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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國企改革需要更徹底

發稿時間:2012-11-01 00:00:00  

  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近日表示,要改革國有企業(ye) 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對高收入行業(ye) 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調控。

  人社部官員的這個(ge) 表態,與(yu)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將調節壟斷部門高收入的說法契合。此前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已經明確,社會(hui) 期待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於(yu) 今年四季度製定。

  對於(yu) 收入分配改革的主線,社會(hui) 早已有共識,即要“提低、控高、擴中”。“提低”是一個(ge) 社會(hui) 有人道和倫(lun) 理底線的體(ti) 現,針對社會(hui) 弱勢人群要給予溫暖和關(guan) 懷。“擴中”則是建設“橄欖形”社會(hui) 的必需,也是擴內(nei) 需的題中應有之義(yi) 。而“控高”,則更多是從(cong) 社會(hui) 公平與(yu) 正義(yi) 出發,是繼續深化國企改革的切入點之一。

  一些壟斷行業(ye) 的過高收入,尤其是管理層的過高待遇,向來為(wei) 社會(hui) 輿論所詬病。每每某些國企高管被曝出巨額收入之時,都會(hui) 引來輿論的激烈爭(zheng) 議。在這個(ge) 問題上,簡單批評民眾(zhong) “仇富”是不公正的。原因就在於(yu) ,某些壟斷國企高管既享受著體(ti) 製內(nei) 公務員的好處,又享受著企業(ye) 市場化待遇的好處,而國有壟斷企業(ye) 的收益,往往又因為(wei) 其壟斷性及對諸多資源的不公平分配而獲得——這就更增加了壟斷行業(ye) 管理層過高收入水平的不合理性。

  人社部強調要對高收入行業(ye) 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控,正是基於(yu) 上述背景。這裏的“控高”,並非泛泛地要降低所有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主要是指向一些國有壟斷企業(ye) 以及其管理層。壟斷國企高管動輒百萬(wan) 甚至上千萬(wan) 的年薪,已是這個(ge) 社會(hui) 一道刺眼的“風景”。那種為(wei) 壟斷國企高管過高收入辯護的聲音,早已顯得非常蒼白。

  當然,單從(cong) 工資角度進行改革,遠遠不夠。理由簡單,一些壟斷性高收入行業(ye) 往往工資外福利相當豐(feng) 厚。這就像一根兩(liang) 頭都有破口的水管,摁住了一頭,另一頭或許水溢得更厲害。一些福利性收入甚至還徘徊在合法與(yu) 非法之間,大有灰色收入的意味。

  需要指出的是,職工福利費比重高、絕對額大的情況,往往隻能在壟斷性和利潤過高的行業(ye) 才能實現,而對於(yu) 一般中低收入企業(ye) 來說,出現這種“好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泛濫的福利與(yu) 過高的收入一樣,成為(wei) 需要調控、改革的對象。

  如果再深入一步追問:過高的收入和不當的福利來自哪裏?當然是來自那些盆滿缽滿的企業(ye) 。歸根結底,這跟壟斷國有企業(ye) 改革的不徹底密切相關(guan) 。事實上,比之在工資、福利方麵的改革,更緊要的是直接指向國企的再改革。

  盡管一些壟斷國企的資本構成跟過去單一的國資相比,已經有所變化,有些企業(ye) 已經改為(wei) 股份製,但這並不能改變壟斷國企的本質。壟斷國企造成的問題,至今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壟斷了社會(hui) 資源,並設置了門檻,使得許多民營企業(ye) 被拒之門外;二是獲得投資的優(you) 先權,大量的政府性投資往往投向國企;三是比之中小企業(ye) ,在融資等方麵享受著便利性。

  壟斷性的“門檻”,使得許多民營企業(ye) 失去了很多的機會(hui) 。大量資源由此得不到公平配置,且因一些國企的原因而導致投資效率低下。從(cong) 融資角度來看,壟斷國企相對容易得到更便宜的資本價(jia) 格,而大量中小企業(ye) 想要獲得融資,除了利率提高之外,往往還得搭上許多條件,綜合融資成本很高。這樣的現實,是消減中國經濟背後動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cong) 部分行業(ye) 畸高的工資水平,到有形無形的各種福利,再到國企改革不到位引致的各種問題,可以發現,改革常常是環環相扣的。收入分配的改革當與(yu) 其他領域的改革結合起來。未來改革縱然是千頭萬(wan) 緒,但就上述問題而言,從(cong) 壟斷國企入手,打破“堅冰”,必會(hui) 助益於(yu) 中國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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