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治理切忌“想當然”“一刀切”
發稿時間:2019-04-12 13:57:33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記者韓振、劉晶瑤
隨著中央對環境保護高度重視,各地積極行動,一大批汙染企業(ye) 被整頓、關(guan) 停,切實改善了生態環境。但在這個(ge) 過程中,某些“想當然”“一刀切”的行政亂(luan) 作為(wei) 也隨之出現。這些行為(wei) 不僅(jin) 對生態環境保護無益,還侵害了企業(ye) 的合法權益,違背了環保治理的良好初衷。
生態環境是一個(ge) 係統工程,環保治理要綜合考慮和協調各方權益,不能“拆了東(dong) 牆補西牆”,更不能照顧了“芝麻”傷(shang) 害了“西瓜”。然而,一些地方為(wei) 應對環保考核壓力,沒能站在區域發展的戰略高度考慮問題,缺少“一盤棋”做規劃、一張藍圖繪到底的大局意識,搞起了“一刀切”“先停再說”,用簡單粗暴的治理模式來應對複雜的環境治理問題。
比如,一些地區對彎曲河道“裁彎取直”,本想減輕河道淤塞,加快流速讓水活起來,卻破壞了水生生物的“天然產(chan) 房”;一些地區用鋼筋水泥硬化河岸和河底,本想減輕河流衝(chong) 刷,卻削弱了河流的自淨能力;還有一些地區盲目上馬水電項目,本想獲得能源和經濟效益,卻造成了幹旱、斷流等生態問題。
還有一些地方,出台的環保治理方案缺少前期調研,“拍腦袋”想出來的“一刀切”方案落地時“水土不服”,導致不該被淘汰的企業(ye) 被淘汰,已經被淘汰的企業(ye) 反獲“重生”。記者在走訪時發現,一些地方在淘汰落後產(chan) 能的過程中,相關(guan) 部門不看企業(ye) 的產(chan) 能、能耗、效益等綜合因素,想當然地製定出企業(ye) 關(guan) 停的某個(ge) 單一標準,造成不少創新型企業(ye) 被“誤傷(shang) ”,有的甚至被強行關(guan) 閉,而一些本來已被市場淘汰的企業(ye) 卻借機“複活”,對環境造成更大汙染。
“想當然”的治汙方案水土不服,一些執行時“跑偏了”的行政執法對法治環境的破壞也不容小視。某些環保部門和工作人員執法程序不規範,片麵強調執法結果,簡化執法程序。執法過程中常常出現對政策掌握不透、對法律理解不夠、對事實認定不準等情況。甚至有些地方,在執行過程中,無視正當執法程序,損害了企業(ye) 的合法權益。
那些在環保治理過程中“想當然”“拍腦袋”的行為(wei) ,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極大浪費,非但不能根本性解決(jue) 生態環境問題,反而可能製造出更多生態問題,甚至是社會(hui) 問題。
環保治理與(yu) 地方發展休戚相關(guan) ,也與(yu) 地方企業(ye) 、產(chan) 業(ye) 發展、一地居民的生產(chan) 生活休戚相關(guan) 。隻有科學決(jue) 策、公正執法,才能讓環保治理更加體(ti) 民情、順民意,才能讓環保治理更加符合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對此,一方麵要深化分類施策,循序漸進實施環保專(zhuan) 項治理行動,對於(yu) 汙染嚴(yan) 重且整改無望的企業(ye) ,要堅決(jue) 予以關(guan) 閉取締;對於(yu) 可通過整改達標的企業(ye) ,要給予一定的期限進行整改;對於(yu) 停產(chan) 整頓類企業(ye) ,經整治後穩定達標排放的,地方應及時驗收、恢複生產(chan) 。
另一方麵要盡快完善政策配套,適度建立關(guan) 閉企業(ye) 及其工人的臨(lin) 時性救助製度,以實現其生產(chan) 和生活的平穩過渡;對於(yu) 給合法企業(ye) 造成的損失,應當科學評估後給予補償(chang) 。
同時,還要建立跨學科、多領域的環保用人機製,讓專(zhuan) 業(ye) 人才參與(yu) 環保行動,對影響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充分進行論證和比較遴選,從(cong) 而確保環保決(jue) 策和執行的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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