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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將成為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

發稿時間:2011-10-28 00:00:00  

  一份涉及到幾十個(ge) 資源城市的名單正在醞釀。

  從(cong) 4月份起,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開始對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進行評審界定,進入這一名單的城市將享受相應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等政策。3月31日,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申報工作結束,申報城市都是以礦產(chan) 、森林等自然資源開采、加工為(wei) 主導產(chan) 業(ye) 的典型資源型城市。參加此次申報的22個(ge) 省市區原則上都可以申報1-2個(ge) 城市。

  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第三批資源城市的資格評定,一是看各地的申報情況;二是看申報城市的詳細情況,視各個(ge) 城市的困難程度而定,沒有預先設定名額。申報完成後,由國家發改委聯合相關(guan) 部委、專(zhuan) 家等進行幾輪評審確定名單後,再上報國務院,“年內(nei) 公布名單,不會(hui) 很快”。

  財政支持“有進有出”

  2008年國務院確定了第一批12個(ge) 資源枯竭城市,2009年確定第二批32個(ge) 。國家對這44個(ge) 城市都給予了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等政策。知情人士透露,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的財政補助還會(hui) 提高。

  “有些地方對這個(ge) 事情不是很積極,也許是覺得轉移支付的力度不大,因為(wei) 現在像糧食主產(chan) 區、小城鎮建設等這樣的財政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太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劉勇告訴記者,“相對而言,資源型城市轉移支付力度較小,它隻是國家發改委幾百項區域轉移支付中的一小項。”當然,有些地區也在積極爭(zheng) 取,因為(wei) 一些地方能爭(zheng) 取到的轉移支付隻有區區幾項,相對來說資源枯竭城市的財政補貼資金就顯得比較多。劉勇認為(wei) ,“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因此態度也不一樣。”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工作人員表示,在今年第三批資源枯竭城市開始申報之前,第二批資源枯竭城市轉型評估已經開始,實行“有進有出”的財政支持機製,轉型成功的城市將從(cong) 名單中除去,相應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也將取消。

  這個(ge) 評估工作分三步,4月15日前由省級發改委進行地方評估;之後由有關(guan) 科研機構和專(zhuan) 家進行第三方評估;最後由國家發改委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在各方麵提交的評估報告基礎上,形成總評估報告上報國務院。

  實際上,被列為(wei) 第一批資源枯竭城市的盤錦市已經不在名單中。去年下半年開始的第一批資源枯竭城市轉型評估認為(wei) ,盤錦市已經走上可持續發展軌道,不再給予中央財力性轉移資金。而對於(yu) 第一批的其他11個(ge) 城市,中央財力性轉移支付年限將延長至2015年。

  “原來轉型比較好的已經拿下了幾家,估計第三批不會(hui) 超過10個(ge) ,因為(wei) 這是屬於(yu) 增補的,國家要進行總量控製。”一位地方發改委官員向本報記者透露。

  對於(yu) 118個(ge) 資源城市來說,由於(yu) 各地情況不同、資源類型不同,采取統一的中央轉移支付政策顯然無法解決(jue) 各地不同的問題。劉勇認為(wei) ,中央財政補貼隻是應急的,解決(jue) 一些曆史欠賬問題。

  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也考慮了不同資源城市間的差異,進行分類指導,探索不同類型資源城市的發展模式,以及相應的政策體(ti) 係和體(ti) 製機製保障。為(wei) 此,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即將編製《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處於(yu) 不同發展階段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資源城市轉型探索製度保障

  據悉,今年中央財政對於(yu) 資源枯竭城市的轉移支付預算為(wei) 135億(yi) 元,比2010年執行數增加60億(yi) 元,增長80%。預算增加主要是2011年擴大資源枯竭城市補助範圍,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但是,目前的資源城市財政補貼還局限在一定條件內(nei) ,主要考慮補助的是資源現有存量少、開采年限長、資源嚴(yan) 重枯竭的城市,以及生態環境破壞嚴(yan) 重、民生問題比較突出的城市。此外,當地的財力水平高低也是考慮因素,財力強的資源城市問題主要由地方解決(jue) ,財力較弱的如中西部的資源城市則優(you) 先考慮國家補助。

  對118個(ge) 資源城市都由中央財政進行補貼不但不現實,也無法有效解決(jue) 問題。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副司長彭會(hui) 軍(jun) 曾表示,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是三年兩(liang) 載就可以完成的。

  “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隻是過渡的做法,並不能真正解決(jue) 問題。”劉勇表示,第一這種做法是短期的,不可持續;第二,隻靠財政補貼也不能解決(jue) 資源枯竭城市的所有問題;第三,所有資源型城市都要逐步納入到這個(ge) 體(ti) 係中來,這是一個(ge) 持續、長久的區域性問題。

  今年是《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實施的第五個(ge) 年頭,也是國務院將阜新作為(wei) 全國第一個(ge) 資源型城市轉型試點的第十個(ge) 年頭,又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在這樣一個(ge) 曆史節點,資源城市轉型不再局限於(yu) 中央財政的補貼,逐漸開始探索製度層麵的保障。

  目前,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立法進程正在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條例》立法研究課題在今年5月份前將完成修改完善,屆時國家發改委東(dong) 北司將組織征求相關(guan) 部委意見。

  此外,《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已列入經國務院批準的《十二五期間報國務院審批的專(zhuan) 項規劃整體(ti) 預案》,將在聽取各方麵意見後正式啟動規劃編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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