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企改革重大理論問題的思考(下)
發稿時間:2012-03-28 00:00:00
公有製與(yu) 市場經濟並不相悖,發展市場經濟不能以犧牲公有製為(wei) 前提和代價(jia) 。所有關(guan) 於(yu) “市場經濟就是民營經濟”、“國有企業(ye) 違背市場經濟”的觀點,都屬於(yu) 偷換概念。
第三,必須明確公有製的“所有製”屬性與(yu) 市場經濟的“經濟體(ti) 製”屬性不是相互排斥的對立統一體(ti) 。
公有製的對立麵是私有製。這是一組關(guan) 於(yu) “所有製”屬性的概念。理論上的一般資本主義(yi) 製度實行完全的私有製,一般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實行完全的公有製。在當今資本主義(yi) 國家,事實上並不是完全的私有製經濟,也在自我調試和完善之中。在我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既不能實行單一的公有製,更不能實行單一的私有製,而是實行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
市場經濟的對立麵是計劃經濟。這是一組關(guan) 於(yu) “經濟體(ti) 製”屬性的概念。理論上的一般資本主義(yi) 製度實行市場經濟,一般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實行計劃經濟。在當今資本主義(yi) 國家,也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融合了一定的國家計劃成分。不同資本主義(yi) 國家的市場經濟程度各不相同,不同時期的資本主義(yi) 國家的計劃經濟成分也千差萬(wan) 別。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機,以及近期的歐元區危機中,資本主義(yi) 國家強力幹預市場的呼聲和行為(wei) 比比皆是。在理論界,凱恩斯主義(yi) 和新自由主義(yi) 的影響力和作用此消彼長。在我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初級階段,事實已經證明不能實行不符合生產(chan) 力發展水平的完全計劃經濟體(ti) 製,但是也不能實行完全放任自流的市場經濟。當然,我國政府對市場經濟的調控,過多地借助於(yu) 對國有企業(ye) 的計劃指令,確實存在對市場機製的幹擾,產(chan) 生一些負麵的影響,這不能不說是一個(ge) 缺憾。
由此得出一個(ge) 常識性的結論:公有製與(yu) 市場經濟是兩(liang) 個(ge) 根本不同屬性的概念,並不存在對立的關(guan) 係。在計劃經濟體(ti) 製下,經濟運行的微觀主體(ti) ,主要是公有製企業(ye) ,也可以有私有製企業(ye) 。在市場經濟體(ti) 製下,經濟運行的微觀主體(ti) ,可以是私有製企業(ye) ,也可以是公有製企業(ye) 。計劃經濟主要通過對公有製企業(ye) 的指令計劃來實現,市場經濟主要通過在法製環境下的自由競爭(zheng) 來進行自動調節。我們(men) 現在實行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就是要讓不論是公有製企業(ye) 還是私有製企業(ye) ,在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法製環境下展開公平、自由的競爭(zheng) ,通過市場的機製來進行資源的最優(you) 配置,實現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的大發展。在一般情況下(戰爭(zheng) 、自然災害等情況除外),減少對公有製企業(ye) 經營的幹預,轉而通過稅收、財政、匯率、利率等政策性手段來實現間接調控,以求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地增長。
因此,公有製與(yu) 市場經濟並不相悖,發展市場經濟不能以犧牲公有製為(wei) 前提和代價(jia) 。所有關(guan) 於(yu) “市場經濟就是民營經濟”、“國有企業(ye) 違背市場經濟”的觀點,都屬於(yu) 偷換概念。
第四,必須明確國企改革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自我完善行為(wei) 和主動適應過程,不是將之作為(wei) 一種破壞市場經濟的特殊存在而予以革除的過程。
在市場經濟體(ti) 製下,企業(ye) 是一個(ge) 特殊的社會(hui) 組織形態。資本主義(yi) 經過幾百年的市場經濟發展,以巨大的社會(hui) 代價(jia) 取得了對“企業(ye) ”形態的共識。其基本要素包括:在公平的法製框架內(nei) ,以資本為(wei) 紐帶,以盈利為(wei) 目的,由資本和勞動要素相關(guan) 各方形成的,非社會(hui) 性、非無限責任的契約組合。上述要素的任何一項的非均衡,都將導致企業(ye) 的消亡。
