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並實施
發稿時間:2019-03-26 13:36:42 來源:人民日報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3月25日下午,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就該政策做了介紹,他指出,生育保險與(yu) 職工醫保合並實施,並非取消生育保險,而是和職工醫保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不增加單位和個(ge) 人繳費負擔,參保人待遇不變,手續更加簡化。
按照《社會(hui) 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2018年,我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wei) 20435萬(wan) 人,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756.02億(yi) 元。
《意見》提出了“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ti) 思路,生育保險作為(wei) 一項社會(hui) 保險險種仍然保留。陳金甫強調,《意見》不是取消生育保險,“五險”不會(hui) 變成“四險”,隻是從(cong) 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減輕單位和參保人員負擔、提升基金共濟能力、規範運行的角度,進行管理層麵上的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
按照《意見》,兩(liang) 險合並實施實行“四統一、兩(liang) 確保”的政策措施。“四統一”是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兩(liang) 確保”是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確保製度可持續。
陳金甫透露,按照《意見》規定,要求2019年底實現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預計今年各地市將出台實施方案,做好政策落實。陳金甫說,由於(yu) 職工醫保參保人直接參加生育保險,不僅(jin) 沒有增加小微企業(ye) 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相反因為(wei) 手續簡化,消除了政策障礙,有助於(yu) 提升參保覆蓋麵,提高管理服務能力。(記者 李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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