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有關負責人就《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04-10 14:18:25 來源:財政部網站
近日,為(wei) 減輕企業(ye) 負擔、優(you) 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hui) 保險製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有關(guan) 負責人就《方案》相關(guan) 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方案》的出台背景。
答: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降低社保費率、減輕企業(ye) 繳費負擔工作。2015年以來先後5次降低或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涉及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預計,2015年到今年4月30日現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執行期滿,共可減輕企業(ye) 社保繳費負擔近5000億(yi) 元。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出現一係列新形勢新情況,企業(ye) 對進一步降低社保費率的呼聲較強,黨(dang) 中央、國務院提出新的要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2018年11月在民營企業(ye) 座談會(hui) 上強調,要根據實際情況,降低社保繳費名義(yi) 費率,穩定繳費方式,確保企業(ye) 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在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上對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提出明確要求。李克強總理多次研究部署降低社保費率問題,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各地可將養(yang) 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四部門在深入研究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方案》,經3月26日國務院第42次常務會(hui) 議審議通過,已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4月3日,韓正副總理、胡春華副總理出席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工作會(hui) 議,對實施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把降低社保費率的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
問:《方案》的總體(ti) 考慮是什麽(me) ?具體(ti) 包括哪些內(nei) 容?
答:《方案》的總體(ti) 考慮是,統籌考慮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完善社會(hui) 保險製度、穩步推進社會(hui) 保險費征收體(ti) 製改革,綜合施策,確保企業(ye) 社會(hui) 保險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確保各項社會(hui) 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方案》共分八個(ge) 部分,具體(ti) 包括:一是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yu) 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ye) 保險和工傷(shang) 保險費率,現行的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到期後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三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作為(wei) 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個(ge) 體(ti) 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e) 人員可在一定範圍內(nei) 自願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四是加快推進養(yang) 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統一養(yang) 老保險政策,2020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五是提高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今年調劑比例提高至3.5%。六是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ti) 製改革。企業(ye) 職工各險種原則上暫按現行征收體(ti) 製繼續征收,“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在征收體(ti) 製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ye) 曆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ye) 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七是建立工作協調機製。在國務院層麵和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建立由政府有關(guan) 負責同誌牽頭,相關(guan) 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製。八是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方案》實施到位後,預計2019年全年可減輕社保繳費負擔3000多億(yi) 元。
問:《方案》提出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可降至16%,這項措施會(hui) 有什麽(me) 效果?
答:目前,各省份(含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企業(ye) 繳費比例不統一,高的省份20%,多數省份階段性降至19%,還有個(ge) 別省份14%左右。單位繳費比例總體(ti) 較高,有一定下調空間;且地區之間差異大,不同地區企業(ye) 繳費負擔不同,競爭(zheng) 不公平,也不利於(yu) 養(yang) 老保險製度的長遠發展。
根據《方案》,各省單位繳費比例可降至16%,一是單位繳費比例最多可降低4個(ge) 百分點,不設條件,也不是階段性政策,而是長期性製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強,減負效果明顯,彰顯了中央減輕企業(ye) 社保繳費負擔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jue) 心。二是各地降費率後,全國費率差異縮小,有利於(yu) 均衡企業(ye) 繳費負擔,促進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zheng) 環境,也有利於(yu) 全國費率逐步統一,促進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三是降低費率後,參保繳費“門檻”下降,有利於(yu) 提高企業(ye) 和職工的參保積極性,將更多的職工納入到職工養(yang) 老保險製度中來,形成企業(ye) 發展與(yu) 養(yang) 老保險製度發展的良性循環。
問:各省份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結餘(yu) 情況不一,有的省份基金支大於(yu) 收,如何降低養(yang) 老保險費率?
答:根據《方案》,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於(yu) 16%的省份,都可將養(yang) 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到16%。具體(ti) 降低比例由各省提出,與(yu) 目前省級政府承擔確保養(yang) 老金發放的主體(ti) 責任是一致的。目前,我國養(yang) 老保險基金結餘(yu) 分布的確存在著一定的結構性問題。受製度撫養(yang) 比不同等因素影響,養(yang) 老保險基金結餘(yu) 存在地區差異,各省份降費率麵臨(lin) 的壓力不同。一般來說,撫養(yang) 比高的地區,基金結餘(yu) 情況較為(wei) 樂(le) 觀,降費率麵臨(lin) 的困難較小;而撫養(yang) 比低的地區,基金收支平衡壓力較大,降費率麵臨(lin) 著一定的現實困難,對此,中央將通過繼續加大財政補助力度、提高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等措施給予支持,幫助這些地區降費率後能夠確保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wei) 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zheng) 環境創造條件,促進企業(ye) 發展與(yu) 養(yang) 老保險製度建設的良性循環。
問:《方案》提出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ye) 保險和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期限,是如何考慮的?
