和企業(ye) 創新創業(ye) 的需求出發,盡可能推動政府信息的定製化和個(ge) 性化公開。比如,政府部門應盡可能通過互聯網和兩(liang) 微一端公開信息,為(wei) 行政相對人的檢索、查詢和下載提供方便。
要在重點領域形成突破,以點帶麵。《條例》適應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增加了若幹領域的信息公開事項。各級政府應當在民眾(zhong) 普遍關(guan) 注的重點領域,比如生態環境、食品安全、教育、衛生健康、能源、危機管理等領域,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以點帶麵地推動其他領域的信息公開。
要把信息公開和公眾(zhong) 參與(yu) 結合在一起,推動政府信息公開的眾(zhong) 籌眾(zhong) 創。通過智能手機的拍照和定位功能,越來越多的民眾(zhong) 藉由“隨手拍”和“公共地圖”等形式參與(yu) 到政府透明運行。這使政府信息公開不再是單向的信息流動,而日趨演變為(wei) 雙向的政民互動。應鼓勵這些創新形式的公眾(zhong) 參與(yu) ,使之成為(wei) 推動政府透明的正能量。(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yu) 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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