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迎來押金新規: 如何讓用戶押金安全、騎行方便?
發稿時間:2019-03-21 14:55:55 來源:新華社 作者:趙文君、丁靜
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會(hui) 同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研究起草了《交通運輸新業(ye) 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wei) 期兩(liang) 周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一直困擾用戶的共享單車押金安全問題有望得到解決(jue) ,共享單車行業(ye) 麵臨(lin) 發展新格局。然而,隨著共享單車市場遇冷、車輛投放數量減少,消費者用車難的問題也浮出水麵。如何既管住押金,又保證用戶騎行方便,成為(wei) 社會(hui) 關(guan) 注的焦點。
新規遏製企業(ye) 融資“歪念頭”
依照共享單車平台企業(ye) 收取押金的普遍模式,一輛車可以對應無數個(ge) 用戶押金,平台企業(ye) 紛紛把用戶押金作為(wei) 企業(ye) 融資、投資經營發展的重要方式和來源,一旦資金出現失控局麵,便無從(cong) 監管。
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汽車分時租賃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ye) 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基於(yu) 協議,提供運營企業(ye) 專(zhuan) 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ge) 人銀行結算賬戶兩(liang) 種資金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用戶押金歸用戶所有,運營企業(ye) 不得挪用。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chan) 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說,新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實際目的是引導平台企業(ye) 把關(guan) 注點放到運營和服務上來。
“這就遏製了企業(ye) 動融資的‘歪念頭’。”李俊慧說,如果平台企業(ye) 確實要收押金,那麽(me) 依據意見製定嚴(yan) 格的監管方式,即使收取也不能隨意使用,隻能按照提供商業(ye) 服務的價(jia) 值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在押金難退事件反複上演的情況下,平台的不規範經營,給用戶使用造成了“心理陰影”,因而此次出台征求意見應該是“眾(zhong) 望所歸”。
“政府對新業(ye) 態發展的原則是包容審慎監管,此次征求意見稿補上了短板、降低風險,有利於(yu) 行業(ye) 發展重新回歸正軌。”李俊慧說,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規則和細致的監管手段,有利於(yu) 用戶重塑對交通新業(ye) 態的信心,有利於(yu) 平台企業(ye) 回歸正常經營。
巨額存量押金如何監管
雖然征求意見稿對押金監管做了明確規定,但對於(yu) 目前共享單車市場上的存量押金“何去何從(cong) ”,依然是很多用戶關(guan) 注的焦點。
一些共享單車企業(ye) 倒閉使不少人陷入“押金虧(kui) 損”,北京的藍女士上下班主要靠共享單車接駁地鐵。2017年北京地區共享單車投放最密集的時候,她的手機上裝有3個(ge) 共享單車App——摩拜、小黃車、小藍車。2017年底小藍單車出現退押金風波,藍女士的99元押金至今未退。“99元雖然不是什麽(me) 大錢,但至少應該給消費者一個(ge) 說法,損失誰來補?”
據業(ye) 內(nei) 透露,摩拜、OFO、哈羅單車等4家較大的共享單車企業(ye) ,占據了90%以上的市場份額。目前,主要平台企業(ye) 的存量押金合計達六、七十億(yi) 元。
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五條提出,本辦法發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戶資金,應當從(cong) 某一個(ge) 規定時間起,按照本辦法存管,各地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具體(ti) 實施細則。
摩拜公司有關(guan) 負責人回應稱,征求意見稿對於(yu) 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化解風險具有積極正麵的意義(yi) ,摩拜單車支持並積極響應。從(cong) 2018年7月起,摩拜單車已率先實現全國範圍內(nei) 的免押金騎行。一些業(ye) 內(nei) 人士則表示,對於(yu) 存量押金的使用和監管,征求意見稿尚沒有明確細則。
下一步,如何加強押金監管舉(ju) 措的實施落地?李俊慧表示,監管部門要履行好監管職責。對於(yu) 沒有開設監管賬戶的平台企業(ye) ,要及時發布消費警示,避免用戶誤入消費陷阱;在資金監管方麵,平台企業(ye) 需要開取相關(guan) 證明材料才能開設監管賬戶,因此相關(guan) 機構要嚴(yan) 格落實開戶和資金監管職責,確保平台企業(ye) 無法隨意挪用,尤其是細則要具備可操作性。
引領行業(ye) 探索健康可持續發展路徑
“日行萬(wan) 步成常態”。繼押金困境之後,很多用戶麵臨(lin) 的新問題是,單車都去哪兒(er) 了?在不少城市的街頭,一些依賴共享單車接駁地鐵的用戶反映,最近早晚進出地鐵口很難見到車影。一位摩拜用戶稱,他剛續了半年年卡,出門在外卻很難找到單車。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東(dong) 說,共享單車投放數量可以讓企業(ye) 在發展中自行探索決(jue) 定,企業(ye) 受壓於(yu) 成本和效率,一定會(hui) 以最優(you) 化的方式投放車輛。政府應該做好劃定停放區等服務,協同企業(ye) 完善報廢共享單車處置方案,督促“僵屍車”治理,改善用戶體(ti) 驗。
“從(cong) 長期看必須找到支撐企業(ye) 發展、長遠實現盈虧(kui) 平衡的盈利模式。”程世東(dong) 說。
征求意見稿提出,運營企業(ye) 收取的用戶預付資金總規模應當與(yu) 其服務能力相匹配,嚴(yan) 禁超出服務能力收取用戶預付資金,並對共享單車單個(ge) 用戶賬號內(nei) 的預付資金額度提出明確限製,不得超過100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過去共享單車市場存在“押金為(wei) 王”的誤區,對於(yu) 企業(ye) 和投資人來說,要把押金製度收緊作為(wei) 企業(ye) 升級轉型的契機,這是共享經濟重新迎來洗牌的時機,有可能啟動新一波共享單車的並購浪潮,企業(ye) 和投資人既要看到“危”,也要看到“機”。
劉俊海同時表示,對於(yu) 政府來說,服務共享經濟的大方向不變,鼓勵綠色環保的出行方式不變。政府部門既要嚴(yan) 格監管,也要提供好服務,要給投資人傳(chuan) 遞信心,創新可持續發展的盈利模式。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