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新政出台——堅持“扶優扶強” 破解“補貼依賴”
發稿時間:2019-03-27 13:40:47 來源:經濟日報
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在整車、關(guan) 鍵零部件等方麵的技術水平持續提高,產(chan) 業(ye) 綜合競爭(zheng) 力明顯提升,已由起步期進入成長期
實踐證明,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製,能夠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做優(you) 做強做大,提升競爭(zheng) 力,實現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
3月26日,財政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根據新能源汽車規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補貼政策退坡退出的規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促進產(chan) 業(ye) 優(you) 勝劣汰,防止市場大起大落。《通知》從(cong) 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wei) 過渡期。
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開始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部經濟建設司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銷規模快速增長,2018年產(chan) 銷分別達127萬(wan) 輛和125.6萬(wan) 輛,同比增長59.9%和61.7%。新能源汽車整車、關(guan) 鍵零部件的技術水平持續提高,產(chan) 業(ye) 綜合競爭(zheng) 力明顯提升,已由起步期進入成長期。
隨著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規模的迅速擴大,產(chan) 業(ye) 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包括長期執行補貼政策導致一些企業(ye) 形成“補貼依賴症”,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力不強;消費應用環境仍需改善,一些地方對使用環節投入不足,充電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健全;地方保護仍然存在,不利於(yu) 形成統一、公平的競爭(zheng) 環境,不利於(yu) 推動產(chan) 業(ye) 做大做強。
“財政政策對推動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創新發展具有積極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實踐證明,補貼政策動態調整機製能夠積極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做優(you) 做強做大,提升競爭(zheng) 力,實現產(chan) 業(ye) 高質量發展。”上述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思路是,發揮補貼政策基礎性、導向性作用,實現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的戰略轉型。通過精準施策、係統調整,集中支持優(you) 勢產(chan) 品和核心技術產(chan) 業(ye) 化,形成技術創新引領下的經濟增長點。
四部門同時發布《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chan) 品技術要求》,優(you) 化技術指標,堅持“扶優(you) 扶強”。按照技術上先進、質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則,適當提高技術指標門檻,保持技術指標上限基本不變,重點支持技術水平高的優(you) 質產(chan) 品,同時鼓勵企業(ye) 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係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裏程門檻要求。
這位負責人介紹,本次調整旨在加大補貼退坡力度,分階段釋放壓力。按照2020年以後補貼退出的製度安排,為(wei) 了使新能源汽車產(chan) 業(ye) 平穩過渡,采取分段釋放調整壓力的做法,即2019年補貼標準在2018年基礎上平均退坡50%,至2020年底前退坡到位。“這一退坡比例與(yu) 當前整車綜合成本下降的比例基本適應。”
新政策還完善了清算製度,以提高資金效益。現行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清算需滿足2萬(wan) 公裏行駛裏程。部分企業(ye) 反映清算時間長、資金占用壓力大。為(wei) 緩解企業(ye) 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cong) 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裏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後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wan) 公裏後再予以清算。
該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新能源汽車技術改造和升級的周期,消化庫存產(chan) 品需要一定時間,為(wei) 避免對企業(ye) 產(chan) 銷產(chan) 生大的影響,繼續設置政策過渡期。為(wei) 促進燃料電池汽車產(chan) 業(ye) 加快發展,進一步推動公交車行業(ye) 轉型升級發展,目前財政部等部門正在研究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快推廣新能源公交車的政策措施,將按程序報批後另行發布。(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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