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更多資金“支小助微”
發稿時間:2019-03-15 12:20:45 來源:經濟日報
○ 要求認真落實農(nong) 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
○ 提出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將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縣域金融機構涉農(nong) 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不再執行。
○ 明確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不再安排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
日前,財政部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2019年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過加大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力度、認真落實農(nong) 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加強資金績效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普惠金融發展資金使用效益。
據了解,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於(yu) 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zhuan) 項轉移支付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nong) 貸款增量獎勵、農(nong) 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4個(ge) 使用方向。財政部於(yu) 2018年11月提前下達2019年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預算指標926943萬(wan) 元。
根據《通知》,自2018年11月16日起,中央財政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的個(ge) 人創業(ye) 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10萬(wan) 元提高至15萬(wan) 元;貼息的小微企業(ye) 創業(ye) 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由200萬(wan) 元提高至300萬(wan) 元。各地可因地製宜適當放寬創業(ye) 擔保貸款申請條件。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中國財政學會(hui) 績效管理研究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秘書(shu) 長王澤彩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央財政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的個(ge) 人和小微企業(ye) 創業(ye) 擔保貸款額度的提高,預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緩解當前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現象。”
王澤彩認為(wei) ,提高中央財政創業(ye) 擔保貸款貼息的個(ge) 人和小微企業(ye) 創業(ye) 擔保貸款額度,與(yu) 調整小型微利企業(ye) 的認定標準、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起征點政策等形成一整套完備的財政、金融支持服務體(ti) 係,將切實改善個(ge) 人和中小微企業(ye) 融資緊張狀況,降低綜合融資成本,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
《通知》要求認真落實農(nong) 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嚴(yan) 格審核申請補貼機構的資格和材料真實性、準確性,確保對當年貸款平均餘(yu) 額、涉農(nong) 貸款等符合要求的新型農(nong) 村金融機構給予補貼,確保補貼資金安排不超範圍、不超標準、不超時限,堅決(jue) 防止出現弄虛作假等問題。
與(yu) 此同時,《通知》提出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將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縣域金融機構涉農(nong) 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不再執行。王澤彩說,單從(cong) 普惠金融發展專(zhuan) 項資金來看,不再執行縣域金融機構涉農(nong) 貸款增量獎勵政策,是為(wei) 了讓該項資金更聚焦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放大效應。從(cong) 2019年我國整體(ti) 財政支出方向看,將繼續大力支持脫貧攻堅,增加中央財政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發展資金的補償(chang) 力度。
《通知》還明確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不再安排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
《通知》規定2016至2018年度已安排的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省級財政部門應加強跟蹤管理,會(hui) 同項目實施單位和有關(guan) 部門,為(wei) 項目規範實施創造良好環境,打造一批管理水平高、產(chan) 出績效優(you) 、示範效應強的樣板項目。
《通知》要求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強化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細化績效考核指標,突出問題導向,避免流於(yu) 形式;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jia) ,著眼於(yu) 多年度資金使用績效和績效變化分析。
“各級政府和預算部門單位,要以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wei) 抓手,將預算績效管理貫穿預算編製執行全過程,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預算績效監控,及時糾正偏差,盡早發揮財政資金作用,更好推動政策落地見效。”王澤彩說。(記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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