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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會診當前十大土地問題

發稿時間:2011-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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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轉難題

  症狀:目前,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轉過程中,遇到了以下問題:第一,土地流轉一般依靠村幹部的協調或血緣關(guan) 係、鄰裏關(guan) 係達成;第二,土地流轉的價(jia) 格難以達成;第三,土地流轉範圍隻能局限在一個(ge) 村裏,無法跨界流轉。

  診斷:把保護農(nong) 民土地財產(chan) 權放在首位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農(nong) 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dang) 國英:要規避土地流轉中的問題:第一,一定要把保護農(nong) 民土地財產(chan) 權放在首位;第二,一定要重視保護18億(yi) 畝(mu) 耕地;第三,保障土地的使用效率,就是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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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nong) 地征用衝(chong) 突

  症狀:農(nong) 地征用的補償(chang) 標準,往往成為(wei) 農(nong) 地征用中引發政府(主要是鄉(xiang) 鎮政府)、村級組織和農(nong) 民三方利益衝(chong) 突的焦點。

  診斷:征地衝(chong) 突源於(yu) 收益分配不合理

  中國人民大學農(nong) 業(ye) 和農(nong) 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jun) :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導致征地問題發生的衝(chong) 突比較普遍,也比較嚴(yan) 重。所以我說,我們(men) 不要因征地問題上發生的衝(chong) 突,反過來說農(nong) 地出了事。所以通俗的話叫“農(nong) 地本無事,征地自擾之”。征地問題是如何平衡農(nong) 民與(yu) 城市中的政府和開發商權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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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質量堪憂

  症狀:有報道說,當前我國一些地方陷入對化肥的過度依賴。農(nong) 民的化肥用量逐年增加,不僅(jin) 造成了土壤土質的惡化,而且某些化肥所含有的重金屬正在威脅人類的安全。

  診斷:改良土壤首先在於(yu) 生產(chan) 體(ti) 製和生產(chan) 形式的監管

  西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院長謝德體(ti) :提高耕地質量,首先需要對中低產(chan) 田進行改造。中低產(chan) 田占我國耕地總量的三分之二,改造中低產(chan) 田需要提高土壤的有機質、灌溉條件等,需要治理耕地汙染。

  改良土壤存在困難,首先在於(yu) 生產(chan) 體(ti) 製和生產(chan) 形式很難監管。國家雖有防範汙染的一套法律法規,但真正實施起來很難,對經營分散的土地沒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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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規劃問題

  症狀:目前我國土地規劃可分為(wei) 國家、省、市、鄉(xiang) 、縣五個(ge) 層次。當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規劃的製定與(yu) 規劃的實施往往脫節;動態的經濟發展與(yu) 靜態的規劃之間存在矛盾;方法滯後,無法有效保護耕地等。

  診斷:土地規劃戰略需要關(guan) 注四個(ge) 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規劃研究中心主任嚴(yan) 金明:土地規劃戰略需要關(guan) 注的四個(ge) 重點問題:一是人地關(guan) 係協調與(yu) 土地供需調控,二是規劃編製與(yu) 農(nong) 村集體(ti) 建設用地流轉的改革,三是土地資源持續利用規劃,四是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的統籌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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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補償(chang) 製度滯後

  症狀:現行農(nong) 村土地補償(chang) 製度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範圍”不明確;土地征收過程中農(nong) 民主體(ti) 地位缺失;農(nong) 民對征地補償(chang) 的合理、合法使用及監督缺乏有效的製度和司法救濟途徑。

  診斷:讓農(nong) 民與(yu) 政府協商、談判形成補償(chang) 價(jia) 格

  中央農(nong) 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公共利益征收補償(chang) ,完全可以通過農(nong) 民和政府的協商、談判形成補償(chang) 價(jia) 格,從(cong) 而形成一個(ge) “事實上”的價(jia) 格。十七屆三中全會(hui) 的決(jue) 定已提出一些改革原則。這些原則涉及嚴(yan) 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的界限,逐步縮小征地的範圍。在城鎮規劃區外,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占用農(nong) 民集體(ti) 土地時,這部分土地可以不征收,讓農(nong) 民直接參與(yu) 經營和開發,保障農(nong) 民獲得開發收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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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產(chan) 權問題

  症狀:目前,我國的農(nong) 村土地產(chan) 權存在著土地產(chan) 權不明晰、農(nong) 民土地承包不穩定、集體(ti) 土地產(chan) 權流轉違法現象普遍、集體(ti) 土地產(chan) 權時常受到侵犯、農(nong) 民的土地權利得不到保障等問題。