在現代化大生產(chan) 中,資本方與(yu) 勞動方、管理方,相互之間的“委托—代理”問題是一個(ge) 永恒性的難題。同樣是以巨大的社會(hui) 代價(jia) 為(wei) 基礎,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業(ye) 已形成了一整套基本成熟的運轉規則和體(ti) 係。即在一個(ge) 社會(hui) 基本認同的法製框架下,企業(ye) 內(nei) 部通過建立股東(dong) 會(hui) 、董事會(hui) 、監事會(hui) 、工會(hui) 相互製衡的現代企業(ye) 製度,資本方實施有效的授權與(yu) 監管,管理方得到有效的激勵和信托責任,勞動方得到所需的基本權益保障;企業(ye) 外部則通過金融監管、行業(ye) 監管、市場監管、社會(hui) 監管等,使每一個(ge) 企業(ye) 按照內(nei) 部和外部一組契約的有機結合而均衡運轉。
上述兩(liang) 個(ge) 方麵的“以巨大的社會(hui) 代價(jia) ”換取的現代企業(ye) 製度管理經驗,是人類社會(hui) 共有的財富。
我國的國企改革,就是要在堅持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的基礎上,按照現代企業(ye) 製度的基本要求,使每一個(ge) 微觀國有企業(ye) ,成為(wei) 產(chan) 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適應市場經濟充分競爭(zheng) 環境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kui) 的法人實體(ti) 和市場主體(ti) 。
根據《企業(ye) 國有資產(chan) 法》的內(nei) 涵要義(yi) ,結合市場經濟體(ti) 製的一般要求,當前國企改革的核心突破口可以歸攏為(wei) 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要切實轉變政府對國有企業(ye) 的管理方式;二是要使國有企業(ye) 與(yu) 其所有者即全民之間建立真正的利益關(guan) 係。國有企業(ye) 首先是一個(ge) 純粹的“企業(ye) ”,在法律上與(yu) 其他所有製的企業(ye) 別無二致。其次,它必須接受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下所有法律的、社會(hui) 的、道德的約束。國有企業(ye) 的股東(dong) 就是全體(ti) 國民。全體(ti) 國民授權政府,政府授權各級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統一行使出資人權利。各級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以投入的資本為(wei) 法律依據,享有出資人權益,負有限責任。
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不是政府的組成部門,法律已經將之定性為(wei) “特設機構”。通過此特設機構,一是切割國有企業(ye) 與(yu) 各級政府組成部門之間的隸屬關(guan) 係和利益糾葛,使國有企業(ye) 還原為(wei) 純粹的“企業(ye) ”。由此,確立真正意義(yi) 上的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企業(ye) 微觀主體(ti) 身份,破解西方社會(hui) 對我國國有企業(ye) “國家資本主義(yi) ”和“不平等競爭(zheng) ”的指責。二是切割國有企業(ye) 管理者與(yu) 現行的非市場化選拔任用體(ti) 係之間的關(guan) 係,使企業(ye) 管理者真正實現公平、透明、專(zhuan) 業(ye) 的市場化選擇,得到全民的認可和市場的認可,並輔之以完全市場化的薪酬與(yu) 激勵機製,破解困擾國有企業(ye) 的“激勵不足”和“高薪腐敗”矛盾。三是切割國家財稅收支預算與(yu) 國有企業(ye) 資本紅利收支預算之間的混合關(guan) 聯。國有企業(ye) 與(yu) 其他所有企業(ye) 一樣照章納稅,稅後利潤視情況定額度上繳專(zhuan) 門賬戶,用於(yu) 全民福利保障或部分直接向全民分紅。由此建立一種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全民監督、全民支持的,超越“社會(hui) 所有製”與(yu) “國家資本主義(yi) ”任何形式的,最有利於(yu) 發展社會(hui) 生產(chan) 力並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利益的公有製形式。
因此,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要求,還原國有企業(ye) 的“企業(ye) ”屬性,強化其“全民所有”的功能、價(jia) 值和意義(yi) ,推進國企改革走向市場,走向科學,走向共贏,走向和諧。
作者係廣東(dong) 省社會(hui) 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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