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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前瞻

發稿時間:2019-04-29 10:25:13   來源:人民網   作者:肖永平

  經過新中國成立70年來的發展積澱,我國國際法學日漸成熟,迎來了理論創新的關(guan) 鍵時期。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學科內(nei) 容日益豐(feng) 富,展現出鮮明中國特色。在新時代,我國國際法學研究應更加關(guan) 注我國麵臨(lin) 的重大國際法問題和國際社會(hui) 共同麵臨(lin) 的問題,在專(zhuan) 業(ye) 化、多元化和精細化方麵下更大功夫。

  作為(wei) 一個(ge) 學科名稱,國際法指國際公法;作為(wei) 一個(ge) 與(yu) 國內(nei) 法對應的體(ti) 係,國際法包括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其他新興(xing) 國際法學科。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國國際法學經曆了不平凡的發展曆程,學科體(ti) 係、學術體(ti) 係、話語體(ti) 係日漸成熟,在理論研究、實踐應用等方麵取得了很多成果。

  我國國際法學隨著實踐發展不斷發展

  在我國,近代意義(yi) 上的國際法學研究自晚清翻譯西方國際法著作時起步。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開始有了更加豐(feng) 富的國際法實踐。改革開放使我國國際法學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1978年到1992年是國際法學恢複重建時期。隨著改革開放深入推進和國際環境的諸多變化,我國國際法學開始學習(xi) 、引進西方國際法理論,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學科初步形成,國際經濟法的獨立學科身份得到確認。1993年到2008年,國際法學研究繼續深入。隨著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目標的明確提出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法學體(ti) 係下的分支學科不斷充實和豐(feng) 富,國際組織法、國際海洋法、國際條約法、國際人權法、國際航空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商事仲裁法、國際環境法等均形成了自身的學科體(ti) 係。2009年以來,我國國際法學進入更加重視理論創新的時期。隨著全球治理體(ti) 係深刻變革、我國積極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和“一帶一路”建設,我國國際法學界積極倡導國際法治,深入研究國際法製度改革問題,努力提煉中國國際法實踐的經驗與(yu) 智慧,產(chan) 生了不少反映中國主張、具有中國特色的研究成果。

  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科體(ti) 係初步形成

  我國國際法學研究水平與(yu) 我國對外開放程度密切相關(guan) 。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際法學研究取得了突出成就,具有中國特色的學科體(ti) 係初步形成。

  國際公法學科體(ti) 係邁向科學性。作為(wei) 國際法學的基礎學科,國際公法在我國發展得最早,也最充分。除了總論部分的大量研究成果,國際公法的許多分支已形成了較為(wei) 完備的學科體(ti) 係。如國際條約法、國際組織法、國際人權法、國際海洋法、國際刑法、外交與(yu) 領事關(guan) 係法、國際航空法等等。學界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人類命運共同體(ti) 、新型國際關(guan) 係等中國理念進行了學理上的探討,對國家承認、繼承、國籍、領土、條約、和平解決(jue) 爭(zheng) 端等法律製度貢獻了頗具價(jia) 值的研究成果。對國際社會(hui) 麵臨(lin) 的新問題,如反恐與(yu) 使用武力、國際法的碎片化、保護的責任、聯合國改革等,都進行了具有針對性的研究,提出了中國學者的見解。與(yu) 此同時,還提出宏觀國際法、共進國際法、國際法人本化趨勢等學術命題,體(ti) 現了中國學者爭(zheng) 取國際法話語權的積極探索。

  國際私法學科體(ti) 係彰顯開放性。經過研究討論,包括總論、衝(chong) 突法、統一實體(ti) 法、國際民事訴訟法和國際商事仲裁法等在內(nei) 的大國際私法學科定義(yi) 成為(wei) 學界主流。這種開放性學科體(ti) 係不僅(jin) 符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調整國際民商事關(guan) 係的需要,對全球治理背景下充分發揮國際私法的作用也很有意義(yi) 。我國學者在中國國際私法的法典化、當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聯係原則、強製性規範、大國司法理念與(yu) 國際司法合作、國際商事仲裁的司法監督等問題上進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體(ti) 現中國特色與(yu) 經驗的概念和理論。我國學者提出的國際民商新秩序、國際交往互利說、適當論和綜合協調論等,反映了中國學者對國際私法基本理論的貢獻。

  國際經濟法學科體(ti) 係體(ti) 現時代性。作為(wei) 國際法學體(ti) 係中的新興(xing) 學科,廣義(yi) 國際經濟法學逐步成為(wei) 學界主流,也就是將國際經濟法看作調整國際經濟關(guan) 係的國際法與(yu) 國內(nei) 法的總稱;國際經濟關(guan) 係既包括國際公法主體(ti) 之間的經濟關(guan) 係,也包括私人之間的跨國經濟關(guan) 係,還包括國家對涉外經濟活動的管理關(guan) 係。隨著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等分支學科逐漸興(xing) 起並完善。我國學者以馬克思主義(yi) 為(wei) 指導,堅持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對國際經濟主權原則、公平互利原則、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製度改革、國家契約、國際投資待遇原則、國際投資保險製度、國際投資自由化及公共利益、人民幣國際化、國際金融監管製度改革、國際稅收合作、“一帶一路”與(yu) 國際經濟法律製度變革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契合我國對外開放的現實需求,反映了中國經驗,為(wei) 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經濟法學作出了貢獻。

