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遷與轉型:中國村落發展的曆史邏輯
發稿時間:2019-02-27 14:04:00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胡彬彬 鄧昶
作為(wei) 自古以農(nong) 立國的農(nong) 業(ye) 大國,村落在我國有著悠久長遠的發展曆史。在全麵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的當下,把握村落發展的曆史邏輯,不僅(jin) 有助於(yu) 揭示中華文化的源與(yu) 流,夯實文化之基,更將為(wei) 鄉(xiang) 村振興(xing) 提供文化滋養(yang) 和智慧支持。
文明的起源與(yu) 村落的產(chan) 生
作為(wei) 農(nong) 林漁牧業(ye) 人群長期生活、聚居、繁衍的邊界相對清楚的聚落空間和社會(hui) 單元,村落的產(chan) 生並非伴隨人類的起源就出現的,而明顯是人類進化和人類文明起源時期的產(chan) 物。人類進化史表明,人類是從(cong) 靈長類古猿進化而來的,屬於(yu) 群居型動物。這一進化過程,提供了早期村落產(chan) 生的兩(liang) 條線索:一是群居作為(wei) 動物性本能在人類進化過程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釋放,特別是到了智人階段,人類為(wei) 了有效減少單個(ge) 個(ge) 體(ti) 的生存難度,發展出了共同防禦、共同發展的族群觀念,因而基於(yu) 血緣的聚眾(zhong) 而居開始發生。隻是由於(yu) 人類起源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ei) 完全過著采集和漁獵的生活,為(wei) 了獲取食物,需要頻繁遷徙,所以並未形成長期的、固定的、規模化的居住點,居住方式主要是洞居、穴居和巢居。二是由於(yu) 生存的驅動,人類開始積極改造自己的生存環境,發展出大量與(yu) 生產(chan) 生活有關(guan) 的物質與(yu) 非物質文化,包括工具、器皿、衣物、建築和製作它們(men) 的經驗、技術,以及語言、製度、道德和原始信仰等。由此,動物性聚眾(zhong) 本能開始向社會(hui) 性聚居意識轉變,基於(yu) 血緣的原初氏族組織應運而生。於(yu) 是,地域空間上的居民點開始與(yu) 作為(wei) 社會(hui) 單元的氏族組織重合,具有村落內(nei) 涵的聚落隨之產(chan) 生。
距今一萬(wan) 年前後,農(nong) 業(ye) 的出現和發展,使人類從(cong) “居無定所”的遷徙流動生活方式逐步走向定居生活。定居把人類固定在土地之上,推動了農(nong) 業(ye) 的發展。而農(nong) 業(ye) 的發展,又穩定並擴大了定居生活,才有了早期村落的形成與(yu) 發展。
原始社會(hui) 後期,私有製的出現、階級的產(chan) 生,使早期社會(hui) 從(cong) 氏族進化為(wei) 部落,部落又發展到部落聯盟。建立在氏族組織之上的村落向群團化發展,並形成以城郭為(wei) 中心的地緣一體(ti) 化趨勢。由此,國家應運而生,中華大地逐步從(cong) 分散走向統一。這是從(cong) 血緣到地緣,進而再到文明的重組與(yu) 整合。
國家的出現與(yu) 村落行政化
國家的出現,意味著跨地域、跨血緣、跨部落的社會(hui) 關(guan) 係、經濟關(guan) 係和政治關(guan) 係的建立。國家要維係和鞏固這種關(guan) 係,其前提和基礎是對土地和人口的全麵掌控,因為(wei) 二者關(guan) 係到國家的人丁強弱和經濟收入的多寡,是“維持統治階級的生活條件和統治條件”。因此,村落作為(wei) 最基礎的地域單元、生活單元和社會(hui) 單元,就具有了國家層麵的意義(yi) 。先秦的“井田製”“授田製”和“鄉(xiang) 遂製”,秦漢的“郡縣製”“鄉(xiang) 亭裏製”都已充分表明這一點。秦漢時期國家對於(yu) 村落的管控有所加強,馬王堆三號墓出土《地形圖》《駐軍(jun) 圖》中分別自名“某某裏”的有43處和41處,均分散在山川地區,既說明村落廣泛存在,也表明其受到國家的行政管轄。
