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險合並不影響生育保險待遇
發稿時間:2019-03-26 13:35:44 來源:經濟日報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要求2019年底前實現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並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ti) 化。
生育保險基金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後,生育保險的相關(guan) 待遇是否會(hui) 有調整,職工個(ge) 人又該如何繳費?在25日舉(ju) 行的國新辦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對相關(guan) 問題進行了解讀。
“此次改革不會(hui) 影響生育保險的待遇。”陳金甫表示,此次改革明確提出,要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對於(yu) 生育醫療費用,改革明確提出,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chan) 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yu) 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保留險種和保障待遇,是這次工作的重點。兩(liang) 個(ge) 確保政策措施中,第一個(ge) 確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隻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的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範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陳金甫說。
據介紹,我國此前在河北邯鄲等12個(ge) 城市開展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試點,取得積極成效,試點城市生育保險覆蓋麵擴大,基金共濟能力增強,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國務院有關(guan) 總結報告指出,兩(liang) 項保險合並實施不增加單位負擔,不影響個(ge) 人待遇,有利於(yu) 進一步加強基金抵禦風險能力。
“全麵推開,成效會(hui) 更大,對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實現應保盡保,更具有製度保障作用。可以為(wei) 更多人提供生育保障,也為(wei) 今後增強生育保障待遇奠定基礎。”陳金甫說。(記者 吳佳佳)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