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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審計報告揭示國企私有化潛在風險

發稿時間:2011-06-07 00:00:00  

  審計署對工商銀行、中信集團等15家央企的審計結果近日公布了。由於(yu) 這是全麵審計,且每家央企接受重點審計的單位占相關(guan) 央企資產(chan) 總額50%以上,審計結果具備高的代表性與(yu) 可靠性。那麽(me) ,審計問題揭示出來的最大風險是什麽(me) ?

  央企經營成果數據可靠

  表明央企經營成果賬麵數據不可靠、央企財務狀況麵臨(lin) 重大影響?否!就總體(ti) 而言,審計發現的問題對央企財務狀況影響甚微,經營成果不實的問題不大,央企經營成果賬麵數據總體(ti) 上是靠得住的。筆者統計了14家非金融央企審計問題對其資產(chan) 、負債(zhai) 、利潤和所有者權益4項指標的影響,受到影響的總共有36個(ge) 指標,其中對總額影響程度小於(yu) 1‰者13個(ge) ,大於(yu) 1‰小於(yu) 1%者15個(ge) ,大於(yu) 1%小於(yu) 5%者6個(ge) ,大於(yu) 5%小於(yu) 8%者1個(ge) ,大於(yu) 10%者一個(ge) 。

  央企執行宏觀調控不力、產(chan) 能盲目擴張?否!毋庸否認,此次審計揭出的未經發改委核準就提前上馬、違規擴充產(chan) 能的問題較多,鋼鐵產(chan) 業(ye) 最為(wei) 突出:鞍鋼自行新增產(chan) 能兩(liang) 個(ge) 項目,分別超計劃投資81.24億(yi) 元、20.37億(yi) 元;寶鋼下屬寧波鋼鐵在2006年~2010年間違規新增煉鐵產(chan) 能442萬(wan) 噸,煉鋼產(chan) 能666萬(wan) 噸等。由於(yu) 昔日的“搖錢樹”鋼鐵行業(ye) 今天已經頗有“苦菜花”味道,在占全球鋼鐵產(chan) 量一大半的中國鋼鐵行業(ye) ,中鋼協77家大中型鋼鐵企業(ye) 2010年、2011年連續兩(liang) 年利潤總和竟然趕不上三大鐵礦石公司中的任何一家,銷售利潤率連續4年低於(yu) 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不少人已經歸咎於(yu) 中國鋼鐵工業(ye) 盲目擴充產(chan) 能。

  然而,經濟周期運行決(jue) 定的新世紀(002280)前十年初級產(chan) 品牛市,並不可能靠中國抑製製造業(ye) 發展而消除,中國這麽(me) 做隻能是自廢武功,損害本國在國際經濟體(ti) 係中立足的根基。要根本改變初級產(chan) 品行業(ye) 和製造業(ye) 利益分配格局,隻能順應經濟周期運行變動至商品牛市終結,而在那個(ge) 時候中國製造業(ye) 要想贏得最有利地位,仍然要靠自己在全球同行業(ye) 中占據較大份額。

  同時,投資管理體(ti) 製不完全適應經濟運行需求的問題已經相當突出。廣東(dong) 省發改委主任李春洪在今年3月25日首屆嶺南論壇上,就曾建議減少審批,降低門檻,放寬對企業(ye) 項目的審批。據稱,他調查了6個(ge) 項目,嚴(yan) 格按流程規定走完所有審批程序,需要310天,如果企業(ye) 都這樣幹,黃花菜早就涼了,市場機遇早就沒了。正因為(wei) 如此,鋼鐵央企的產(chan) 能“盲目擴張”問題,在相當程度上應當歸結到投資管理體(ti) 製中的矛盾。

  職工收入未加劇分配失衡

  央企收入超高造成工資侵蝕利潤和加劇收入分配失衡?否!不錯,審計發現了多家央企內(nei) 部存在違規增加工資性支出的情況,這確實是錯誤行為(wei) ,但許多大型國企基層員工收入並不高,勞動強度卻相當大,總部員工的較高收入至少目前還沒有發展到工資侵蝕利潤的地步。至於(yu) 將收入分配失衡歸咎於(yu) 國企員工超高收入,更是荒謬,因為(wei) 目前收入分配失衡表現在勞動收入占比過低,而員工收入正屬於(yu) 勞動收入範疇,對國企員工勞動收入開刀,無助於(yu) 提高過低的勞動收入占比。同時,中國勞動收入占比顯著下降的進程,恰恰是在上世紀90年代國企改製風潮中起步的。

