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進“幼有所育”?增供給、強協作、抓監管一個都不能少
發稿時間:2019-05-13 13:19:08 來源:新華社 作者:記者 王秉陽、田曉航
嬰幼兒(er) 的照護服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nei) 容,事關(guan) 嬰幼兒(er) 健康成長,事關(guan) 千家萬(wan) 戶。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把“幼有所育”作為(wei)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nei) 容。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wei) 了促進解決(jue) “幼有所育”問題,在10日舉(ju) 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分別對發展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明確了各自的措施。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意見的出台將為(wei) 緩解托育機構匱乏、標準製度缺失、監管部門混亂(luan) 等問題提供遵循。
增加供給 滿足照護服務需求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於(yu) 學軍(jun) 表示,目前我國有3歲以下(不含3歲)嬰幼兒(er) 5000萬(wan) 左右,而照護服務供給不足。有調查顯示,目前嬰幼兒(er) 在各類照護服務機構的入托率僅(jin) 為(wei) 4.1%。近80%的嬰幼兒(er) 是由祖輩參與(yu) 看護和照料,社會(hui) 普遍反映家庭嬰幼兒(er) 照料負擔較重。
黨(dang) 和政府多次提出全麵推進幼有所育、老有所養(yang) ,而“幼有所育”是“老有所養(yang) ”的前提條件之一:如果孫輩沒人看護,老人也無法安然“休養(yang) ”。2016年1月1日全麵兩(liang) 孩政策實施後,“沒人帶孩子”成為(wei) 製約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廣大群眾(zhong) 對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的需求日益旺盛。
在此背景下,嬰幼兒(er) 照護領域的頂層設計應運而生。於(yu) 學軍(jun) 表示,意見確立了促進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發展的4條基本原則。一是家庭為(wei) 主,托育補充。發展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的重點是為(wei) 家庭提供科學養(yang) 育指導,並對確有照護困難的家庭或嬰幼兒(er) 提供必要的服務。二是政策引導,普惠優(you) 先。強化政策引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hui) 力量的積極性,優(you) 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三是安全健康,科學規範。按照兒(er) 童優(you) 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嬰幼兒(er) ,確保嬰幼兒(er) 的安全和健康。四是屬地管理,分類指導。在地方政府領導下,各地從(cong) 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er) 照護服務。
梳難補漏 鼓勵社會(hui) 力量發展
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當前嬰幼兒(er) 照護領域存在著供需矛盾突出、祖輩照料負擔過重、養(yang) 育機會(hui) 成本提升、對嬰幼兒(er) 照護機構的專(zhuan) 業(ye) 性要求高等問題,而嬰幼兒(er) 照護機構還存在著學前教育資源嚴(yan) 重不足、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存在障礙、服務體(ti) 係缺乏規範監管、民辦機構運營壓力較大等問題。在目前托育需求旺盛,公辦投入無法立即滿足的情況下,應引導市場健康發展。
近日出台的意見明確提出梳理社會(hui) 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采取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社會(hui) 力量舉(ju) 辦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鼓勵地方政府通過采取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對社會(hui) 力量開展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用人單位內(nei) 設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
中國人口與(yu) 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鴻雁表示,意見提出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鼓勵政府給予補貼、社會(hui) 積極參與(yu) ,有望在很大程度上解決(jue) 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不足、民辦機構運營壓力大的問題。
由於(yu) 嬰幼兒(er) 照護是一項綜合性的、跨部門的工作,意見同時強化了多重保證措施,提出加強政策支持、用地保障、隊伍建設、信息支撐、社會(hui) 支持。“意見為(wei) 解決(jue) 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提供了指南和方向,首先從(cong) 政策法規體(ti) 係和標準化規範體(ti) 係開始,先形成具有示範效應的試點,然後逐步推廣,有助於(yu) 逐漸形成滿足群眾(zhong) 各項需求的嬰幼兒(er) 照護服務體(ti) 係。”劉鴻雁說。
加強監管 確保各方履行職責
政策規範隻是第一步,要想把政策落實到位,還需亮出監管利劍。
近年來有個(ge) 別托幼機構有虐童行為(wei) ,引發了社會(hui) 的極大關(guan) 注。針對嬰幼兒(er) 照護服務人員緊缺、部分人員素質相對不高等問題,意見提出,加快培育嬰幼兒(er) 照護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人才,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ye) 資格準入製度,對虐童等行為(wei) 零容忍,對相關(guan) 個(ge) 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於(yu) 學軍(jun) 強調,目前設置嬰幼兒(er) 照護機構實行備案登記製度,不進行行政許可不等於(yu) 放鬆監管,意見針對監管問題從(cong) 地方政府的主要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服務機構的主體(ti) 責任、社會(hui) 信用體(ti) 係建設等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
對於(yu) 監管責任劃分,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地方政府對嬰幼兒(er) 照護服務的規範發展和安全監管要負主要責任。意見附有17個(ge) 部門和單位的分工,各個(ge) 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履行監管職責。此外,各類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開展服務必須要符合有關(guan) 標準和規範,並且對嬰幼兒(er) 的安全和健康負主體(ti) 責任。還將嬰幼兒(er) 照護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劉鴻雁表示:“意見在組織實施方麵強化了政府的責任、強化部門協同以及監督管理,對虐童等行為(wei) 零容忍,有助於(yu) 打消父母對非公立機構的不信任。”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