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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政府政策評估工作的特點與啟示

發稿時間:2019-04-15 13:50:16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李曜坤 熊鴻儒 張亮

  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工作自上世紀90年代正式開展,通過設置政策評估的組織架構、製定標準化的政策評估步驟與(yu) 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打造專(zhuan) 業(ye) 化的政策評估人才隊伍,構建起了相對完整的政府政策評估機製。同時,通過營造高度市場化的智庫參與(yu) 環境,並將政策質詢作為(wei) 政策評估的重要支撐,進一步豐(feng) 富了政府政策評估的路徑。我國可以借鑒澳有益經驗,在構建智庫參與(yu) 政府政策評估的長效機製、設置政府政策評估組織協調體(ti) 係、研究製定政府政策評估工作的法規與(yu) 製度保障、推進高水平政策評估專(zhuan) 家隊伍建設等方麵重點推進,加快健全政策評估體(ti) 係,完善現代決(jue) 策谘詢製度。

  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工作的主要特點

  政府政策評估是指政府部門及其委托的評估主體(ti) 依據特定的標準和流程,借助相對科學的評估方法與(yu) 工具對政策的立項、執行及成效作出的綜合價(jia) 值判斷,其重點關(guan) 注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公正性、投入產(chan) 出效率以及具體(ti) 施政效果等方麵,旨在提高政策質量,降低決(jue) 策風險,優(you) 化行政資源配置,增進政策的科學性與(yu) 可持續性等,用以提升政府治理的績效水平和各類領域性政策的專(zhuan) 業(ye) 化程度。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工作自上世紀90年代正式開展,根據其具體(ti) 國情,在各州政府分別設置了相對獨立的評估係統,同時還針對包括政府財政、社會(hui) 保障、公共服務等在內(nei) 的重點領域開展專(zhuan) 項評估,借助專(zhuan) 業(ye) 化智庫力量,針對地域建設與(yu) 領域發展中的政府施政績效與(yu) 公共服務供給情況作出評估報告,有效提升了公共政策的綜合效率與(yu) 公共服務的整體(ti) 質量。總體(ti) 上看,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機製建設的主要特點體(ti) 現在以下方麵。

  設置政府政策評估工作的組織架構

  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的組織架構既有政府設立的機構,也有第三方評估機構。隸屬於(yu) 政府的“公共服務委員會(hui) ”是其政策評估工作的中央職能機構,負責構建政策評估機製、製定評估方法、組建評估部門、出台評估招標方案等,統籌領導政策評估全流程工作。獨立於(yu) 政府的生產(chan) 力委員會(hui) 以及格拉坦研究所、羅伊研究所等智庫是其政府行為(wei) 與(yu) 行政決(jue) 策的專(zhuan) 業(ye) 第三方評估機構,重點參與(yu) 單項政策評估與(yu) 評估立法體(ti) 係建設。以聯席會(hui) 議機製運作的澳大利亞(ya) 政府服務評價(jia) 督導委員會(hui) 負責監督政府績效與(yu) 公共服務評估工作的實施過程,按年度向公眾(zhong) 發布《政府公共服務評估工作報告》,增強評估工作的透明度與(yu) 公信力。

  製定標準化、規範化的政策評估步驟

  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主體(ti) 步驟包括:一是由政府服務評價(jia) 督導委員會(hui) 發起評估通告,組建評估小組,根據政策領域製定評估工作整體(ti) 框架;二是由評估小組根據評估框架明確具體(ti) 評估任務指標選取與(yu) 整合工作;三是通過評估小組與(yu) 國家或州政府的統計部門、智庫、科研機構等進行聯係,收集有效的政策信息與(yu) 施政數據;四是進行數據統計分析、核驗、上報並進行反饋;五是將核驗有效並獲得上級確認的數據導入政策評估框架進行定量研究與(yu) 定性研判工作;六是撰寫(xie) 、提交和公開發布政府政策評估結果報告,使地方政府和普通民眾(zhong) 了解政策資源的使用情況和績效表現,並將其作為(wei) 應對政策變化、調整施政方法和製定新政的重要參考依據。

  組建政府政策評估的專(zhuan) 業(ye) 化人才隊伍

  澳大利亞(ya) 政府政策評估的核心人員由來自聯邦政府、各州政府、官方研究機構的政府官員與(yu) 專(zhuan) 家構成,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吸收了包括澳大利亞(ya) 生產(chan) 力委員會(hui) 、格拉坦研究所等智庫機構以及墨爾本大學、悉尼大學等高校資深學者,通過組建政策調查小組和實踐評估小組等方式,形成各職能小組之間的評估協作機製,使其經濟、社會(hui) 、文化、教育、環保等領域湧現出大量優(you) 秀的政策評估專(zhuan) 家。近年來,澳大利亞(ya) 的一些公益性社會(hui) 組織、大型企業(ye) 、基金會(hui) 等機構也開始被允許參與(yu) 特定領域的政策評估機製建設與(yu) 評估項目資助工作。

  將政策質詢機製作為(wei) 政府政策評估的重要支撐

  從(cong) 聯邦政府到州政府,政策質詢機製被廣泛應用。作為(wei) 一種監督主體(ti) 的谘政方式,其將公共調查、政策研究和決(jue) 策谘詢進行整合,以獨立、透明、有序的運作方式,結合專(zhuan) 家論證與(yu) 公眾(zhong) 參與(yu) ,充分協調利益相關(guan) 者訴求,凝聚社會(hui) 共識。