答:2015年3月,國務院決(jue) 定失業(ye) 保險總費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國務院決(jue) 定由2%階段性降至1%-1.5%;2017年1月,國務院決(jue) 定總費率為(wei) 1.5%的省份降至1%,期限一年。2018年4月,國務院決(jue) 定實施1%費率政策的期限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2015年至2018年,通過降低失業(ye) 保險費率,失業(ye) 保險基金共減收約3000億(yi) 元。目前,失業(ye) 保險基金累計結餘(yu) 備付能力較強,有條件繼續執行階段性降費政策,各地可以確保降費率政策落實,為(wei) 企業(ye) 減負的同時,可確保失業(ye) 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時足額發放,確保失業(ye) 保險基金平穩運行。《方案》明確繼續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ye) 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我國工傷(shang) 保險實行行業(ye) 差別與(yu) 單位浮動相結合的費率製度。2015年,按照中央關(guan) 於(yu) “適時適當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要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調整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在總體(ti) 降低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水平的基礎上,調整完善了原有的工傷(shang) 保險費率政策,基準費率由原來的按三類風險行業(ye) 劃分細化為(wei) 八類。為(wei) 降低單位社保繳費成本,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hui) 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25號),規定自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階段性下調工傷(shang) 保險費率。為(wei) 進一步減輕企業(ye) 社保繳費成本,國務院決(jue) 定工傷(shang) 保險階段性降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shang) 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傷(shang) 保險基金累計結餘(yu) 可支付月數在18至23個(ge) 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wei) 基礎下調20%,累計結餘(yu) 可支付月數在24個(ge) 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wei) 基礎下調50%。
問:《方案》對繳費基數政策也進行了調整,與(yu) 之前政策相比有什麽(me) 變化?
答:繳費基數也是影響企業(ye) 和個(ge) 人社保繳費負擔的重要參數。根據《方案》,繳費基數政策也要進行調整:一是明確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作為(wei) 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二是個(ge) 體(ti) 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e) 人員參加養(yang) 老保險,可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範圍內(nei) 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主要考慮,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比原政策規定的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能夠更合理地反映參保人員實際平均工資水平,以此來核定個(ge) 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工資水平較低的職工繳費基數可相應降低,繳費負擔減輕。部分企業(ye) ,特別是部分小微企業(ye) 或勞動密集型企業(ye) ,不少職工按照繳費基數下限繳費,企業(ye) 繳費負擔也可進一步減輕,能更多受益。舉(ju) 個(ge) 例子,假設某地區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wei) 6000元,則原個(ge) 人繳費基數下限為(wei) 3600元,如某職工月工資水平為(wei) 3000元,需按繳費基數下限3600元計算繳費金額;計算口徑調整後,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ye) 人員平均工資為(wei) 5000元,則個(ge) 人繳費基數下限相應降低到3000元,該職工就可按3000元計算繳費金額,前後對比,月繳費基數減少600元,個(ge) 人繳費比例8%,月繳費負擔相應減輕48元,如其所在企業(ye) 以個(ge) 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單位繳費基數,則企業(ye) 每月繳費基數也相應減少600元,繳費負擔可進一步減輕。對個(ge) 體(ti) 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e) 人員而言,政策調整後,不僅(jin) 平均工資口徑調整、標準降低,選擇範圍也變大,選擇低基數的可以進一步減輕繳費負擔,收入較高的人員也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基數,來提高自己退休後的養(yang) 老金水平。比如,按上例,如為(wei) 靈活就業(ye) 人員,月繳費基數可從(cong) 6000元改為(wei) 以3000元下限繳費,則月繳費基數減少3000元,按20%比例繳費,月繳費負擔相應減輕600元。
問:目前,養(yang) 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進展情況如何?《方案》對此有何要求?
答:社會(hui) 保險基金的集中統籌調劑使用是發揮社會(hui) 保險製度保障功能的核心,提高社會(hui) 保險統籌層次是社會(hui) 保險製度的內(nei) 在要求,基金統籌層次越高,越有利於(yu) 分散風險,增強基金保障能力。黨(dang) 的十九大明確要求盡快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目前,各省份(含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已初步建立了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省級統籌製度,但各地進展不平衡,部分省份已實現養(yang) 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大部分省份實行的是養(yang) 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製度,基金統籌共濟作用發揮還不充分。另外,個(ge) 別省份還存在省內(nei) 養(yang) 老保險政策不統一等問題,需要逐步統一規範。
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加快推進省級統籌工作高度重視,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都對加快推進養(yang) 老保險省級統籌提出要求。加快推進省級統籌是完善養(yang) 老保險製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基礎。為(wei) 此,《方案》要求各省份要加快推進省級統籌,逐步統一養(yang) 老保險政策,2020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wei) 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打好堅實基礎。
問:推進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有什麽(me) 進展?《方案》對今年的基金中央調劑工作有何安排?