  不僅(jin) 如此,經過壯士斷腕、剜肉剔骨般痛苦的重組整頓,國企已經成為(wei) 擁有相當高自主權的市場運行主體(ti) ,他們(men) 需要用在市場上有競爭(zheng) 力的薪酬待遇來吸引人才。由於(yu) 重組後的國有經濟集中於(yu) 技術和資本密集度較高的產(chan) 業(ye) ,這些行業(ye) 的平均薪酬標準本來就高於(yu) 其他行業(ye) ,薪酬過低缺乏競爭(zheng) 力造成人才流失的問題在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非常突出,我們(men) 不能重蹈覆轍。

  審計報告中指出,中石化駐港機構2008年~2010年向內(nei) 派員工發放違規住房補貼、負擔房租734.35萬(wan) 元。但在近年香港房價(jia) 和房租暴漲已成當地嚴(yan) 重社會(hui) 問題的背景下,這項違規舉(ju) 動至少部分動機是為(wei) 了保證有關(guan) 員工實際待遇不下降。我們(men) 要監督其改正錯誤,但我們(men) 也需要製定更合理可行的製度。如果盲目順應一些非理性主張壓力,過多地剝奪國企經營各方麵自主權,將使得我們(men) 付出了很大努力和代價(jia) 方才造就的國企活力又被撲滅,那就是完全破壞了我們(men) 這麽(me) 多年國企改革的成果。

  國進民退排擠民營經濟成分?否!且不提某些翔實量化研究已經證明所謂“國進民退”之說並不成立,此次審計報告揭出的許多違規行為(wei) ,也是與(yu) 民企合作時發生的。因此,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隻能表明國家奉行了各種經濟成分共進的原則,國企也在帶動民企發展,但某些民企不規範操作的違規衝(chong) 動過於(yu) 強烈,造成了一係列問題,片麵指責國企排擠民企是不公平的。

  國企私有化風險最大

  與(yu) 這些問題相比,央企審計報告揭示出來的最大風險,其實是國企私有化的潛在風險。因為(wei) 此項審計中發現的最突出、危險最大的問題,都是部分淨資產(chan) 沒有按照規定計入國有資產(chan) ,或是管理人員違規持有下屬企業(ye) 股份,或是把有利可圖的業(ye) 務外包給高管在外麵私人設立的公司,以此進行利益輸送。如果強力推動“大躍進”式的私有化,可想而知,這些違規牟利行為(wei) 就會(hui) 合法化,違規乃至違法的痕跡就會(hui) 被“銷屍滅跡”。在上世紀90年代的國企改製風潮中,此種行為(wei) 就不少見,此次審計中揭出的一些問題又給我們(men) 敲響了警鍾。如2008年~2010年間,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下屬三十八研究所等7家單位279名中層及以上領導幹部,違規持有下屬企業(ye) 股權3641.33萬(wan) 元。在目前體(ti) 製下,可以發現這些問題,並很快改正。如果推行俄羅斯式私有化改製潮流,所有這類問題涉及的數十億(yi) 元淨資產(chan) ,就很可能落入少數人私囊。

  的確,公有製的具體(ti) 實現形式需要不斷因時而進。在一個(ge) 產(chan) 業(ye) 結構不斷升級變遷的世界上,國有資本要保持相當的流動性,這樣才能確保其產(chan) 業(ye) 結構不斷保持在最優(you) 狀態,最終確保國有經濟的控製力。但中國憲法規定的基本經濟製度原則不能推翻,上世紀90年代俄羅斯和東(dong) 歐私有化狂潮的教訓要汲取,國有資本保持流動性不能成為(wei) 心懷叵測者侵吞國有資產(chan) 的漏洞和契機,中國經濟經受不起重蹈覆轍的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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