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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汽車廢、零件廢”到“汽車廢、零件用”

發稿時間:2019-05-10 10:08:34   來源:光明日報  

  截至2018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27億(yi) 輛,其中汽車2.4億(yi) 輛。如果按照10年以上或者行駛公裏數計算,或根據國際報廢率5%推算,我國將在2020年後迎來機動車的報廢高峰,報廢車市場的容量和空間也將迅速增長,迎來千億(yi) 元市場。

  近日,國務院公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2001年頒布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進行全麵修訂和升級。司法部、商務部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消除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切實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過程中環境保護的力度;統籌安全和發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在這部行業(ye) 新規的引領下,我國報廢機動車產(chan) 業(ye) 發展將迎來新機遇。

  清除法律障礙 推動零部件再製造

  據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hui) 報廢車分會(hui) 秘書(shu) 長張瑩介紹,當前發達國家的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利用率達45%,個(ge) 別零部件可達80%的再製造率,而我國不足10%,同國外相比差距較大。

  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被稱為(wei) 報廢汽車的“五大總成”。一直以來,維修市場對再製造發動機、變速器等汽車關(guan) 鍵總成的需求迫切,而我國規定拆解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隻能作為(wei) 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ye) 作為(wei) 冶煉原料,這成為(wei) 限製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水平提升的痛點。

  為(wei) 適應循環經濟發展的需要,《辦法》在明確規定國家鼓勵特定領域的報廢機動車提前報廢更新的同時,允許將符合再製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出售給具備再製造能力的企業(ye) 經過再製造予以循環利用,消除了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

  “這對整個(ge) 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ye) 來說,無疑是久旱逢甘露。”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洧表示,大量的高附加值汽車零部件將有機會(hui) 走出熔爐,走進“新崗位”,“汽車廢、零件廢”將轉變為(wei) “汽車廢、零件用”,也將為(wei) 整個(ge) 汽車行業(ye) 的綠色發展樹立新模式。

  為(wei) 了確保安全,《辦法》規定不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仍應作為(wei) 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ye) 作為(wei) 冶煉原料;同時,規定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建立回收信息係統,確保拆解的零部件來源可追、流向可查、風險可控。

  《辦法》提出,“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chan) 安全等強製性國家標準,能夠繼續使用的,可以出售,但應當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張瑩指出,從(cong) 消費市場的需求看,“回用件”的市場尚未被完全釋放,此條將對未來市場創造較大的挖掘潛力,也符合產(chan) 業(ye) 發展路線。

  針對拚裝車問題,《辦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ge) 人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拚裝機動車,禁止拚裝的機動車交易。

  釋放市場活力 實現多方共贏

  以往,地方政府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管理差異較大。一些地區對企業(ye) 數量嚴(yan) 格控製,優(you) 質企業(ye) 進不來,落後企業(ye) 出不去;還有一些地區對企業(ye) 審批過於(yu) 寬鬆,企業(ye) 數量過多,良莠不齊,造成惡性競爭(zheng) ,不利於(yu) 行業(ye) 健康發展。

  此次《辦法》貫徹“放管服”改革思路,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許可,不再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ye) 實行特種行業(ye) 管理,實行“先照後證”;保留了企業(ye) 資質許可製度,同時不再搞簡單的總量控製,刪去了注冊(ce) 資本、場地麵積、從(cong) 業(ye) 人員數量等實際意義(yi) 不大的條件。

  李洧認為(wei) ,此舉(ju) 將使市場競爭(zheng) 更加充分和公平,有利於(yu) 各種優(you) 質資本進入行業(ye) ,真正釋放市場活力。他表示,在放開總量控製的同時,政府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管,嚴(yan) 防一哄而上導致的重複建設和惡性競爭(zheng) 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辦法》還摒棄了廢車收購價(jia) 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jia) 格計價(jia) 的方式,規定由市場主體(ti) 自主協商定價(jia) ,加上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李洧認為(wei) ,這將提升報廢機動車回收殘值和消費者的交車積極性,實現消費者、拆解企業(ye) 、再製造企業(ye) 三方共贏。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管理涉及商務、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多個(ge) 部門,《辦法》與(yu) 道路交通安全法、固體(ti)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機動車強製報廢標準規定等多部車輛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有機銜接,將管理重點集中在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規範經營和操作、企業(ye) 安全環保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麵,同時明確了各相關(guan) 部門的職責分工。

  在管理模式上,《辦法》建立和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為(wei) 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製度,加強部門協同合作,重在事中事後監管。

  綠色回收 嚴(yan) 守環保底線

  環保問題一直是拆解行業(ye) 的管理重點,一些環保意識差的小企業(ye) 隨意排放廢油液和處置廢棄物,對生態環境造成嚴(yan) 重破壞。

  在此次《辦法》的修訂中,格外注重“環保利劍”的作用,增加了企業(ye) 在存儲(chu) 場地、設備設施、拆解操作規範等方麵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內(nei) 容。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強製性標準的,可吊銷資質認定書(shu) ,對企業(ye) 形成了有力的約束。“綠色回收,標準先行”,為(wei) 配合《辦法》實施,同步修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e) 技術規範》(GB 22128),全麵落實《辦法》中加強安全環保要求的精神,在企業(ye) 選址、場地、人員、拆解、存儲(chu) 等諸多涉及環保方麵的要求進行了強化。

  李洧認為(wei) ,《辦法》實施將改變公眾(zhong) 心目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髒亂(luan) 差”的傳(chuan) 統印象,向社會(hui) 展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綠色、轉型發展的新氣象。 (記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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