  新興(xing) 交叉學科體(ti) 係反映前瞻性。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國際關(guan) 係越來越複雜多元。一些新興(xing) 問題得到了中國學者的關(guan) 注,他們(men) 在國際網絡法、極地法、外層空間法、國際能源法、國際文物保護法、國際衛生法、國際難民法、國際體(ti) 育法等方麵進行前瞻性研究,為(wei) 這些新興(xing) 學科的未來發展打下了基礎。

  向更加專(zhuan) 業(ye) 化、多元化、精細化方向發展

  雖然我國國際法學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與(yu) 我國對外開放及參與(yu) 國際事務的需求相比,與(yu) 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成熟的國際法學學科體(ti) 係、學術體(ti) 係、話語體(ti) 係的要求相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應當看到,具有原創性和國際影響力的研究成果還不夠多,研究碎片化、重複研究比較普遍,研究方法單一,提煉總結中國實踐的能力還不強,體(ti) 係建構也不充分。在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進程中,國際法不僅(jin) 是和平共處之法,還應是合作發展之法、關(guan) 涉人類整體(ti) 利益之法;既是維護國家利益的工具,又是具有獨特價(jia) 值訴求的觀念體(ti) 係,還是應對全球問題的手段。為(wei) 此,未來在國際法學研究中,應繼續加強國際法理論創新,推進國際法學研究更加專(zhuan) 業(ye) 化、多元化、精細化。

  遵循問題導向。國際法學研究要取得新突破,需要打破傳(chuan) 統法學部門的學科界限,對我國麵臨(lin) 的重大國際法問題和國際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的問題,基於(yu) 不同學科視角、不同國際行為(wei) 體(ti) 訴求、不同研究方法,開展綜合性比較研究,以揭示問題的本質、特點和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使中國國際法研究能夠精細下去、擴展開來,為(wei) 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法理論打下堅實基礎。這就要求我們(men) 改變以往一般性介紹外國國際法理論的思路和做法,從(cong) 國際國內(nei) 的現實需求中發現問題,從(cong) 國際國內(nei) 的客觀實踐中尋找經驗,從(cong) 多學科視角提煉理論,避免局限於(yu) 國際法與(yu) 國內(nei) 法的傳(chuan) 統分界和國際法學二級學科的壁壘,從(cong) 更宏觀的視角推進國際法理論創新。

  堅持中國立場。中國的國際法理論應當反映並堅持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際法治的有益理念,體(ti) 現我國對國際秩序作出的創造性貢獻。比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等。還應體(ti) 現中國在參與(yu) 全球治理過程中提出的豐(feng) 富法治主張,如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反對霸權主義(yi) 和強權政治等。為(wei) 此,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為(wei) 構建中國國際法理論與(yu) 製度的指針,既借鑒國際法治的優(you) 秀成果,又貢獻並推進國際法治,在國際法治與(yu) 中國法治的互動中展現自身特色。

  運用法理表達。曆史經驗表明,一國提出的國際法理論往往是為(wei) 了維護本國的利益。但是,一個(ge) 國家的國際法理論要獲得國際社會(hui) 的認同,必須以促進公正、維護法治等國際社會(hui) 易於(yu) 接受的法理表達方式加以呈現。國際法學研究的一個(ge) 中心任務就是發現、提煉和總結國際法治的價(jia) 值主張和一般規律,並通過法理形式表達出來。中國學者應當努力嚐試用中國話語表達中國主張,並使這種話語既反映國際關(guan) 係基本準則,又符合中國實際、概括中國自身實踐經驗和智慧,從(cong) 而提升我國國際法治話語權。

  注重實證研究。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基本形成後,我國法學研究應從(cong) 單一注重立法問題轉向同時注重法律實施問題。國際法學的實證研究需要我們(men) 走出書(shu) 齋,掌握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本方法,遵守觀察、調查、文獻分析、實驗的基本規範,在實踐觀察中找到研究課題並得出合理結論。比如,對我國提出的國際法理論在我國外交實踐中的作用進行實證研究、歸納這些理論在雙邊和多邊國際關(guan) 係中的影響、考察這些理論與(yu) 實踐的契合程度等,這些工作不僅(jin) 是實現中國國際法理論與(yu) 製度創新的基礎,對中國開展國際合作和推動國際法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yi) 。我國學者應抓住新時代賦予的新機遇,推進中國國際法學研究不斷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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