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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怎樣促進社會組織發展

發稿時間:2019-04-26 14:49:4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陳氚

  社會(hui) 組織是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中的重要構成部分,社會(hui) 組織的充分發展有利於(yu) 增強社會(hui) 的自我治理能力,構建多元、健康而富有活力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在德國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中,社會(hui) 組織得到了充分的發展。根據調研,在德國的8300萬(wan) 人口中,約有3000萬(wan) 人口參與(yu) 到某一社會(hui) 組織之中,從(cong) 事某種社會(hui) 誌願服務,這就使得社會(hui) 民眾(zhong) 能夠通過社會(hui) 組織來發揮參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能動性。德國在社會(hui) 組織發展方麵也麵臨(lin) 新的情況,能夠終身加入某一社會(hui) 組織的社會(hui) 成員越來越少,能夠每周從(cong) 事固定的誌願活動的社會(hui) 成員越來越少。但是,這並沒有影響人們(men) 參與(yu) 社會(hui) 組織、從(cong) 事誌願服務的熱情。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互聯網社交媒體(ti) 對社會(hui) 成員的吸引力十分強大,為(wei) 人們(men) 參加社會(hui) 組織活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條件和更多的機會(hui) 。

  如何適應互聯網時代的社會(hui) 變化,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更多的社會(hui) 誌願服務活動,成為(wei) 中德社會(hui) 組織發展共同麵臨(lin) 的課題。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學術訪問團在對德國的平台型基金會(hui) 調研時,發現德國的平台型基金會(hui) 在利用互聯網技術,促進社會(hui) 成員參與(yu) 社會(hui) 組織和社會(hui) 誌願活動的做法上,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yi) 。

  德國平台型基金會(hui) 的經驗

  作為(wei) 一種非官方的社會(hui) 組織,德國的平台型基金會(hui) 在促進社會(hui) 成員參與(yu) 社會(hui) 誌願活動,滿足其他社會(hui) 組織的人員需求方麵,起到了橋梁的作用。

  德國平台型基金會(hui) 的互聯網轉型體(ti) 現了互聯網思維與(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動員方式的有機結合。互聯網的思維貫穿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組織運行的始終。無論是社會(hui) 誌願服務平台的網絡搭建,對社會(hui) 誌願者的信息數據庫建設還是對社會(hui) 誌願者的知識與(yu) 能力的網絡培訓,都是基於(yu) 互聯網而展開的。互聯網的引入,不僅(jin) 吸引了互聯網中的活躍度最高的青年群體(ti) ,也提升了組織的運行效率。與(yu) 此同時,基金會(hui) 的運行同時需要大量的線下工作,依賴傳(chuan) 統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網絡和地方資源。在互聯網的工作背後,需要基金會(hui) 工作人員與(yu) 本地的其他社會(hui) 組織、社會(hui) 服務機構、企業(ye) 等進行大量的溝通工作和資源收集工作。

  德國平台型基金會(hui) 能夠將社會(hui) 誌願服務活動有效地對接本地需求。與(yu) 中國的互聯網公益基金會(hui) 相比,該基金會(hui) 的活動主要以實際的社會(hui) 服務和社會(hui) 工作活動為(wei) 主。通過各種渠道,將誌願者與(yu) 本地的養(yang) 老、醫療、環保等機構進行有效對接,保證誌願者親(qin) 身參與(yu) 到社會(hui) 服務之中。中國互聯網公益活動近年來同樣發展迅速,微公益、阿裏公益等互聯網基金會(hui) 吸引了大量公眾(zhong) 參與(yu) 。但是中國互聯網公益活動更多地以網絡捐款為(wei) 主,實地的誌願活動作為(wei) 補充,而且大多數活動以全國性活動為(wei) 主,日常性的和地方性的活動開展較少。立足於(yu) 本地社區,將誌願者與(yu) 本地的社會(hui) 服務機構日常服務需求對接的誌願活動發展潛力巨大。

