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社會治理經驗及其啟示
發稿時間:2019-04-12 13:44:29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龔維斌
德國是發達的現代化國家,人口8300多萬(wan) 人,其中外來移民1000多萬(wan) 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實行聯邦分權自治的政治體(ti) 製,經曆了東(dong) 西德從(cong) 分治到統一、從(cong) 完全放任的自由市場經濟到政府適度幹預的社會(hui) 市場經濟的轉變,在戰爭(zheng) 的廢墟上迅速重新崛起,成為(wei) 歐洲經濟發展的“火車頭”,躍居世界經濟強國之列。但是,德國也麵臨(lin) 東(dong) 西德合並帶來的區域發展不平衡以及外來移民大量增加引發的社會(hui) 融合問題,特別是新世紀以來人口老齡化加速,對經濟社會(hui) 發展構成諸多挑戰。經過一係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創新,21世紀第二個(ge) 10年,在美國次貸危機以及由此引發的世界金融危機和歐債(zhai) 危機衝(chong) 擊下,德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逆市上揚,連續9年保持經濟較快發展和社會(hui) 穩定的良好局麵,2018年失業(ye) 率為(wei) 5.2%,最低的是巴伐利亞(ya) 州,僅(jin) 為(wei) 3%。
盡管中德兩(liang) 國社會(hui) 製度、政治體(ti) 製不同,曆史文化、發展階段存在較大差異,但是,德國社會(hui) 治理理念和實踐對於(yu)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治理體(ti) 製仍然具有啟發和借鑒意義(yi) 。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實現社會(hui) 有效治理的前提
2017年,德國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21.4%,成為(wei) 世界上老齡化最嚴(yan) 重的國家之一。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歲,婦女總和生育率隻有1.5,每年死亡人口90多萬(wan) 人,出生人口不足80萬(wan) 人。一方麵老齡人口不斷增長,另一方麵依靠自然增長人口總量不斷下降。因此,為(wei) 了維持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勞動力,德國接受大量外來移民,2015年淨增外來人口達到100多萬(wan) 人。由於(yu) 區域發展不平衡,原東(dong) 德地區大量人口流向德國西部和西南部經濟較為(wei) 發達的地區,德國東(dong) 北部出現人口空心化和經濟衰退現象。有效應對老齡化、促進充分就業(ye) 、縮小地區發展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德國麵臨(lin) 的挑戰。為(wei) 此,從(cong) 2012年開始,德國將退休年齡由65歲提高到67歲。
改革和完善失業(ye) 保險和社會(hui) 救助製度,在保障就業(ye) 困難人員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防止過高福利和“養(yang) 懶漢”,鼓勵和支持更多的人參加就業(ye) 。為(wei) 了實現老有所養(yang) ,德國在世界上率先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製度,雇主和個(ge) 人分別繳納50%的保險費。國家鼓勵居家養(yang) 老,支持教會(hui) 、慈善組織和私人企業(ye) 興(xing) 辦養(yang) 老服務機構。進入專(zhuan) 業(ye) 養(yang) 老服務機構的老人需要經過個(ge) 人申請、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專(zhuan) 業(ye) 評級以及與(yu) 養(yang) 老服務機構簽約等程序。護理費用由保險公司和個(ge) 人承擔,保險公司根據護理等級支付相應的護理費用,等級越高支付金額越多。