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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發稿時間:2019-05-17 10:27:47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劉曙光

  ■我國擁有浩如煙海的文化遺產(chan) ,是舉(ju) 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chan) 大國。保護好、利用好文化遺產(chan) ,有利於(yu) 堅定文化自信、促進文明發展、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我國通過世界遺產(chan) 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chan) 的申報與(yu) 保護,向世界生動展示了我國悠久燦爛的曆史文化,讓世界各國人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華民族為(wei) 人類文明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

  ■進入新時代,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發展工作應立足於(yu) 保護、傳(chuan) 承和展示中華古老文明和悠久曆史,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ti) 全麵的中國,更好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文化遺產(chan) 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chan) 保護傳(chuan) 承。”我國是舉(ju) 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chan) 大國和現任世界遺產(chan) 委員會(hui) 委員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遺產(chan) 保護事業(ye) 取得巨大成就。在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chan) 公約》後,目前已擁有世界遺產(chan) 53項(其中世界文化遺產(chan) 36項,世界自然遺產(chan) 13項,世界文化與(yu) 自然雙重遺產(chan) 4項)。新時代,我們(men) 要深刻認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麵臨(lin) 的形勢,形成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發展戰略,為(wei) 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為(wei) 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我國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取得的成就與(yu) 存在的問題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chan) 公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製定的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國際公約,目的是在全球範圍推動具有曆史、科學和藝術價(jia) 值的人類遺產(chan) 的共同保護。目前,全球共有193個(ge) 國家加入該公約,列入《世界遺產(chan) 名錄》的世界遺產(chan) 達1092項(分布在167個(ge) 國家),其中世界文化遺產(chan) 845項,世界自然遺產(chan) 209項,世界文化與(yu) 自然雙重遺產(chan) 38項。我國於(yu) 1985年加入該公約,並於(yu) 1987年擁有了第一批世界遺產(chan) 。目前,我國已擁有世界遺產(chan) 53項,從(cong) 數量上看僅(jin) 次於(yu) 意大利。

  自成為(wei)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chan) 公約》締約國以來,我國一直是“世界遺產(chan) 項目”的積極參與(yu) 者和維護者,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堅定支持者。中國政府長期致力於(yu) 推廣世界遺產(chan) 保護理念,積極改善世界遺產(chan) 保護狀況,努力提升世界遺產(chan) 展示闡釋和服務社會(hui) 的水平,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中國在健全申報機製、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保護管理、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麵開展了大量工作,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其他締約國的高度認可。

  我國通過世界遺產(chan) 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chan) 的申報與(yu) 保護,取得了多重社會(hui) 效益。首先,向世界生動展示了我國悠久燦爛的曆史文化,讓世界各國人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華民族為(wei) 人類文明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為(wei) 堅定文化自信、增強人民自豪感和社會(hui) 凝聚力提供了精神動力。其次,圍繞世界文化遺產(chan) 開展的本體(ti) 保護和環境整治工作,帶動文化遺產(chan) 地的生態保護、環境優(you) 化,為(wei) 文化遺產(chan) 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再次,以突出普遍價(jia) 值、真實性和完整性保護為(wei) 核心的文化遺產(chan) 保護理念在我國廣泛傳(chuan) 播,並逐漸發展出具有中國特點的保護實踐,為(wei) 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開展文化遺產(chan) 保護提供了有益經驗。最後,通過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這個(ge) 平台,我國文化遺產(chan) 保護工作者與(yu) 世界各國各地區同行的交流合作日益加強,大力推動了文明交流互鑒。我國已經4次擔任世界遺產(chan) 委員會(hui) 委員國,相繼承辦了第二十八屆世界遺產(chan) 大會(hui) 、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hui) 第十五屆大會(hui) 等重要國際會(hui) 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相關(guan) 組織在華設立多個(ge) 二級中心或分支機構。自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chan) 公約》以來,我國對世界遺產(chan) 事業(ye) 的積極參與(yu) ,不僅(jin) 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效改善了我國文化遺產(chan) 的保護管理狀況,而且顯著擴大了世界遺產(chan) 在全球的影響力,有力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雖然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方麵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比如,申報世界遺產(chan) 工作機製在程序、責任等方麵存在缺位、越位問題;關(guan) 於(yu) 世界文化遺產(chan) 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主體(ti) 不明確等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jue) ;關(guan) 於(yu) 世界文化遺產(chan) 的學術研究比較薄弱,在世界遺產(chan) 委員會(hui) 幾個(ge) 谘詢機構中的實際影響力比較小;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需要著力解決(jue) 。

