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就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大曆史畫卷
發稿時間:2019-05-28 16:05:18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付子堂 池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們(men) 黨(dang) 在創立和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過程中,對於(yu) 法律的功能、價(jia) 值等都進行了深入思考,並積極推動相關(guan) 工作。
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社會(hui) 的快速發展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走上快車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提出全麵依法治國,把全麵依法治國納入“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我們(men) 黨(dang) 對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
新中國成立70年來的曆史,生動記錄了黨(dang) 領導人民不懈探索、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奮進征程。由摸索方向到堅定道路,由製度設計到實踐探索,由新中國法製的開創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的形成、再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的日趨完善,70年來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初心與(yu) 決(jue) 心、理論與(yu) 實踐、成果與(yu) 效果,繪就了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大曆史畫卷。
新中國法製的開局與(yu) 係統構建
新中國成立前夕,我們(men) 黨(dang) 就帶領廣大人民群眾(zhong) 開始探索從(cong) 根據地法製建設向全國法製建設過渡。從(cong) 1947年頒布《中國土地法大綱》、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hui) 研究起草憲法草案,到1948年成立華北人民政府、頒布華北人民政府組織大綱以及相關(guan) 行政管理辦法,各項法製建設實踐紮實推進。1949年9月,毛澤東(dong) 同誌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第一屆全體(ti) 會(hui) 議上向世界莊嚴(yan) 宣告:“中國人被人認為(wei) 不文明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men) 將以一個(ge) 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現於(yu) 世界。”打造“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包含新中國建設嶄新法治文明的追求。這次會(hui) 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共同綱領》確立了新中國各方麵的基本製度和政策,起到了臨(lin) 時憲法的作用,奠定了新中國法製的基石。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這是新中國成立後製定的第一部法律。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出台,以法律方式確保有領導、有秩序地推進中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地改革。1954年新中國通過第一部憲法即“五四憲法”,描繪了創立和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新藍圖。據有關(guan) 研究統計,從(cong) 1954年至1957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國務院製定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各部委製定的較重要的法規性文件共730多件。1954年至1957年、1962年至1964年我國曾先後兩(liang) 次起草民法,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試擬稿)。1963年刑法草案已經改至第三十三稿,同年形成刑事訴訟法草案(初稿)。這些重要法律草案的精心起草、打磨,為(wei) 係統構建新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進行了積極探索,為(wei) 改革開放後正式製定相關(guan) 法律奠定了重要基礎。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wan) 事之儀(yi) 表也。”新中國成立後,我們(men) 黨(dang) 在創立和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過程中,對於(yu) 法律的功能、價(jia) 值等都進行了深入思考,並積極推動相關(guan) 工作。毛澤東(dong) 同誌在製定1954年憲法時就指出,這部憲法“將大大地促進我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1962年,他又指出,“沒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僅(jin) 要製定法律,還要編案例”。然而,由於(yu) 受到曆史環境的影響,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也經曆了一段曲折發展的過程。
改革開放推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形成
法律是治國重器,必然要與(yu) 經濟社會(hui) 發展同頻共振。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社會(hui) 的快速發展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走上快車道。1978年召開的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明確提出,必須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
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通過了選舉(ju) 法、地方組織法、刑法等7部法律,這在世界立法史上都是少見的,可謂百日積勇、一朝勃發,也昭示了我們(men) 黨(dang) 堅定不移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的決(jue) 心。1982年12月4日通過的現行憲法,深刻總結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經驗,奠定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的根本法基石。從(cong) 那時起,我們(men) 黨(dang) 帶領廣大人民圍繞黨(dang) 和國家中心工作,以現行憲法為(wei) 統領,陸續製定了一批重要法律法規。1997年召開的黨(dang) 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由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升級到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雖然隻有一字之改,卻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yi) ,彰顯了我們(men) 黨(dang) 從(cong) 治國理政高度推動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堅定決(jue) 心。
1999年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寫(xie) 入國家根本大法,推動了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的加速形成。到2010年底,我國已製定憲法和現行有效法律237件、行政法規690多件、地方性法規8600多件,涵蓋社會(hui) 關(guan) 係各個(ge) 方麵的法律部門已經齊全,各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經製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比較完備,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方麵總體(ti) 上做到有法可依,法律體(ti) 係內(nei) 部總體(ti) 上做到和諧統一。這表明,一個(ge) 立足中國國情、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ti) 現黨(dang) 和人民意誌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已經形成。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必然是法治強國。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形成之後,法律有沒有的問題基本解決(jue) ,需要更加關(guan) 注法治質量高不高的問題。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提出全麵依法治國,把全麵依法治國納入“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強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強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如果說法律體(ti) 係是對法律規範和製度體(ti) 係的靜態描述,那麽(me) ,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則包括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ti) 係、嚴(yan) 密的法治監督體(ti) 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ti) 係以及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是諸多體(ti) 係的動態結合、有機統一。從(cong) 法律體(ti) 係到法治體(ti) 係的升級,為(wei) 法治中國建設確立了新使命,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的重大突破,是依法治國實踐不斷深化的必然結果,充分說明我們(men) 黨(dang) 對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了新時代。在新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更加需要適應社會(hui) 主要矛盾的轉化,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著力解決(jue) 法治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此外,麵對不斷推進的世界新一輪科技革命,還應因勢而謀、應勢而動,既正視科技對法治的挑戰,又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持續發展增添新動能。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們(men) 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邁向體(ti) 係化、現代化。這是一個(ge) 理論與(yu) 實踐相互促進的曆史過程,在這個(ge) 過程中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這些寶貴經驗是新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必須牢牢堅持的。一是必須堅持黨(dang) 的領導。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之魂。必須堅持黨(dang) 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這樣才能確保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二是必須堅持從(cong) 中國國情出發。從(cong) 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必然也必須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形成符合自身實際的法治理論體(ti) 係和話語體(ti) 係,推動解決(jue) 中國法治發展中的現實問題,為(wei) 世界法治文明發展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三是必須堅持係統思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不僅(jin) 要求全麵建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ti) 係、嚴(yan) 密的法治監督體(ti) 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ti) 係以及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還要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保證法治建設在黨(dang) 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做好頂層設計,不斷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曆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在新中國成立70年的重要曆史時刻,展望法治中國建設的光明未來,我們(men) 可以確信,隻要一代接著一代幹,一棒接著一棒完成“法治接力跑”,我們(men) 就能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