  德國的平台型基金會(hui) 充分利用短期活動,提升公眾(zhong) 的參與(yu) 度。互聯網時代的一大特征是信息與(yu) 時間的碎片化,社會(hui) 的流動性和不確定性增大。在這樣的背景下,大部分社會(hui) 成員缺乏充足的時間和條件固定參加某一社會(hui) 誌願活動,從(cong) 而長期參與(yu) 某一社會(hui) 組織的意願下降。針對這種情況,基於(yu) 互聯網的平台型社會(hui) 組織,實際上提供了可以從(cong) 事短期社會(hui) 誌願活動的機會(hui) ,開展一種適應互聯網時代靈活性的社會(hui) 誌願活動。與(yu) 社會(hui) 成員長期固定參與(yu) 某一社會(hui) 組織活動相比,通過平台性組織進行社會(hui) 誌願活動,可以讓公眾(zhong) 根據興(xing) 趣自由選擇活動,靈活安排時間,提升公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服務的可能性。

  對互聯網時代中國社會(hui) 組織發展的啟示

  與(yu) 德國悠久的社會(hui) 組織發展曆史、相對完善的社會(hui) 組織體(ti) 係相比,中國在培育社會(hui) 組織上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中國與(yu) 德國在社會(hui) 組織發展上同時麵臨(lin) 著互聯網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互聯網便於(yu) 社會(hui) 交往和人際溝通的屬性,以及信息高速流動的網絡平台屬性,正好可以加以利用,發展基於(yu) 互聯網的新型社會(hui) 組織,更好地組織社會(hui) 成員參與(yu) 社會(hui) 誌願服務。

  德國平台型基金會(hui) 的成功經驗表明,社會(hui) 組織的發展應當在立足本國國情與(yu) 傳(chuan) 統的基礎上,適應新的組織環境。在信息化時代的浪潮中,傳(chuan) 統的社會(hui) 誌願組織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發展的契機,發揮互聯網在資源動員、人際溝通、信息匯集和匹配中的重要作用。平台型社會(hui) 組織利用互聯網技術,成為(wei) 溝通社會(hui) 誌願服務需求方和供應方的橋梁。同時,網絡社會(hui) 帶來的社會(hui) 成員流動性加大,生活工作節奏高速化,社會(hui) 時間碎片化等特征,也使得未來社會(hui) 組織在組織民眾(zhong) 的形式與(yu) 開展活動的靈活性上加以調整,適應這些新的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德國相對悠久的社會(hui) 組織發展傳(chuan) 統和社會(hui) 誌願服務傳(chuan) 統,以及相對完善的法律製度環境,都成為(wei) 了保障誌願者信任平台型組織,參與(yu) 平台型組織的有利條件。與(yu) 之相比,我們(men) 還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對誌願者參與(yu) 誌願服務類的社會(hui) 組織予以鼓勵和支持,同時防範在互聯網平台上的虛假信息,防止通過平台型社會(hui) 組織開展的違法活動。同時,應當大力弘揚中國本土的社會(hui) 誌願精神和社會(hui) 互助傳(chuan) 統,充分發揮網絡新媒體(ti) 在宣傳(chuan) 中的優(you) 勢作用。

  互聯網時代,中國在構建具有平台性的社會(hui) 組織上具有獨特的製度優(you) 勢。我們(men) 在曆史上形成了黨(dang) 領導下的各種群團組織,例如各級共青團組織、婦聯組織等,在社會(hui) 資源調動、民眾(zhong) 動員上與(yu) 德國的非官方組織相比,具有先天的優(you) 勢。這些群團組織都可以成為(wei) 提供社會(hui) 誌願服務的平台型組織,成為(wei) 提供對接地方社會(hui) 誌願服務需求和誌願者數據庫的信息樞紐和平台,同時兼具對民間的社會(hui) 誌願組織的孵化和培育功能。我們(men) 的另一項顯著優(you) 勢在於(yu) ,出現了一批國際一流的大型互聯網企業(ye) ,這些互聯網企業(ye) 可以在網絡社會(hui) 治理、網絡社會(hui) 組織等多個(ge) 領域提供組織和技術層麵的支持。目前,基於(yu) 國內(nei) 大型互聯網社交平台公益基金會(hui) 和公益誌願活動正在蓬勃發展。我們(men) 需要對互聯網時代的社會(hui) 組織和社會(hui) 組織的互聯網轉型進行更好的引導,積極促進從(cong) 事社會(hui) 誌願服務活動的社會(hui) 組織發展,調動民眾(zhong) 參與(yu) 社會(hui) 誌願活動的積極性,發揮社會(hui) 組織在社會(hui) 互助、社會(hui) 治理、社會(hui) 服務等方麵的作用,構建起多元的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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