  充分發掘世界文化遺產(chan) 的當代價(jia) 值

  習(xi) 近平主席在亞(ya) 洲文明對話大會(hui) 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強調:“文明因多樣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鑒,因互鑒而發展。我們(men) 要加強世界上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鑒,夯實共建亞(ya) 洲命運共同體(ti)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人文基礎。”近年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世界文化遺產(chan) 視為(wei) 推動經濟發展、增強社會(hui) 凝聚力、實現和平共處的關(guan) 鍵要素,發展世界文化遺產(chan) 事業(ye) 的目標已不再是單純的文化遺產(chan) 保護,而是要推動文化對話,保護文化多樣性,助力可持續發展。這與(yu) 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主張是一致的,也有利於(yu) 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新時代,我們(men) 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謀劃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發展工作,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新時代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發展工作應立足於(yu) 保護、傳(chuan) 承和展示中華古老文明和悠久曆史,突出中華民族為(wei) 世界文明發展作出的巨大貢獻,讓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成為(wei) 全人類精神文化寶庫中的珍品;要有利於(yu) 體(ti) 現中華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於(yu) 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ti) 全麵的中國,讓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成為(wei) 觀察當代中國的一個(ge) 重要窗口。同時,要借助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這個(ge) 平台,表達我們(men) 對當今世界一些問題特別是文明問題的態度和看法,展示當代中國人的世界觀、文明觀、文化觀、價(jia) 值觀,推動文明交流互鑒。我們(men) 要從(cong) 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高度科學謀劃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工作,統籌好國內(nei) 和國際兩(liang) 個(ge) 層麵的工作。

  從(cong) 國內(nei) 層麵看,主要有三項重點工作。

  一是統籌好世界文化遺產(chan) 申報工作,明確權限、守土有責。尤其是在世界遺產(chan) 中心將每個(ge) 國家每年申報項目數量限製在1個(ge) 的背景下,要製定各部門協商一致的申報世界遺產(chan) 工作規劃。在製定規劃時應明確:申報世界遺產(chan) 是代表國家形象的國家層級的事業(ye) ,應以國家利益為(wei) 重。為(wei) 此,要強化國家有關(guan) 部門在申報世界遺產(chan) 工作中的職責權限,明確工作機製和程序,使各個(ge) 部門不缺位、不越位,有條不紊地推動工作。

  二是加強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的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yang) ,以國際通則來策劃我國的申報項目,管理好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事業(ye) 已經開展30多年,應有計劃地對我國申報及管理文化遺產(chan) 的實踐進行係統總結,努力形成關(guan) 於(yu) 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的中國話語體(ti) 係,為(wei) 豐(feng) 富和發展世界文化遺產(chan) 事業(ye) 作出理論貢獻。目前,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的理論建樹還比較少,在近些年來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的重大議題上話語權很小。隻有加強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的理論建樹,才能提高話語權。

  三是進一步把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chan) 保護納入法治軌道,加快研究製定一部既對接國際公約又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為(wei) 從(cong) 根本上提升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從(cong) 國際層麵看,可以從(cong) 三個(ge) 方麵著力。

  一是充分發揮我國作為(wei) 世界遺產(chan) 委員會(hui) 委員國的作用。我們(men) 應在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著眼長遠,更加自覺主動地從(cong) 全人類利益出發推動全球世界遺產(chan) 事業(ye) 發展。當前,世界遺產(chan) 事業(ye) 正處在一個(ge) 新的轉型期,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政治、地緣政治和締約國利益的幹擾,世界遺產(chan) 事業(ye) 發展中存在不少矛盾、分歧和爭(zheng) 執。在這種複雜情況下,中國應繼續發揮負責任大國的作用,更好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二是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廣泛參與(yu)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開展的培育人才、推廣標準、普及知識、提供國際支援等各項事務,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特別要在推動不發達國家、戰亂(luan) 地區文化遺產(chan) 保護方麵發揮更大作用。我國現在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柬埔寨)柏威夏寺保護國際協調委員會(hui) 的聯合主席國,也是“瀕危文化遺產(chan) 保護國際基金”(衝(chong) 突地區文化遺產(chan) 保護國際聯盟)的首批出資國和董事國,應積極履職盡責,推動相關(guan) 項目實施。同時,要一如既往地積極參與(yu) 吳哥古跡保護國際行動,把其中的中國項目做成科技含量更高、綜合學術成果更豐(feng) 碩、社會(hui) 影響力更大的優(you) 質項目。通過這些舉(ju) 措,進一步提高我國在世界文化遺產(chan) 領域的話語權,開展好文化外交,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大幅增加我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文化遺產(chan) 國際組織中的國際公務員、實習(xi) 生、技術合作專(zhuan) 家和誌願者的人數。目前,我國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文化遺產(chan) 國際組織工作的人員較少,尤其是具有國際組織管理才能的高層次人才極其缺乏。國際組織人才培養(yang) 是一項長期性、係統性工程,應創新培養(yang) 機製,調動各方資源,通過初級專(zhuan) 業(ye) 官員(JPO)機製,通過資金援助、競聘支持、雙邊推進等方式,吸引、鼓勵和支持更多的中國人進入國際組織實習(xi) 或工作,為(wei) 發展世界文化遺產(chan) 事業(ye) 、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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