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社區黨建的四個引領作用
發稿時間:2019-05-13 13:56:37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周春生
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社區治理日益呈現多元化、複雜化特征。如何更好找準社區治理的著力點、如何更好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參與(yu) 社區治理、如何更好圍繞共建共治共享提升社區治理的凝聚力和影響力,是擺在各級政府特別是市縣兩(liang) 級政府麵前的重要課題。黨(dang) 政軍(jun) 民學,東(dong) 西南北中,黨(dang) 是領導一切的。如果說社區治理工作麵臨(lin) 的是上上下下“千條線”,那麽(me) 毋庸置疑,社區黨(dang) 建是穿起“千條線”的“一根針”。隻有通過強黨(dang) 建,才能實現強治理、強發展。良好的社區治理秩序和成效,始終離不開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有力引領。
社區治理的主體(ti) 日益多元化,必須發揮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軸心”作用。社區是居民社會(hui) 生活的共同體(ti) ,社區治理是社會(hui) 治理的基礎。由於(yu) 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社區這一城市基礎的規模和範圍不斷擴大,社區治理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雖然政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仍然發揮決(jue) 定性的主導作用,但是社區治理的主體(ti) 已不再是由政府“單打獨鬥”。形勢和任務要求企業(ye) 、非政府行為(wei) 甚至於(yu) 個(ge) 人不斷介入其中,它們(men) 在各級政府的直接或間接領導下,通過協商合作共同處理社區公共事務,參與(yu) 社區治理工作。
社區治理主體(ti) 的多元化,為(wei) 社區治理增添了很多新的活力,但如果多個(ge) 主體(ti) 之間缺少凝聚力和協作性,那麽(me) 多元化勢必發展為(wei) 分散化,反而給社區治理工作帶來不利影響。在推動形成社區多元共治的大格局中,必須讓基層黨(dang) 組織“中心居中”,充分發揮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軸心”作用,進一步促進社區治理諸多主體(ti) 形成合力,進一步理順社區治理工作機製,更好滿足城市建設和居民的迫切需要。
社區治理頭緒和內(nei) 容日益增多,必須發揮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龍頭”作用。經濟結構和城市形態的不斷調整,使城市社區公共領域的工作範圍和輻射範圍不斷擴大,社區承擔的社會(hui) 管理、治理職能和任務也越來越多。比如,從(cong) 社會(hui) 治安、社會(hui) 保障到組織誌願服務、開展文體(ti) 活動,再到開展法製教育、公德教育以及職業(ye) 培訓,包括搞好社區衛生等等。這些工作,有的是上級指派,有的是對外協作,有的是群眾(zhong) 急需,且相互交織、相互影響,必須進行合理統籌。
社區黨(dang) 建工作水平決(jue) 定社區公共服務水平。實現良好的社區治理,就是要強化黨(dang) 建工作的示範效應,借鑒和運用“從(cong) 群眾(zhong) 中來,到群眾(zhong) 中去”“民主集中製”等作風和原則;就是要強化黨(dang) 建工作的帶動效應,把各種複雜工作聯係好、梳理好,做到有條不紊、區分輕重緩急;就是要強化黨(dang) 建工作的整合效應,在將社區黨(dang) 建工作融入到社區治理方方麵麵的基礎上,依靠黨(dang) 建把各項工作、各類信息、內(nei) 外資源進行最大限度整合融合,推動相關(guan) 問題較早較好解決(jue) 。
社區治理的互動性日益增強,必須發揮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紐帶”作用。社區治理體(ti) 係中存在多方麵的治理力量,諸多方麵隻有在同一目標框架下,通過協同互動、一體(ti) 聯動,才能取得更好治理效果。然而,社區共治並不是一個(ge) 一蹴而就的過程,有的缺乏共享意識,參與(yu) 共治的熱情不高、意願不強;有的缺少製度聯係,工作更多是靠人際關(guan) 係維係;有的社區內(nei) 存在各種“圍牆”,相互界限分明,實現共建共治相差甚遠。
麵對繁雜的社區治理事務,各方參與(yu) 力量的積極性主動性很難自發形成,必須依靠黨(dang) 委和政府的有力培育和引導。增強社區治理的互動性、整體(ti) 性,關(guan) 鍵是要發揮好基層黨(dang) 組織的“紐帶”作用,推動社區治理各方力量有效銜接、對接、連接,形成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優(you) 勢互補的運行體(ti) 係。要不斷健全完善互動機製,打破行政隸屬壁壘和“九龍治水”局麵,引導有關(guan) 方麵強化共駐共建意識,通過結對共建、交叉任職、人才聯育、文明共創、活動共辦、場地共用等方式,增進黨(dang) 組織之間、黨(dang) 員之間、黨(dang) 群之間的聯係互動,形成區、街、居與(yu) 駐區單位以黨(dang) 組織為(wei) 核心的聯合治理機製。隻有這樣,才能不斷拓寬社區的服務共享空間,促進不同單位之間的交流合作,凝聚共建美好家園的強大力量。
社區治理的對象和範圍日益擴大,必須發揮社區黨(dang) 建工作的“堡壘”作用。社會(hui) 的進步和發展拓展了人們(men) 生存的空間,促使社區居民的結構向著多層次和個(ge) 性化的方向發展,其價(jia) 值觀念和生活方式也日趨複雜化。比如,人們(men) 的角色定位從(cong) 原來單純的“單位人”向“社會(hui) 人”轉變,群眾(zhong) 的社區生活需求從(cong) 原來單一的“物質保障”向“物質與(yu) 精神保障並重”轉變,社區治理陣地從(cong) 主要集中在居民區向商務樓宇、商圈市場、網絡媒體(ti) 轉變。種種變化意味著社區治理不能再像過去那樣按部就班、簡單化地去解決(jue) 問題。
針對治理對象範圍、層次、結構的變化,必須全麵加強基層黨(dang) 委、街道黨(dang) 工委、社區黨(dang) 組織的“戰鬥堡壘”建設,發揮黨(dang) 建工作的政治思想引導、組織協調和服務指導作用。通過建立黨(dang) 建聯席會(hui) 議製度、推行“黨(dang) 建+”模式、促進黨(dang) 建與(yu) 社區網格管理相結合等方式,不斷拓展和構建“開放型”黨(dang) 建服務體(ti) 係,實現黨(dang) 建工作對社區治理工作的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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