個(ge) 人承擔的費用不分等級、幾乎沒有差別,如果有困難還可申請政府補貼。入住養(yang) 老服務機構的絕大多數是高齡、失能、失智老人,位於(yu) 慕尼黑的聖·伊麗(li) 莎白養(yang) 老院接受的入院老人最小年齡為(wei) 75歲。對於(yu) 普通老人可采取日托或公寓式養(yang) 老,由日托式養(yang) 老機構提供餐食、社交、娛樂(le) 、陪伴等專(zhuan) 業(ye) 服務。為(wei) 了促進居者有其屋,德國1/10的住房由2000多個(ge) 非盈利的住房合作社提供,其租金遠低於(yu) 商業(ye) 性租房市場價(jia) 位,大大緩解了中低收入群體(ti) 的住房困難。德國政府嚴(yan) 格保護個(ge) 人權利,無論是私人住房租戶還是合作社住房租戶,其權利不得隨意受到侵害。對於(yu) 無家可歸的流浪人員,政府也為(wei) 其提供必要的棲身之所。
培養(yang) 民眾(zhong) 的社會(hui) 責任是實現社會(hui) 有效治理的基礎
國家保護民眾(zhong) 正當權利,民眾(zhong) 為(wei) 社會(hui) 服務和貢獻力量,是一個(ge) 硬幣的正反兩(liang) 麵。德國注重培養(yang) 民眾(zhong) 的社會(hui) 責任,做到“我為(wei) 人人、人人為(wei) 我”,努力實現有效的社會(hui) 合作和團結自治,減輕社會(hui) 運行和治理成本,提高社會(hui) 治理效率和品質。參加誌願服務和公益性社會(hui) 組織活動,是培養(yang) 民眾(zhong) 社會(hui) 責任的重要途徑。德國人從(cong) 小就參加消防、足球俱樂(le) 部等,盡管這一情況當下有些變化,但是,參加誌願組織、從(cong) 事誌願服務一直是德國社會(hui) 的傳(chuan) 統。德國有3000多萬(wan) 誌願者,占到國民總數的4成,年齡跨度從(cong) 兒(er) 童到90歲老人,他們(men) 大都活躍在體(ti) 育、文化藝術、消防救援、養(yang) 老護理、環境保護等領域。國家曾要求不願或不能服兵役的男青年必須從(cong) 事一年誌願服務工作,現在這種強製性要求已經取消。
政府為(wei) 誌願服務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公共服務優(you) 惠,也要求用人單位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例如有一種類似兼職用工的誌願服務,要求誌願者每周至少固定服務20個(ge) 小時,從(cong) 事護理助理等工作,每月可以領到250—400歐元的補助。參加服務的誌願者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工傷(shang) 、醫療、失業(ye) 等保險。現在每年大約有10%的中學畢業(ye) 生,多達7萬(wan) 人,做完一年誌願服務後再去上大學。德國的社會(hui) 組織十分發達,德國人戲稱“3個(ge) 德國人在一起就要組織協會(hui) ”。一些愛心人士和企業(ye) 家創辦的公益性社會(hui) 組織特別是公益基金會(hui) ,為(wei) 人們(men) 參加誌願服務、幫助他人、奉獻社會(hui) 提供了平台和機會(hui) 。它們(men) 的口號是“每個(ge) 人都能幫助別人”。德國成立公益基金會(hui) 的門檻較低,5萬(wan) 歐元即可注冊(ce) 一個(ge) 基金會(hui) 。柏林市有800多個(ge) 公益性組織,11000人在500多個(ge) 項目中從(cong) 事誌願工作。公益基金會(hui) 不以營利為(wei) 目的,全職人員較少,一般隻有2—3人,運行和管理成本較低。政府監管也較為(wei) 簡單,基金會(hui) 每年要向政府提供一份年報(包括財務報告)接受檢查。基金會(hui) 職員的收入與(yu) 公司職員大體(ti) 相當,能夠維持較為(wei) 體(ti) 麵的生活。公益基金會(hui) 可以享受減免稅收等優(you) 惠,例如,1.8萬(wan) 歐元以下的收入可以免稅。通過誌願服務,德國企業(ye) 家、青年人、學生以及退休人員在改善企業(ye) 形象、擴大社會(hui) 交往、分享工作和生活經驗、豐(feng) 富人生閱曆、開闊眼界、增長知識、履行社會(hui) 責任等多層麵滿足了不同需求。公益基金會(hui) 努力挖掘和發現潛在的誌願服務需求,實現供需雙方有效對接。
增進民眾(zhong) 對政府的信任是實現社會(hui) 有效治理的途徑