  澳大利亞(ya) 現已開展的政策質詢工作主要分為(wei) 三類:一是廣泛範圍內(nei) 、跟蹤性的政策質詢,多麵向經濟和社會(hui) 領域全局性、基礎性政策開展基於(yu) 證據的階段性評估。二是針對中長期改革發展框架或重大製度設計的調查研究,主要用於(yu) 解決(jue) 相對棘手的政策難題或推動改革事項,多為(wei) 事前評估或政策協調。三是專(zhuan) 題質詢,致力於(yu) 解決(jue) 深層次社會(hui) 矛盾或政策失靈問題,通過利益相關(guan) 者參與(yu) 提供質詢意見。政策質詢需求大多來自聯邦政府的公開招標,承擔主體(ti) 既有官方智庫,也有不少獨立性高、專(zhuan) 業(ye) 性強的社會(hui) 智庫。在與(yu) 政府溝通明確調查職權範圍的基礎上,智庫會(hui) 建立政策效果評價(jia) 指標,以“批判性建構”的方式綜合考量政策周期、成本及潛在風險等因素。從(cong) 啟動質詢、收集證據、舉(ju) 辦聽證會(hui) 或公開政策辯論到最終形成評估報告,全過程向社會(hui) 公開。

  對我國政府政策評估機製建設的啟示

  第一,加快構建政府政策評估的長效機製。一是加快建立現代決(jue) 策谘詢製度與(yu) 政策評估製度,在行政係統與(yu) 決(jue) 策谘詢係統之間建立穩定、常態化的谘政供需對接與(yu) 研究成果應用機製,不斷強化智庫評估工作經驗積累。二是加強政策評估工作的係統性部署與(yu) 操作規範,加快研究製定國家層麵的評估指導意見與(yu) 實施綱要,明確評估標準,將構建政策評估長效機製納入國家智庫體(ti) 係發展戰略框架。三是建立麵向黨(dang) 和國家重大改革議題、重要政策舉(ju) 措、重點改革工程的全流程評估機製與(yu) 智庫協作機製,製定事前、事中、事後評估工作方案,構建評估製度安排與(yu) 標準化程序。

  第二,設置政府政策評估的組織與(yu) 協調機製。一方麵,可以搭建由決(jue) 策部門牽頭,由重點智庫和具體(ti) 評估領域權威專(zhuan) 家構成的“政策評估委員會(hui) ”等組織協調機製,重點發揮其在促進評估供需對接、規範評估過程監管、增進評估機構協作等方麵的管理協調職責;另一方麵,要研究不同領域的差異化政策評估辦法,細化分類管理工作規範,可以考慮借助上述提到的組織協調機製,負責評估工作分工與(yu) 評估流程監管,保障評估工作的執行效率與(yu) 專(zhuan) 業(ye) 化水平。

  第三,完善政府政策評估工作的法律與(yu) 製度保障。可以參考澳大利亞(ya) 以及美國、日本等國家政策評估立法經驗,率先在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等社會(hui) 保障領域研究探索構建政府政策評估的法律環境與(yu) 法規體(ti) 係。從(cong) 國際經驗看,政府政策評估主體(ti) 的類型通常包括政府機關(guan) 、政黨(dang) 機構、立法與(yu) 司法係統、專(zhuan) 業(ye) 化智庫、領域專(zhuan) 家及公眾(zhong) 等,我國可以根據自身行政係統與(yu) 決(jue) 策谘詢係統運行規律,在評估工作中期主要借助行政機關(guan) 與(yu) 專(zhuan) 業(ye) 化智庫力量,設置規範化的評估議程與(yu) 評估權限,強化評估過程的審計與(yu) 監督,在評估工作前期的立項論證和後期的績效評價(jia) 階段應加大社會(hui) 性評估主體(ti) 構成比重。

  第四,探索建立政策質詢方法與(yu) 製度,提高政府政策評估的科學性與(yu) 社會(hui) 公信力。包括澳大利亞(ya) 在內(nei) ,很多歐美發達國家多年來在政策質詢方麵積累了相關(guan) 經驗。該機製為(wei) 政策評估提供了基於(yu) 證據、自下而上的科學方法,增強了各類專(zhuan) 業(ye) 化智庫和第三方評估機構參與(yu) 政策過程的深度和廣度。為(wei) 進一步推動科學決(jue) 策、民主決(jue) 策和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有必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政策質詢製度,並將其應用於(yu) 重大政策第三方評估的特定環節,同時在應對民生關(guan) 切高、社會(hui) 爭(zheng) 議多、協調難度大的政策議題時,充分發揮該機製在平衡政策利益相關(guan) 者、增強決(jue) 策科學性、提升決(jue) 策過程透明度與(yu) 公信力方麵的作用。

  第五,推進高水平政策評估專(zhuan) 家隊伍建設,加快建立分領域、科學化的“政府政策評估指標體(ti) 係”。一方麵,要定向培養(yang) 高端專(zhuan) 業(ye) 評估人才與(yu) 跨領域複合型評估人才,不斷充實各領域的政策評估主體(ti) ;另一方麵則要建立在重點智庫、科研院所、大專(zhuan) 院校、公益性社會(hui) 組織中選拔和任用高素質政策評估人員的機製,形成一支綜合素質過硬、數量相對穩定的專(zhuan) 家人才隊伍。與(yu) 此同時,要高度重視現代化政策評估工具的開發和創新,加快建立分領域、科學化的“政府政策評估指標體(ti) 係”和“公共政策評估模型”,重點打造“決(jue) 策谘詢大數據係統”,提升政策運行整體(ti) 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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