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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市場監管秩序與活力的統一

發稿時間:2019-04-24 14:35:56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李清棟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大力推進改革開放,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zheng) 有序的現代市場體(ti) 係,放寬市場準入,加強公正監管,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讓各類市場主體(ti) 更加活躍。”在市場監管體(ti) 製和綜合執法體(ti) 製改革完成後,一支隊伍管市場的局麵基本形成。此時,更需要從(cong) 理論上弄通市場監管為(wei) 什麽(me) 、是什麽(me) 、怎麽(me) 管的問題。而“為(wei) 什麽(me) ”,是市場監管執法的立足點、出發點,是市場監管執法的價(jia) 值取向。

  市場監管的價(jia) 值取向

  以發展為(wei) 手段,以增進全民福祉為(wei) 目的,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是現代政府的基本價(jia) 值取向。市場監管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其目的是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障經濟的健康有序運行。基於(yu) 現代政府的價(jia) 值取向,我們(men) 所需要的市場秩序應該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符合發展的要求。一種秩序要得到社會(hui) 各界認可,必須適應社會(hui) 和民眾(zhong) 需求。發展,尤其是高質量的發展,仍然是我們(men) 麵臨(lin) 的最大問題。因此,我們(men) 期盼的市場秩序,必須符合發展乃至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在這種井井有條的秩序下,市場主體(ti) 能自由自主地依法追求自己的利益,消費者能夠放心消費。

  二是符合市場規律。市場作為(wei) 一個(ge) 複雜的有機體(ti) ,有其自身運行規律。我們(men) 所需要的秩序,不是用人為(wei) 設計的規則和強力的執法手段,改變或取代市場運行規律,讓市場按照“設計”的“思路”運行,而是為(wei) 市場體(ti) 係的健全、市場機製的順暢運行清除障礙。因此,規範市場的種種規則和監管手段,應當適應市場規律,而不是相反。

  三是充滿活力。無論是從(cong) 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出發,還是從(cong) 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目標出發,我們(men) 都希望建立一種有利於(yu) 發揮市場活力的秩序。這種秩序,有利於(yu) 市場要素的流動,有利於(yu) 激發市場主體(ti) 活力。這就需要在市場監管體(ti) 製改革和監管中,通過簡政放權為(wei) 市場主體(ti) 鬆綁。

  轉變監管理念和創新監管方式

  手段服從(cong) 於(yu) 目的。作為(wei) 手段的市場監管,就是要通過立法、執法等方式,實現監管目的——秩序與(yu) 活力的統一。在這個(ge) 目的之下,轉變監管理念和創新監管方式是實現秩序與(yu) 活力統一的基本前提。

  首先,“管”與(yu) “理”的問題。在以往的市場監管中,我們(men) 經常會(hui) 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luan) ”的怪圈。表麵上,這是管理手段的問題,背後實質是思維的僵化。在計劃經濟下,對經濟乃至一切社會(hui) 事務的管理,都處於(yu) “管住”,製約人們(men) 的行為(wei) 。管理上追求的是一種簡單的服從(cong) ,而不是關(guan) 係的理順。管理上的“死管”,必然導致“管死”,死水一潭式的秩序,對經濟社會(hui) 的發展極其有害。我們(men) 要變“管”為(wei) “理”,所謂“理”,就是治理、理順,也就是依法理順市場的內(nei) 在關(guan) 係,保障市場機製的順暢運行。

  其次,增強預見性。市場經濟是一個(ge) 多元包容的經濟發展形式,體(ti) 現出市場主體(ti) 的多元化、交易行為(wei) 的複雜化、市場業(ye) 態的多變性等特點。這就更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具有較強的預見性。真正的好中醫,強調治未病,防患於(yu) 未然,而不是等病入膏肓,再搞“治亂(luan) 用重典”。市場監管部門要成為(wei) 市場的把關(guan) 者,更要成為(wei) “把脈者”。

  再次,“有為(wei) ”與(yu) “無為(wei) ”。要維護市場秩序,就必須依法運用檢查、抽查、處罰等多種執法手段,對市場主體(ti) 的競爭(zheng) 、交易行為(wei) 進行監督,對違法行為(wei) 進行查處。這就是市場監管的“有為(wei) ”。但是,這種“有為(wei) ”,並不以多檢查、多幹預為(wei) 驗證標準。最終的監管效果要由市場主體(ti) 、消費者的感受和市場狀況驗證。有的時候,表麵上的“有為(wei) ”,恰恰是無所作為(wei) ,就是失職。

  經濟學上的帕累托定律,對市場監管有一定的啟發意義(yi) 。借助這個(ge) 定律,我們(men) 想象一下,作為(wei) 一種有投入產(chan) 出的行政行為(wei) ,市場監管的最優(you) 狀態應當是投入最少,秩序和活力最優(you) 。如何做到有效監管?抓住關(guan) 鍵是主要的。管不到點上,幹得再多,也是無效甚至有害的。監管鏈條上的關(guan) 鍵點,隻能從(cong) 生產(chan) 關(guan) 係的四個(ge) 環節、健全市場體(ti) 係和市場機製的關(guan) 鍵點上尋找。

  第一,理清監管的鏈條,找到關(guan) 鍵點。千頭萬(wan) 緒、千變萬(wan) 化的市場,由市場體(ti) 係和市場機製組成。而按照政治經濟學的觀點,生產(chan) 、分配、交換、消費,是生產(chan) 關(guan) 係的四個(ge) 環節。市場監管的鏈條,就鑲嵌在四個(ge) 環節之中。對四個(ge) 環節的重點問題,深入分析研究,理清監管重點,完善市場規則。

  第二,強化問題意識,找準執法的切入點。要善於(yu) 從(cong) 企業(ye) 經營者、消費者、媒體(ti) 反映的問題中,找到執法的切入點。一段時間以來,食品安全、侵犯知識產(chan) 權、傳(chuan) 銷、壟斷、消費欺詐等,是市場上的老大難問題。抓住主要問題發力,才能事半功倍。

  第三,以誠信建設為(wei) 核心,強化自律意識。如果市場主體(ti) 具有較高的自律意識,能自覺地誠信經營、公平競爭(zheng) ,則市場會(hui) 較為(wei) 有序、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也較高。因此,必須加快推進信用體(ti) 係建設,深入推進年報公示製度,並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的作用。

  第四,進一步簡政放權,釋放市場活力。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通過推進商事製度改革等一係列舉(ju) 措,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降低創業(ye) 門檻,市場主體(ti) 的活力得到了有效激發,監管的重點由重審批向重視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在深入推進改革的過程中,隨著負麵清單的推出,市場主體(ti) 的自由度進一步加大,更加有利於(yu) 市場活力的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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