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回收利用將“三放開一收緊”
發稿時間:2019-05-07 14:05:02 來源:經濟日報
日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2001年《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進行全麵修訂和升級,是我國汽車產(chan) 業(ye) 發展征程中一件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的大事。
“廢用結合、可用盡用”
一直以來,禁止“五大總成”再利用是限製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水平提升的痛點。《辦法》明確“五大總成”允許開展再製造,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ye) 來說,無疑是“久旱逢甘雨”。大量高附加值汽車零部件將有機會(hui) 走向“新崗位”,“汽車廢,零件廢”將變為(wei) “汽車廢,零件用”,為(wei) 汽車行業(ye) 綠色發展樹立新模式。
此次《辦法》修訂,摒棄舊辦法中廢車收購價(jia) 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jia) 格計價(jia) 方式,加之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將有效促進機動車回收利用行業(ye) 上下遊有序連接,不僅(jin) 可以推動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行業(ye) 規模化發展,也將提高機動車回收利用率,改善回收拆解企業(ye) 經營狀況,提升報廢機動車回收殘值和消費者的交車積極性,實現消費者、拆解企業(ye) 、再製造企業(ye) 三方共贏。
深化落實“放管服”
《辦法》發布實施,有力詮釋了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再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ye) 實行特種行業(ye) 管理,保留了企業(ye) 資質許可製度。同時不再搞簡單的總量控製,讓更多優(you) 秀企業(ye) 有機會(hui) 進入這個(ge) 行業(ye) ,帶來新資本、新技術、新思想,有助於(yu) 形成行業(ye) 發展新格局、新模式。
過去,地方政府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管理差異較大。一些地區對企業(ye) 數量嚴(yan) 格控製,優(you) 質企業(ye) 進不來,落後企業(ye) 出不去;還有一些地區審批過於(yu) 寬鬆,企業(ye) 數量過多,良莠不齊,造成惡性競爭(zheng) ,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不利於(yu) 行業(ye) 健康發展。按照新的管理模式,企業(ye) 資質證明由原來“一照雙證”調整為(wei) “一照一證”,由“先證後照”改為(wei) “先照後證”。現有資質企業(ye) 和新申請企業(ye) 都要滿足統一的資質認定條件,使市場競爭(zheng) 更加充分和公平,有利於(yu) 各種優(you) 質資本進入行業(ye) ,真正釋放市場活力。
根據放開、管好、服務好的精神,在放開總量控製同時,政府部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嚴(yan) 防一哄而上,導致重複建設和惡性競爭(zheng) 問題。
創新監管模式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管理涉及商務、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發改等多個(ge) 部門,《辦法》與(yu) 《道路交通安全法》《固體(ti) 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多部車輛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有機銜接,將管理重點集中在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規範經營和操作、企業(ye) 安全環保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麵,同時明確了各相關(guan) 部門的職責分工。
在管理模式上,《辦法》緊跟國家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方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為(wei) 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製度,辦理方式逐步向“線上申請、線下審批”轉變,大幅提升便利化程度和透明度。此外,《辦法》加強了各部門之間執法活動的銜接,形成監管合力。新的監管模式必然帶來新的市場秩序,在重點監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監管機製下,形成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的新秩序指日可待。
嚴(yan) 守環保底線不放鬆
環保問題一直是拆解行業(ye) 的管理重點。在此次《辦法》修訂中,增加了企業(ye) 在存儲(chu) 場地、設備設施、拆解操作規範等方麵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內(nei) 容。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強製性標準的,可吊銷資質認定書(shu) ,對企業(ye) 形成有力約束。“綠色回收,標準先行”,為(wei) 配合《辦法》實施,商務部同步修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e) 技術規範》,全麵落實《辦法》中加強安全環保要求的精神,在企業(ye) 選址、場地、人員、拆解、存儲(chu) 等諸多涉及環保方麵的要求進行了強化。
《辦法》實施將改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ye) “髒亂(luan) 差”的形象。
確保機動車“廢有善終”
回收拆解企業(ye) 是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鏈條的核心。《辦法》對回收拆解企業(ye) 的準入、經營作業(ye) 、退出等作了明確要求,同時放開總量控製,給企業(ye) 提供公平競爭(zheng) 的準入環境。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給企業(ye) 預留了經營空間,拓寬了盈利渠道。
“廢有善終”是一個(ge) 行業(ye) 進入高級發展階段最顯著的標誌,《辦法》充分考慮了參與(yu) 主體(ti) 的訴求,最大力度保障現有社會(hui) 資源對報廢機動車的有序消納,通過暢通末端通道,帶動整個(ge) 汽車產(chan) 業(ye) 鏈持續健康發展。
從(cong) 總體(ti) 上看,《辦法》的改革內(nei) 容“有收有放,收放有度”,實現了“三放開一收緊”,即放開“五大總成”,允許開展再製造;放開總量控製,吸引優(you) 質企業(ye) 進入;放開收購價(jia) 格約束,交由市場主體(ti) 協商;收緊安全環保要求,堅持紅線不後退,是對國家機動車回收利用管理製度的全麵升級。業(ye) 內(nei) 對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寄予厚望,希望它的出台能真正解決(jue) 實踐中的問題,激活循環經濟發展新引擎。(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李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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