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生育險和職工醫保將合並實施
發稿時間:2019-03-26 13:48:54 來源:新京報
國務院辦公廳25日公布《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這也意味著從(cong) 2016年啟動的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經試點後正式落地。
25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介紹說,兩(liang) 險合並後,生育保險相關(guan) 待遇絲(si) 毫不會(hui) 改變。而且,不會(hui) 增加小微企業(ye) 參保難度,相反簡化了參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礙。人社部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合並有利於(yu) 提升社會(hui) 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更好地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有利於(yu) 提高行政和經辦服務管理效能。
個(ge) 人仍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按照《意見》,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並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ti) 化。
所謂統一參保登記,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意見》提出,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ge) 人仍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同時,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製。
對於(yu) 合並後的費率,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在昨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介紹,將按照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費率之和確定兩(liang) 項保險合並以後的費率,如原來單位費率,職工醫保是7%,生育保險是0.6%,就合並為(wei) 7.6%,比較簡化。
生育醫療費由醫保直接結算
《意見》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yan) 格執行社會(hui) 保險基金財務製度,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風險預警機製,堅持基金運行情況公開,加強內(nei) 部控製,強化基金行政監督和社會(hui) 監督。
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相關(guan) 醫療服務協議時,要將生育醫療服務有關(guan) 要求和指標增加到協議內(nei) 容中,並充分利用協議管理,強化對生育醫療服務的監控。
《意見》提出,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為(wei) 規範。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chan) 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充分利用醫保智能監控係統,強化監控和審核。
生育保險並入醫保六大政策
1、統一參保登記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完善參保範圍,促進實現應保盡保。
2、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
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單位費率。
3、統一醫療服務管理
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
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促進生育醫療服務行為(wei) 規範,強化監控和審核。
4、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實行信息係統一體(ti) 化運行。
5、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等各項生育保險待遇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所需資金從(cong)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6、確保製度可持續
各地要增強基金統籌共濟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製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導預期,完善生育保險監測指標,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製。
解讀1
兩(liang) 險合並更好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
為(wei) 何要將兩(liang) 種保險合並?人社部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合並有利於(yu) 提升社會(hui) 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更好地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有利於(yu) 提高行政和經辦服務管理效能,降低運行成本。
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如何提高服務效能和降低企業(ye) 成本?清華大學就業(ye) 與(yu) 社會(hui) 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介紹,合並兩(liang) 個(ge) 險種並不直接帶來費率降低,但能帶來製度運行成本的下降。
不過,按照國務院此次合並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未來費率還將有所調整。將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製。
解讀2
合並後生育保險相關(guan) 待遇不會(hui) 下降
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後,生育保險的相關(guan) 待遇是否會(hui) 下降?陳金甫表示,絲(si) 毫不會(hui) 改變待遇。“改革明確‘兩(liang) 個(ge) 確保’,第一個(ge) 確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隻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範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
陳金甫說,生育保險涉及保障待遇的幾個(ge) 大類,首先是生育醫療費用,在規定範圍內(nei) 實報實銷,不管是合並實施還是不合並實施,都和醫療保險的保障待遇不同,因為(wei) 醫療保險待遇是按比例支付的,這體(ti) 現了對人口生育政策的一種特殊安排。同樣,生育保險是個(ge) 人不繳費,由單位繳費,這個(ge) 政策也同樣保留。
陳金甫說,考慮到生育期間女職工的生活和身體(ti) 健康,包括薪酬,《意見》規定了產(chan) 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待遇。如果沒有生育保險,要不單位承擔,要不個(ge) 人承擔,就會(hui) 加重企業(ye) 或個(ge) 人負擔,因此生育保險明確規定,在規定的法定產(chan) 假98天之內(nei) ,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所有這些待遇都不會(hui) 改變,隨著社會(hui) 和經濟發展,生育保障隻會(hui) 越來越好。
解讀3
簡化參保流程 不會(hui) 增加企業(ye) 參保難度
兩(liang) 險合並後,會(hui) 不會(hui) 給企業(ye) “帶來負擔”?對此,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小微企業(ye) 參加社會(hui) 保險,是整個(ge) 社會(hui) 保險參保的一個(ge) 難點,不僅(jin) 是生育保險,還包括養(yang) 老、工傷(shang) 、失業(ye) 、醫療等各項保險。我國在推進社會(hui) 保險工作過程中,一直盡力推進應保盡保,采取了多種製度安排,包括在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上。
“對這些小微企業(ye) 參保,顯然是明確的,有合同的,參加職工類型的保險;如果是靈活就業(ye) 人員,可以個(ge) 人身份參加相應的社會(hui) 保險。如果是參加不了職工醫療保險的個(ge) 人,我們(men) 在居民的醫療保險中有製度性的安排,在個(ge) 人繳費的基礎上政府給予補助,參加居民醫療保險。”陳金甫解釋,這種居民醫療保險,同時規定了參保人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報銷。即使沒有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沒有參加生育保險,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的,也可以在醫療保險中報銷生育費用。
陳金甫表示,從(cong) 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的進程看,不僅(jin) 不會(hui) 增加小微企業(ye) 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相反簡化了參保流程,消除了政策障礙,提升了管理服務能力。從(cong) 12個(ge) 城市的試點情況來看,生育保險的參保覆蓋麵擴大了,參保人數比試點前提升了13%左右,相較一般城市生育保險參保6%左右的增長率,遠遠要高。說明兩(liang) 項保險的合並實施,在參保應保盡保上,在簡化參保登記的過程中,發揮了製度效應,讓更多人“直通車”參加生育保險。
■ 背景
12個(ge) 試點城市基金共濟能力增強
生育保險和基本醫保合並,始於(yu) 2016年12月下旬。當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五次會(hui) 議授權國務院組織實施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工作。12個(ge) 試點城市分別為(wei) 河北邯鄲市、山西晉中市、遼寧沈陽市、江蘇泰州市、安徽合肥市、山東(dong) 威海市、河南鄭州市、湖南嶽陽市、廣東(dong) 珠海市、重慶市、四川內(nei) 江市、雲(yun) 南昆明市。
陳金甫介紹,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後,從(cong) 2017年以來試點情況看,盡管不是製度性的變革,是管理層麵合並實施,但是成效比較顯著。他說,試點城市的基金共濟能力增強。
試點時,合並實施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ge) 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目前,這一繳費規則得到國務院正式確認。(記者 吳為(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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