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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40年 人大監督更有力度更具權威

發稿時間:2019-03-20 15:58:56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北京市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

  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積極開展監督工作,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和各級人大常委會(hui) 的一項基本職權。改革開放40年來,人大監督工作在實踐中探索,在探索中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站在新時代新起點上,回顧改革開放以來人大監督工作的發展曆程,科學總結實踐經驗,對於(yu) 進一步做好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具有重要意義(yi) 。

  人大監督工作40年來不斷加強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後,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逐步恢複和發展。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通過了修正憲法的決(jue) 議和地方組織法,決(jue) 定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設立常委會(hui) ,並賦予人大常委會(hui) 監督職權。從(cong) 此,人大監督工作開啟新局麵。

  1980年,彭真同誌在省級人大常委會(hui) 負責人座談會(hui) 上首次提出人大“四權”說,即立法權、重大事項決(jue) 定權、人事任免權以及監督權,其中,監督權“主要是監督是否違反憲法、法律,包括是否正確執行黨(dang) 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科學界定了人大監督的內(nei) 容,提高了各級人大對監督工作的認識。

  1982年憲法頒布實施之後,人大監督工作進一步受到重視,各級人大從(cong) 實際出發,對人大監督工作進行了研究和探索:將人大監督工作分為(wei) 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兩(liang) 個(ge) 方麵,提出了人大監督工作不能包辦代替、越俎代庖的原則,把聽取和審議“一府兩(liang) 院”工作報告確立為(wei) 監督的基本形式。同時,對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途徑和方式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推動了人大監督工作的開展。

  隨著實踐探索的不斷深入和監督工作發展,人大監督工作規範化、製度化和法製化日益迫切。為(wei) 了適應監督工作發展的需要,1990年,中共中央在《關(guan) 於(yu) 加強黨(dang) 同人民群眾(zhong) 聯係的決(jue) 定》中“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擬定實行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的監督法。”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對執法檢查和預算監督等進行規範並啟動了監督法的調研起草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hui) 也對監督的製度化和規範化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經過反複調研,數易其稿,最終形成了監督法的法律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和表決(jue) 。2006年8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表決(jue) 通過了監督法。這部法律對人大監督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內(nei) 容、程序、形式等作了規定,在推動人大監督工作的規範化、製度化和法製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標誌著人大監督工作進入一個(ge) 新的階段,使人大監督工作有法可依。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hui) 相繼製定監督法實施辦法,為(wei) 開展人大監督工作提供了依據和保障。各級人大在學習(xi) 和實施監督法中,從(cong) 實際出發,圍繞執法檢查、預算監督、民主評議等方麵進行了實踐探索。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就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發表一係列重要論述,為(wei) 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提供了理論指導,有力推動了人大監督工作全麵發展。一是加強人大監督製度建設。設立憲法和法律委員會(hui) ,建立合憲性審查製度;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報告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製度;健全和完善全口徑預決(jue) 算審查監督製度、規範性文件備案製度、執法檢查工作機製、向人大報告審計工作機製以及專(zhuan) 題詢問工作機製等。二是推進人大監督工作創新,保障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時,一些地方人大用足法定監督手段,啟用特定問題調查、質詢等監督方式,探索人大監督的新形式新途徑,不斷增強人大監督的實效性。

  人大監督工作40年來的豐(feng) 富經驗

  改革開放40年來,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為(wei) 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和健全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發揮了重要作用,彰顯了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優(you) 勢。人大監督工作穩步推進並取得成功,積累了豐(feng) 富的有益經驗。

  第一,堅持黨(dang) 對人大監督工作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最大優(you) 勢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改革開放40年來,在開展人大監督工作過程中,一條重要的經驗就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把黨(dang) 的領導貫穿於(yu) 人大監督工作的始終,這是做好人大監督工作的根本保證。一是製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和監督要點,啟用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罷免等重要監督形式履行監督職能時,及時向同級黨(dang) 委報告,以便黨(dang) 委掌握人大監督事項的部署安排,積極爭(zheng) 取黨(dang) 委的支持。二是在開展執法檢查、調研、視察等監督活動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在審議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對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項作出決(jue) 議決(jue) 定,及時以人大常委會(hui) 黨(dang) 組的名義(yi) 向黨(dang) 委報告。