答: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製度是養(yang) 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2018年7月1日起建立實施。去年調劑比例為(wei) 3%,半年中央調劑基金總規模2400多億(yi) 元,7個(ge) 東(dong) 部省份淨上解資金610億(yi) 元,22個(ge) 中西部和老工業(ye) 基地省份受益,對均衡地區之間養(yang) 老保險基負擔發揮積極作用。《方案》明確2019年基金中央調劑比例將提高到3.5%,預計全年基金調劑規模約為(wei) 6000多億(yi) 元,受益省份受益額將達到1600億(yi) 元左右,調劑力度比2018年明顯加大,將進一步均衡各省之間養(yang) 老保險基金負擔,為(wei) 實施降低社保費率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問:《方案》實施後,社保費征收工作將如何開展?
答:根據《方案》,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企業(ye) 職工其他險種繳費,原則上暫按現行征收體(ti) 製繼續征收,即,原由社保征收的繼續由社保征收,原由稅務征收的繼續由稅務征收,穩定繳費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社保費和城鄉(xiang) 居民社保費征管職責如期劃轉至稅務部門。
問:降低養(yang) 老保險費率後,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是否會(hui) 受到影響?
答:降低養(yang) 老保險費率在有效減輕企業(ye) 社保繳費負擔的同時,確實會(hui) 減少養(yang) 老保險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壓力,但全國養(yang) 老保險基金整體(ti) 收大於(yu) 支,滾存結餘(yu) 不斷增加,總體(ti) 上不會(hui) 造成養(yang) 老金支付風險,不會(hui) 影響養(yang) 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根據最新年報統計,2018年,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各項收入3.7萬(wan) 億(yi) 元,支出3.2萬(wan) 億(yi) 元,2018年底基金累積結餘(yu) 約4.8萬(wan) 億(yi) 元,有較強的支撐能力。據測算,降費後,未來一段時期仍能保持當期收支有結餘(yu) 。在確保發放的同時,隨著經濟社會(hui) 發展,國家還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養(yang) 老金水平。目前,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財政部正按照國務院部署組織實施2019年基本養(yang) 老金年度調整工作,這也是連續第15年提高企業(ye) 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水平,今年總體(ti) 提高比例為(wei) 5%,預計將有1億(yi) 左右企業(ye) 退休人員受益。
問:降低費率後,部分地區可能出現基金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問題,有何應對措施?
答:從(cong) 結構上看,絕大部分省份在執行降費政策後,基金收支狀況比較穩健,具有較好的支撐能力。對於(yu) 降費後部分地區基金收支壓力加大的問題,有關(guan) 部門將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應對。一是繼續加大中央財政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的補助。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補助資金5285億(yi) 元,同比增長9.4%,重點向基金收支矛盾較為(wei) 突出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ye) 基地省份傾(qing) 斜。二是進一步加大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力度,2019年調劑比例提高到3.5%,今後還將逐步提高,將進一步緩解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ye) 基地省份養(yang) 老金支付壓力。三是壓實省級政府的主體(ti) 責任。省級政府要強化責任,建立健全省、市、縣基金缺口分擔機製,通過盤活存量資金、處置國有資產(chan) 、財政預算安排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彌補基金缺口。對特殊困難省份,在省級政府主體(ti) 責任充分落實到位的基礎上,中央可通過適當的方式給予幫助。此外,相關(guan) 部門還將通過繼續推進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積極穩妥開展養(yang) 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健全激勵約束機製等措施,增強養(yang) 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促進養(yang) 老保險製度可持續發展。
問:將采取哪些措施來保障《方案》的實施?
答:為(wei) 保障參保單位和職工應享盡享降費紅利,確保《方案》各項部署落地見效,打贏“降費減負”這場硬仗,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指導各省抓緊製定調整養(yang) 老保險費率的具體(ti) 方案,堅持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確保降費率政策5月1日如期落地實施,堅決(jue) 兌(dui) 現對企業(ye) 和社會(hui) 的承諾。二是建立定期調度機製,將及時跟蹤各地政策製定及實施情況,指導地方實而又實、細而又細地落實好《方案》各項措施,讓市場主體(ti) 特別是小微企業(ye) 有明顯降費感受,不斷增強參保單位和職工的政策獲得感。三是開展政策總結評估,適時對政策實施效果開展全麵評估,及時研究解決(jue) 工作推進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查缺補漏,努力達到政策實施的最優(you) 效果。四是強化監測預警,堅決(jue) 兜牢民生底線。對《方案》實施後的基金運行情況做好後續跟蹤,既要減輕企業(ye) 繳費負擔,又要保障職工社保待遇不變、養(yang) 老金合理增長並按時足額發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續、企業(ye) 與(yu) 職工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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