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健康保障網 今年大病保險有何新變化
發稿時間:2019-04-02 15:38:13 來源:新華網
致力於(yu) 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大病保險自2012年啟動試點以來,目前已實現地域範圍全覆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zhong) 醫療負擔。全國政協委員、原保監會(hui) 副主席周延禮認為(wei) ,在服務民生領域,保險可發揮作用的空間非常巨大。我國有近14億(yi) 人口,大病保險的受惠人群已超過11.3億(yi) 人。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將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zhong) 的醫療負擔,加強重大疾病的防治。
大病保險是什麽(me) ?
健康是幸福之基。國際上有個(ge) 通用概念——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就是將一個(ge) 家庭的總收入減去家庭必需的食品等生活支出作為(wei) 分母,這個(ge) 家庭某個(ge) 年度內(nei) 累計的醫療支出作為(wei) 分子,其比值如果大於(yu) 或等於(yu) 40%,就意味著這個(ge) 家庭發生了災難性醫療支出。
“有研究發現,一個(ge) 人一生大約80%的支出用於(yu) 健康方麵,而且大部分花在臨(lin) 終前一個(ge) 月的治療上。”北京大學PPP中心主任、經濟學院教授孫祁祥說,健康保障的邊際支出遞增,沒有辦法可以逆轉這一趨勢。健康威脅的不可預知性、健康成本的高企性與(yu) 健康支出的不可控性,凸顯出健康議題的極端重要性。
而我國全麵實施大病保險,為(wei) 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提供了“雙保險”——這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xiang) 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製度性安排。
從(cong) 2014年的“在全國推行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2015年的“全麵實施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製度”,2016年的“要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政府加大投入,讓更多大病患者減輕負擔”,2017年的“完善大病保險製度,提高保障水平”,2018年的“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再增加40元,一半用於(yu) 大病保險”,到2019年的“繼續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一半用於(yu) 大病保險”,近年來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於(yu) 大病保險的部署一年都未落下,且對此項工作的安排層層遞進,逐年細化。
大病保險有哪些成效?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hui) 近期發布的報告《商業(ye) 保險承辦大病保險的機製研究》顯示,從(cong) 各地實踐看,2016年大病保險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提高了約12個(ge) 百分點的保障水平。而截至2107年末,商業(ye) 保險機構承保全國90%以上的大病保險業(ye) 務,服務覆蓋全國31個(ge) 省份。
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yu) 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金融學院保險學係教授朱銘來表示,我國大病保險製度建設的實踐探索已取得多方麵顯著成效:一是全麵覆蓋城鄉(xiang) 居民參保人員;二是基本建立了城鄉(xiang) 居民醫保基金結餘(yu) 、新增財政補助專(zhuan) 項經費等的多渠道籌資機製,保證了製度可持續性;三是進一步提升了大病患者保障程度,使得大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得到一定緩解;四是在一係列製度基礎夯實之後,商業(ye) 保險機構正逐步發揮出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
“大病保險在短短五年之內(nei) 進一步提升了基本醫保的保障水平。不過,大病保險製度在管理和運行中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目前按費用進行保障的做法‘普惠性’很好,卻存在‘精準性’不足的短板。”朱銘來對記者說,現行政策支付標準多以個(ge) 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wei) 判定標準,沒有針對不同收入群體(ti) 製定不同的支付標準,造成一些低收入人群用不上、不夠用的情況。
他認為(wei) ,一方麵可與(yu) 時俱進完善相關(guan) 管理規定,對基本醫療保險、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險、商業(ye) 健康保險做出更詳細的定位,合理設定各類保險的保障邊界,並推進醫療數據共享,促進智慧醫保網絡平台建設等科技創新;另一方麵可推動商保參與(yu) 醫保及醫療服務體(ti) 係建設,嚴(yan) 格大病保險承辦準入製度。
應保盡保如何做到?
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發布的《關(guan) 於(yu) 全麵實施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提出,采取商業(ye) 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和商業(ye) 保險機構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該文件還要求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ye) 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製度間的互補聯動,明確分工,細化措施,在政策製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麵做好銜接,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
近年來,保險業(ye) 主動參與(yu) 各地大病保險政策製定、方案設計、試點推進及經辦服務等工作。例如去年12月,寧波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大病保險服務規範》,成為(wei) 我國首個(ge) 大病保險服務類地方標準,在能力建設、係統建設、結算理賠、風險管控等方麵為(wei) 商業(ye) 保險承辦大病保險提供出一整套服務質量考核評價(jia) 製度,為(wei) 大病保險承辦體(ti) 製機製升級做出積極探索。
“當前保險公司服務大病保險業(ye) 務,主要集中在費用補償(chang) 階段,應進一步突出健康管理業(ye) 務。下一步可鼓勵商業(ye) 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ye) 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chan) 品。”朱銘來建議。
在孫祁祥看來,除了需要重視全民教育和健康預防,更需要加強醫療保障體(ti) 係建設、促進效率活化、提升保障能力。“在醫療保障體(ti) 係的建設中,我們(men) 應當遵循公平與(yu) 效率關(guan) 係的原則,高度重視商業(ye) 健康保險與(yu) 社會(hui) 醫療保險的銜接機製建設,二者應既有分工、又相互融合,以此織牢織密城鄉(xiang) 居民健康保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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