  第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做好人大監督工作,要準確把握監督重點,保證監督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實踐證明,人大監督工作凡是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就能取得好的成效。一是緊緊圍繞事關(guan) 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hui) 穩定大局和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選取監督議題,通過監督保障黨(dang) 委提出的重大決(jue) 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支持和促進“一府兩(liang) 院”工作。二是在運用執法檢查、專(zhuan) 題詢問、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等監督方式開展監督工作時,緊緊圍繞保障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推動“一府兩(liang) 院”改進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三,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人大監督是代表人民進行監督,主要反映人民的呼聲,體(ti) 現人民的意願,這是做好人大監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通過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集、組織視察、舉(ju) 行座談會(hui) 或專(zhuan) 家論證會(hui) 等渠道和形式,反映和吸收人大代表和社會(hui) 各界的意見建議,使監督議題的選擇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二是在開展執法檢查、調研、視察等監督活動時,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zhong) ,了解人民群眾(zhong) 的真實想法,同時,在審議“一府兩(liang) 院”工作報告時,邀請公民旁聽會(hui) 議並舉(ju) 行座談會(hui) ,聽取和吸收旁聽公民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堅持依法監督原則。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的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人大監督隻有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nei) ,按照法定的程序,對法定的對象進行監督,才具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一是人大監督議題的征集、確定和調整,嚴(yan) 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則,尤其是在確定年度監督計劃、監督要點之後,及時以文件形式下發並向全社會(hui) 公開。二是在開展執法檢查、調研、視察等監督活動時,各個(ge) 環節要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同時,審議“一府兩(liang) 院”工作報告並作出決(jue) 議決(jue) 定,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集體(ti) 討論、集體(ti) 決(jue) 定,在充分審議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cong) 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jue) 。

  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的展望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重要原則和製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guan) 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製約和監督。”做好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要自覺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特別是要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重要思想,按照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hui) 以及黨(dang) 的十九報告提出的要求,緊緊圍繞保障黨(dang) 中央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的落實、實現黨(dang) 中央提出的重大目標任務以及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監察、公正司法來開展。

  首先,進一步提高對人大監督性質和地位的認識,不負人民重托,切實用好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一方麵,嚴(yan) 格按照監督法的規定開展各項監督工作,加強對“一府兩(liang) 院”和監察委員會(hui) 的監督,提高各級國家機關(guan) 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麵,繼續堅持監督與(yu) 支持相結合,處理好監督與(yu) 支持的關(guan) 係,要以監督為(wei) 重點,寓支持於(yu) 監督之中,實現監督和支持的有機結合。

  其次,繼續拓展人大監督的領域和範圍,用足人大監督的手段和方式。一是完善憲法實施監督機製和程序,積極穩妥推進合憲性審查,把憲法監督落到實處。二是加強對財政預決(jue) 算監督和國有資產(chan) 管理監督,推動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進一步管好人民的錢袋子;建立和實施國有資產(chan) 管理情況報告製度,完善國有資產(chan) 管理獎懲機製,把國有資產(chan) 管理績效作為(wei) 監督重點。三是根據實際情況,運用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手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充分發揮人大監督的警示作用。

  最後,不斷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自身建設。一是加強人大代表的學習(xi) 培訓,重點是學習(xi) 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方麵的知識,提高人大代表的監督能力。二是優(you) 化人大常委會(hui) 和專(zhuan) 委會(hui) 組成人員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提高全體(ti) 委員的履職能力,在此基礎上增加專(zhuan) 職委員人數,特別是要注意增加精通法律和熟悉財經工作的專(zhuan) 職委員人數,提高依法監督水平。三是健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監督機構的設置,強化人大監督的組織力量和保障機製。

  人大監督是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黨(dang) 的領導下,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展望新時代人大監督工作,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黨(dang) 對人大監督工作的領導將不斷加強,監督程序更加完善,監督形式更加豐(feng) 富,監督機製更加有效,監督力度更加嚴(yan) 格,監督效果更加明顯,人大監督將更有力度、更具權威,將在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執筆人:黃小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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