民眾(zhong) 對政府的信任是保證政府正確決(jue) 策、贏得民眾(zhong) 支持的必要條件。德國的政治家們(men) 和政府主要官員,為(wei) 了更好地贏得民眾(zhong) 信任和支持,一是開展民主政治教育,二是創新議員服務民眾(zhong) 、政府官員與(yu) 民眾(zhong) 溝通的方式。德國議會(hui) 目前有6個(ge) 較大政黨(dang) ,每個(ge) 政黨(dang) 都有自己的政黨(dang) 基金會(hui) ,從(cong) 事教育培訓、國際合作、政策谘詢、學術研究、社會(hui) 服務等工作。按照在議會(hui) 的席位數,國家給每個(ge) 基金會(hui) 撥付相應的經費。德國政黨(dang) 基金會(hui) 是一種獨特的政治設置,它與(yu) 財團沒有關(guan) 係,經費來源於(yu) 公共財政;它從(cong) 屬於(yu) 政黨(dang) 、服務政黨(dang) 政治,但又有自己的理事會(hui) 、獨立運作。本次我們(men) 出訪合作的漢斯·賽德爾基金會(hui) 就是親(qin) 基督教社會(hui) 黨(dang) 的,它以基社盟的基本價(jia) 值觀為(wei) 基礎開展工作,但在經濟、法律及組織上是獨立的。政黨(dang) 基金會(hui) 對青少年開展民主政治教育,幫助青少年了解民主政治的本質和規則,培養(yang) 他們(men) 敢於(yu) 行動的能力;培訓政治參選人員以及地方官員,提高他們(men) 演講和履職能力;邀請聯邦議員、政府官員與(yu) 市民溝通,講解決(jue) 策背後的考慮,傳(chuan) 播相關(guan) 知識、價(jia) 值觀,促進政治家與(yu) 市民對話,增進市民對政府的理解和信任。為(wei) 了更好地聯係和服務民眾(zhong) ,一些州還創設了“市民事務專(zhuan) 員”職位,是聯係政府與(yu) 市民的橋梁,市民可以通過該專(zhuan) 員進入聯係州長的“直通車”。在巴伐利亞(ya) 州,這一職位由現任州議員克勞斯·豪勒施科先生擔任,他曾在賽德爾基金會(hui) 工作過、做過聯邦議員、任過市長,從(cong) 政經驗豐(feng) 富。1年前,他被州長任命為(wei) 市民事務專(zhuan) 員,居民可直接向他反映問題,也可通過“臉書(shu) ”(facebook)等方式表達意見建議。上任以來,他受理了1000多市民投訴,涉及建房審批、醫療保險等多方麵問題。接到投訴後,他兩(liang) 周內(nei)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給予回複。由於(yu) 議員身份和州長授權,他可以更好監督和溝通政府,解決(jue) 市民實際問題。他還幫助州長定期不定期與(yu) 市民開展對話,就某些政策議題進行深入的、麵對麵的溝通,聽取民意、完善決(jue) 策、消除誤會(hui) 、贏得理解和信任。州長和政府部門設立電子信箱,州政府設立市民投訴受理中心,專(zhuan) 門收集市民意見。此外,德國電視2台還定期對10位主要政治家進行公開評分。
尊重個(ge) 人和地方權利是實現社會(hui) 有效治理的舉(ju) 措
在基督教倫(lun) 理傳(chuan) 統深厚的德國,人們(men) 普遍信奉“個(ge) 性、自治、互助”。三者是一個(ge) 有機的整體(ti) ,尊重個(ge) 性,意味著強調個(ge) 人的權利,包容差異;實行自治,要求權力和責任下放;主張互助,提倡促進社會(hui) 合作和社會(hui) 團結。在勞資雙方、個(ge) 人與(yu) 國家、聯邦與(yu) 州和地方政府之間,合理分權和製衡,注重對雇員、個(ge) 人和地方權益的保護。例如,雇主不得隨意解雇雇員,如果確有必要,需要提前半年告知。每個(ge) 行業(ye) 都有工會(hui) 代表雇員維護其合法權益,全國有12個(ge) 大的行業(ye) 工會(hui) ,影響力很大。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ye) 都有企業(ye) 委員會(hui) ,維護雇員的權益。企業(ye) 如果要裁員,須事先通知企業(ye) 委員會(hui) ,必要時還要征得其同意。同時,企業(ye) 委員會(hui) 與(yu) 工會(hui) 有很多聯係,獲得工會(hui) 的資源和機會(hui) 。全國大約有50萬(wan) 企業(ye) 委員會(hui) 的成員在10萬(wan) 個(ge) 企業(ye) 裏誌願為(wei) 員工爭(zheng) 取利益。德國基本法規定“人的尊嚴(yan) ”“個(ge) 性自由發展”受到保護,不得隨意侵犯。隻有當國家有充分理由,才可以介入個(ge) 人尊嚴(yan) 和自由。