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必須“零容忍”
發稿時間:2019-05-22 13:54:01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出台,提出要用最嚴(yan) 謹的標準、最嚴(yan) 格的監管、最嚴(yan) 厲的處罰、最嚴(yan) 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zhong) “舌尖上的安全”。這4個(ge) “最”,表明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堅定決(jue) 心,也從(cong) 側(ce) 麵反映出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工作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
2019年第一季度的食品安全抽檢顯示,我國食品檢驗總體(ti) 不合格率為(wei) 2.2%,特別是糧食加工品、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等大宗食品合格率穩定在98%乃至99%以上,我國食品安全基本有保障。
但是,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從(cong) 抽檢結果來看,農(nong) 獸(shou) 藥殘留超標、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汙染等3類問題仍然突出,影響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心。誠然,食品生產(chan) 、加工、運輸、銷售的鏈條太長,食品安全很難做到“零風險”。比如,有時候農(nong) 藥獸(shou) 藥殘留超標,並不是種植戶、養(yang) 殖戶故意濫用,而是農(nong) 藥獸(shou) 藥本身的質量就有問題,用戶們(men) 按照說明書(shu) 使用也會(hui) 有殘留。
但更多時候,食品安全問題還是生產(chan) 經營者主體(ti) 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而這些企業(ye) 和商家之所以不太重視食品安全,一個(ge) 主要原因就是當前食品安全違法成本過低。
舉(ju) 個(ge) 簡單例子,每個(ge) 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都會(hui) 組織對食品企業(ye) 進行多次抽檢,並向全社會(hui) 公布抽檢結果。截至今年5月13日,已經公布了今年第15次抽檢不合格信息。但是,在這麽(me) 多次抽檢中,不少電商平台和連鎖超市多次被發現銷售不合格食品,受到的處罰卻隻是“停止銷售、查清產(chan) 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chan) 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等,無關(guan) 痛癢。有沒有進一步的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處罰,從(cong) 通報中無從(cong) 得知。
因此,食品安全監管必須“零容忍”。隻有保持高壓,大幅提高違法成本,才能讓相關(guan) 企業(ye) 不敢犯錯。
對於(yu) 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應該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違法企業(ye) 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製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yan) 厲處罰;對情節嚴(yan) 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從(cong) 重判罰。特別是行政執法要加強與(yu) 刑事司法的銜接,不要把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輕飄飄地停在“停止銷售、整改召回”上。
還有一個(ge) 問題值得注意:這些年引發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多都來自公眾(zhong) 和媒體(ti) 的爆料,而非監管部門發現。固然,全國食品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存量巨大,單靠監管部門的人力很難覆蓋。但監管部門不能放鬆監管,一方麵,需要積極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推進大數據、雲(yun) 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及時發現問題,用技術的力量提升監管效果;另一方麵,可以激發公眾(zhong) 社會(hui) 監督的熱情,暢通投訴舉(ju) 報渠道,落實舉(ju) 報獎勵製度。如果把全國消費者都發動起來,相信生產(chan) 經營企業(ye) 將會(hui) 更加繃緊安全生產(chan) 這根弦。(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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