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民群眾感覺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 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法官法、檢察官法修法熱點
發稿時間:2019-04-25 15:04:21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記者 劉華東(dong) 本報通訊員 曾冰
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表決(jue) 通過了新修訂的法官法、檢察官法,新法將於(yu)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檢察官、法官作為(wei) 司法工作人員,其行為(wei) 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zhong) 對司法公正的感受。”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表示,此次修改法官法、檢察官法,充分吸收了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ti) 製改革的經驗和成果,並將其上升為(wei) 法律。兩(liang) 部法律都做了哪些修改?新法有何亮點?在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23日舉(ju) 辦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相關(guan) 部門負責人就修法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擔任法官、檢察官須從(cong) 事法律工作滿五年
記者注意到,新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對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經曆和年限要求作出調整,由現行法的兩(liang) 年修改為(wei) “從(cong) 事法律工作滿五年”。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視員、法官管理部部長陳海光以法官法修改為(wei) 例告訴記者,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司法權是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判斷權和裁決(jue) 權,這要求司法人員不僅(jin) 有良好的法律素養(yang) 和知識,還要有豐(feng) 富的社會(hui) 閱曆和實踐經驗,“隻有這樣,判決(jue) 案子才會(hui) 貼近社會(hui) 現實,否則會(hui) 導致裁判質量不高、審判效率低下、機械適用法律的情況”。
“另外,提高法律年限的要求,也要從(cong) 司法實踐來考慮。”陳海光說,本次修法取消了助理審判員,直接任員額法官和審判員。“一個(ge) 大學畢業(ye) 生進入法院係統工作也就是二十二三歲,再工作5年,實際初任法官的年齡是二十七八歲。所以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講,適當調整法官的工作年限要求對法官更好履職是非常必要的。”
員額製改革:讓優(you) 秀的審判人才向一線凝聚
根據新的法官法,法官實行員額製管理。陳海光表示,員額製改革主要解決(jue) 的問題是讓優(you) 秀的審判人才向一線凝聚,“通過實行員額製在隊伍管理上形成好中選優(you) 、優(you) 勝劣汰的選人用人導向,使廣大法官自覺提升審判能力和水平”。
相較於(yu) 員額製改革前的21萬(wan) 名法官,改革後法官隻有12.5萬(wan) 名。陳海光告訴記者:“改革之前21萬(wan) 名法官裏有一些是不辦案的法官,他們(men) 具有法官身份,但是在司法行政崗位、審判輔助崗位,並且絕大多數院庭長都是做案件的審批工作,沒有直接到一線去辦理案件。改革之後要求入額法官必須辦案,把員額配備在審判業(ye) 務部門,院庭長都要繼續辦案,改革前那種占著法官的位子具備法官的身份卻不辦案的情況基本上不存在了。”陳海光表示,雖然在絕對數量上法官數量少一點,但是大多數的法院,一線辦案法官的人數基本是保持穩定的,有的地方辦案的力量不減反增。
檢察官職能調整,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新時代司法需求
新修訂的檢察官法明確了檢察官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等職能。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要人來執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教育培訓部部長周玉慶表示,對檢察官職責的修改,是全麵貫徹實施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需要。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英雄烈士保護法都明確規定了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益訴訟的職權。“檢察機關(guan) 作為(wei) 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的代表,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是應有之義(yi) 。”周玉慶說。
“此外,增加檢察官的公益訴訟職能,是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在新時代司法需求的需要。”周玉慶對記者說,新時代人民群眾(zhong) 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yi) 、安全、環境方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檢察機關(guan) 順應人民群眾(zhong) 的需求,提出了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四大檢察職能,“一方麵有利於(yu) 人民群眾(zhong) 更好地理解、把握這四大檢察職能;另一方麵,也有利於(yu) 更好地對檢察機關(guan) 特別是檢察工作進行監督”。周玉慶說,職能調整以後,“檢察機關(guan) 的職能十分清晰地擺在人民群眾(zhong) 麵前,切實讓人民群眾(zhong) 感覺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檢察機關(guan) 就在身邊,維護公平正義(yi) 的檢察官就在身邊,切實讓人民群眾(zhong) 感受到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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