隨著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如何保護個(ge) 人隱私、個(ge) 人信息不被濫用,既是預防犯罪的需要,更是政府部門的職責。德國不僅(jin) 製定《聯邦數據保護法》,還在政府部門設立數據保護專(zhuan) 員,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和目標一致性原則,嚴(yan) 格限製政府采集個(ge) 人信息的範圍,防止個(ge) 人信息外泄,從(cong) 技術和程序上確保依法行政,同時受理公眾(zhong) 的投訴。德國實行地方自治,德國人堅信自己的事務首先應由自己負責,社會(hui) 治理的重心在地方和基層。聯邦對州政府事務有監督權,同時給予必要的協調和幫助。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hui) 事業(ye) 是州政府事務,聯邦政府不得幹預,即使聯邦政府給州政府相應的撥款也不能附加條件、隨意幹預其具體(ti) 運作。
發揮專(zhuan) 家學者的智庫作用是實現社會(hui) 有效治理的需要
德國社會(hui) 治理注重聽取專(zhuan) 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善於(yu) 借助外力外腦進行科學決(jue) 策,推動政策宣傳(chuan) 解釋和政策執行落地。我們(men) 在柏林拜訪了柏林-布蘭(lan) 登堡人口研究所。該研究所所長哈拉爾德·米歇爾博士是該所的創辦人,也是洪堡大學的兼職教授,每學期有40小時的授課任務。該所為(wei) 民辦性質,共有20名工作人員,其中固定人員包括所長本人在內(nei) 隻有4人,其餘(yu) 16人均為(wei) 兼職,經費來源於(yu) 歐盟、聯邦、州和地方政府以及相關(guan) 機構的購買(mai) 服務項目。該所近年來主要研究世界人口變化曆史及其趨勢、歐洲人口發展走向以及德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及其應對政策。他們(men) 對德國現行的人口政策特別是移民政策多有批評,認為(wei) 政治家們(men) 沒有充分認識到人口變化形勢的嚴(yan) 峻性,沒有認識到人口老齡化給德國帶來的經濟社會(hui) 影響,特別是擴大了地區發展差距,現行的外來人口政策對德國民族性具有嚴(yan) 重的消極作用,長此以往社會(hui) 融合和社會(hui) 團結會(hui) 受到嚴(yan) 峻挑戰。
我們(men) 在對班貝格大學訪問交流中了解到,該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院社會(hui) 學、政治學等領域的教授運用各自的專(zhuan) 業(ye) 知識對社會(hui) 治理中的現實問題進行理論和政策研究。在理論方麵,歐拉夫·斯特魯克教授提出,良好的社會(hui) 治理需要遵從(cong) 公正和自治原則。公正,包括一視同仁、包容異見、信息完整準確、錯誤可修正、尊重各方利益、尊重現行道德觀和倫(lun) 理價(jia) 值。自治,是指決(jue) 策、行動和責任應該或者盡可能放到社會(hui) 最基層,隻有當第三方或他人受到損害或遇到自身無法解決(jue) 的困難時,上一級單位或政府才可以介入。讓當地人解決(jue) 當地問題,因為(wei) 他們(men) 最了解情況,他們(men) 有自己擅長的基層經驗、知識和能力。尊重基層也是對他們(men) 的尊重和激勵。在政策研究方麵,托馬斯·薩爾菲爾德教授對2014年和2016年兩(liang) 次社會(hui) 大調查的數據進行深度分析。2014年,德國老人、青年、婦女部對28960人進行了調查,2016年歐洲社會(hui) 大調查涉及23個(ge) 歐洲國家和以色列的44000人,其中大部分是德國人。兩(liang) 次調查主要涉及不同社會(hui) 階層人員誌願參與(yu) 和政治參與(yu) 的熱情。數據分析結果表明,近20年來德國民眾(zhong) 參與(yu) 誌願服務的熱情不斷提高,參與(yu) 率由1999年的34%和2004年的35.5%提升至2014年的43.6%。但是,人們(men) 對政治參與(yu) 的熱情不高,收入和教育水平與(yu) 參與(yu) 公共事務成正相關(guan) 。這些專(zhuan) 家學者通過公開演講、學術論文、谘詢報告等形式,使這些學術研究的觀點結論對適時調整完善德國的社會(hui) 治理政策發揮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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