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製定意見 鼓勵醫師辦診所
發稿時間:2019-05-17 14:42:24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記者 白劍峰
日前,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製定《關(guan) 於(yu) 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9至2020年,我國將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個(ge) 城市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yu) 管理政策,並在全國推廣。
《意見》提出,簡化準入程序。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診所不作限製。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wei) 備案製管理,舉(ju) 辦診所的,報所在地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證》後,即可開展執業(ye) 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集團化診所由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備案,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由所在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備案。
此外,《意見》還提出鼓勵醫師舉(ju) 辦診所、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ti) 建設、支持診所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診所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有利於(yu) 診所發展的相關(guan) 政策等。
目前,全國共有登記在冊(ce) 並實際運行的診所近22萬(wan) 家,平均每省擁有診所超過7000個(ge) 。診所平均執業(ye) 人數為(wei) 2.6人,其中,醫師平均為(wei) 1.4人,護士平均為(wei) 1.2人。內(nei) 科、口腔科、中醫內(nei) 科、中醫外科、骨科、婦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業(ye) 務占診所業(ye) 務的比例超過90%,在基層醫療服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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