  診斷:農(nong) 村土地產(chan) 權問題需進一步細化

  經濟學家樊綱:完全的產(chan) 權和財產(chan) 租賃權相比至少有一個(ge) 差別:是否有土地財產(chan) 抵押和出售權。或許可以這樣講,這些年地產(chan) 市場的發展實際上已使中國農(nong) 民分化為(wei) 兩(liang) 大群體(ti) ——城鄉(xiang) 結合部那些就業(ye) 已經轉換、已經可以靠經營地產(chan) 為(wei) 主要收入來源的“地主”,以及遠離城鎮、仍以務農(nong) 為(wei) 生的傳(chuan) 統意義(yi) 上的農(nong) 民。因而農(nong) 村土地產(chan) 權問題需要進一步細化,加以分析,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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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用地問題

  症狀:今年上半年受區域發展規劃實施、城市新區建設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和違法成本低等因素影響,土地供需矛盾加劇,違法違規反彈的壓力很大,不少地方出現耕地流轉“非農(nong) 化”傾(qing) 向,非法圈占土地開發房地產(chan) 、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小產(chan) 權房”、工業(ye) 園等。

  診斷:違法用地是政府的腐敗行為(wei)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劉熙瑞:違法用地源自利益驅動。因此,政府一方麵要加強土地督查,另一方麵加強對違規用地的嚴(yan) 懲。那些美其名曰引進的項目,實質上損害的是當地百姓利益。這歸根結底就是政府的一種腐敗行為(wei) ,侵蝕了政府健全的機體(ti) 。一定要嚴(yan) 懲違規違法用地,還農(nong) 民賴以生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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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供應雙軌製

  症狀:目前,我國土地出讓製度存在“非市場”和“市場”出讓的“雙軌製”。“市場”出讓的方式就是通過買(mai) 賣的招標、拍賣、掛牌製度;“非市場”出讓方式則是政府部門通過劃撥、協商等方式出讓土地。

  診斷:取消土地供應雙軌製是一個(ge) 趨勢

  北京大學和諧社會(hui) 研究中心研究員劉正山:現在的劃撥用地,除了城市的存量土地外,還有很多是從(cong) 農(nong) 用地轉為(wei) 非農(nong) 業(ye) 用地的,有些土地也並非用在“公共利益”的建設中,但是用很低的價(jia) 格征地,農(nong) 民的利益大大受損,並沒有按照市價(jia) 來補償(chang) 。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義(yi) ,從(cong) 農(nong) 民手中征得廉價(jia) 的土地。因此,取消土地供應雙軌製是一個(ge) 趨勢,可以通過市場價(jia) 格來補償(chang) 被征地的農(nong) 民,維護他們(men) 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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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利用粗放

  症狀:我國在城市化和工業(ye) 化過程中過多地占用了土地資源,而且土地利用十分粗放。這已經成為(wei) 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基礎性障礙。各地風起雲(yun) 湧的造城運動背後是大片大片的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被浪費。

  診斷:應用價(jia) 格杠杆促進土地集約利用

  中國土地學會(hui) 副理事長、北京大學土地科學中心主任蔡運龍:當前,土地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yu) 變外延式的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為(wei) 更集約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政策引導之外,需通過建立合理的經濟機製促進土地使用者的集約用地行為(wei) 。如果真正實現了土地的高價(jia) ,在價(jia) 格杠杆的作用下,土地利用將朝著更加集約的方向發展,土地需求的衝(chong) 突就能得以解決(j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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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財政依賴

  症狀:“十一五”時期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jia) 款累計超過7萬(wan) 億(yi) ,地方財政總收入中土地出讓成交總價(jia) 款占比從(cong) 2006年的38.9%,增長到2010年的65.9%,這就表明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越來越大。

  診斷:事權界定是解決(jue) “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

  財政部亞(ya) 太財經與(yu) 發展中心胡振虎:杜絕“土地財政”,需要清晰界定地方政府事權。對基層政府事權的模糊界定,相應的事權與(yu) 財力不匹配,是誘發“土地財政”的重要根源。因此,事權界定是解決(jue) “土地財政”問題的基礎。其次,進一步完善財稅管理體(ti) 製。通過改革和健全稅收製度,比如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開征房產(chan) 稅、資源稅等,確定地方政府的合理分配比例,增強地方政府財力。最後,完善預算管理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加強人大監督,在整合宏觀經濟規劃和預算的基礎上,由一個(ge) 獨立的綜合協調預算機構來完善績效預算,增強預算的整體(ti) 性,減少預算的隨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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