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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門取消1.3萬餘項證明

發稿時間:2019-05-15 14:29:27   來源:光明日報  

  “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這些煩瑣證明給群眾(zhong) 辦事帶來了極大不便。2018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規定由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5月1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ju) 行的例行政策吹風會(hui) 上,司法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證明事項清理有關(guan) 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切實解決(jue) 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

  據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介紹,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13000餘(yu) 項。其中,各地區取消證明事項共12000餘(yu) 項,各部門取消證明事項1100餘(yu) 項。此外,各地區、各部門建議取消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300餘(yu) 項。

  劉振宇表示,此次清理的證明事項主要涉及5類證明:對法律事實的證明,如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死亡證明;對法律關(guan) 係的證明,如親(qin) 屬關(guan) 係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對資格、資質、能力或水平的證明,如職稱證明、培訓證明;權利歸屬證明,如住所、辦公地點、檢測場所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其他客觀狀態的證明,如備案證明、驗資報告、收入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等。

  在具體(ti) 舉(ju) 措方麵,劉振宇介紹,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減證便民”的改革部署,實施多種舉(ju) 措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全麵深入清理,不留盲區死角。比如,雲(yun) 南省采取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方式,分別由省直有關(guan) 部門和州、市政府對其下屬單位索要或開具的證明材料進行全麵梳理。二是多方聯合審查,確保清理質量。比如,國家稅務總局建立了初審、複審和局領導專(zhuan) 題會(hui) 議審議決(jue) 定三個(ge) 階段的清理意見確認機製。三是清理設定依據,依法保障改革。比如,江蘇省對清理中涉及的省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規依法進行修改、廢止或者提請有權部門進行研究;中國民航局修改《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規定》,不再要求提供“無違法”記錄證明,改由當事人自行誠信申報。

  截至2019年4月底,“群眾(zhong) 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共收到關(guan) 於(yu) 證明事項的有效投訴件1221件,其中已辦結1109件,112件正在辦理中。劉振宇表示,在已辦結件中,地方和部門取消、糾正不合理證明495件,抄送國務院部門參考25件,經研究,需要保留有關(guan) 證明事項並向當事人解釋原因的有589件,當事人均表示滿意或理解。

  “通過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切實解決(jue) 了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將‘為(wei) 人民服務’變為(wei) 實實在在的行動,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優(you) 化了營商環境。”劉振宇說。

  告知承諾製極大節省老百姓和企業(ye) 辦事成本

  今年5月5日舉(ju) 行的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提出,重點推進建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5月7日,司法部印發了《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試點工作方案》,在13個(ge) 省(市)和5個(ge) 國務院部門開展試點。

  據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介紹,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是指行政機關(guan) 在辦理有關(guan) 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shu) 麵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yi) 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由申請人書(shu) 麵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guan) 就不再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這種方式極大減少了老百姓到行政機關(guan) 跑腿,還要到其他機關(guan) 開具證明辦事的麻煩,極大節省了老百姓和企業(ye) 辦事的成本。”

  “告知承諾是讓當事人先承諾,但可能會(hui) 出現虛假承諾問題,帶來行政管理的風險,比如國家財政資金的流失、監管失控等。”趙振華指出,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些地方提出涉及公民人身財產(chan) 安全、國家安全,包括一些重大財產(chan) 安全的證明事項不適合搞告知承諾,因為(wei) 一旦采取告知承諾,行政機關(guan) 辦完手續後,有些財產(chan) 權屬可能就要轉移,法律關(guan) 係就要變化,有些事後不好補救,或者是補救成本太大。他表示,需要在試點中繼續探索適合采用告知承諾製的領域。

  對於(yu) 告知承諾適用的對象,趙振華說,地方普遍實行的是由當事人自己選擇,申請人認為(wei) 自己能夠承擔責任、具備法定條件的就可以采用。他表示,此次試點方案中規定,申請人有較嚴(yan) 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製。

  在加強事中、事後核查方麵,趙振華表示,方案規定試點單位要分類確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的時間、標準、具體(ti) 方式,同時還規定試點單位要通過全國一體(ti) 化的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門內(nei) 部核查和部門間的行政協助等方式進行核查。方案還要求依法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製度,加大對失信聯合懲戒力度。(記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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