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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 加大治理“高考移民”

發稿時間:2019-05-24 14:59: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wei) 進一步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關(guan) 於(yu) 嚴(yan) 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嚴(yan) 格遵守國家有關(guan) 法律、嚴(yan) 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禁令”、高校考試招生“八項基本要求”和“30個(ge) 不得”、招生信息“十公開”等規定,進一步完善監管機製,確保考試招生工作有序實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落實義(yi) 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義(yi) 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進一步規範義(yi) 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wei) ,將民辦義(yi) 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與(yu) 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破壞招生秩序,堅決(jue) 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chong) 擊。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wei) ,所有普通高中學校要嚴(yan) 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yan) 禁違規爭(zheng) 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審批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yan) 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yan) 禁民辦學校與(yu) 公辦學校混合招生。嚴(yan) 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區、市)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不得招收借讀生,不得為(wei) 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嚴(yan) 禁“人籍分離”,嚴(yan) 禁同時或者交叉注冊(ce) 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ye) 學校“雙重學籍”。進一步規範中職學校招生行為(wei) ,定期核查中等職業(ye) 學校招生資質,公布具備資質學校,於(yu) 每年5月底前麵向社會(hui) 公布。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加強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管理。嚴(yan) 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周密細致地做好高職擴招的補報名、資格審核、專(zhuan) 項考試、招生錄取等工作。進一步規範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認真組織開展高校考核工作。進一步加強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加大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嚴(yan) 肅查處違法違規獲取高考報名資格行為(wei) 。嚴(yan) 格高考加分資格審核,嚴(yan) 格執行加分政策使用範圍。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要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製度,主動接受社會(hui) 監督。要在不同的招生階段,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chuan) 。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督促檢查力度,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糾正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wei) 。對在國家教育考試的報名、考試、招生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要依照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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