伴隨國家對村落的實際認同,“村”的概念在東(dong) 漢隨之出現。東(dong) 漢《周易參同契》謂:“得長生,居仙村”。到東(dong) 晉南朝時期,文獻中有關(guan) “村”的表述多了起來,大有取代其他稱謂的趨勢。《水經注》中名“村”的聚落有19處,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表明“村”作為(wei) 一種名稱和地域概念在被廣泛接受。至唐代,國家更是構建了“村坊分治”的行政管控體(ti) 係。《大唐令》雲(yun) :“在邑居者為(wei) 坊,別置正一人”“在田野者為(wei) 村,別置村正一人”。村正的設置,表明國家的製度性介入。因之,“村”也基本成為(wei) 村落的專(zhuan) 指名詞。日本僧人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所見村名達56個(ge) ,亦可見一斑。
不少學者認為(wei) 我國古代“皇權不下縣”,但從(cong) 漢唐國家與(yu) 村落的關(guan) 係來看,國家權力顯然下滲到了縣以下的地方社會(hui) 。隻是這種滲透並非以設置“國家機構”的方式實現,而是通過基層代理人來體(ti) 現,如裏長、村正,或父老、耆老等。可見,國家視野下,村落以其聚族群體(ti) 性、血緣延續性和地緣一體(ti) 性的特質,起到了維係和鞏固國家的穩定、繁榮和發展的曆史作用。
村落共同體(ti) 的形成與(yu) 轉型
作為(wei) “聚族而居”的社會(hui) 單元,中國村落是血緣關(guan) 係優(you) 先的社會(hui) ,屬於(yu) 血緣型共同體(ti) 。
這個(ge) 共同體(ti) 大致形成於(yu) 宋代以降,突出表現於(yu) 四個(ge) 方麵:首先是村落的宗族化發展。不僅(jin) 村民姓氏體(ti) 現為(wei) 一至兩(liang) 個(ge) 明顯的主姓,而且形成了以族規、家訓和家法等為(wei) 形式的宗法製度。民國《歙縣誌》載:“邑俗舊重宗法,聚族而居,每村一姓或數姓”。其次是互助體(ti) 係的形成。村民在蓋房、借款、節慶禮儀(yi) 和耕作、水利疏浚等方麵,存在互幫、互賀、互助的道義(yi) 成分與(yu) 關(guan) 係。王禎《農(nong) 書(shu) 》雲(yun) :“其北方村落之間多結為(wei) 鋤社,以十家為(wei) 率,先鋤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飲食,其餘(yu) 次之……間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名為(wei) 鋤社。”再次是信仰的一致性。明清時期,村落中超越宗族範圍的廟宇修葺和共同祭祀活動成為(wei) 常態,體(ti) 現出明顯的村域整合意義(yi) 。最後是村落治理的鄉(xiang) 約化。鄉(xiang) 約是村落自治及保障村民共同生活的一個(ge) 重要製度。自北宋第一部鄉(xiang) 約文本——《呂氏鄉(xiang) 約》出現以後,到明清,全國各地皆立鄉(xiang) 約。這些鄉(xiang) 約對村民修身、立業(ye) 、齊家、交友等行為(wei) ,以及迎來送往、婚喪(sang) 嫁娶等社會(hui) 性活動作了規範性要求。正因如此,使村落形成互助友愛的道德規範,進而構建了以倫(lun) 理為(wei) 本位的共同價(jia) 值觀。
村落共同體(ti) 的形成,也意味著一個(ge) 自給自足的封閉世界的產(chan) 生。除田賦徭役、戰爭(zheng) 動亂(luan) 等不可抗拒因素外,村落較少與(yu) 外界發生聯係,是一種與(yu) 城市截然不同的文化、經濟和社會(hui) 形態。隨著社會(hui) 的發展特別是現代化的推進,近代以來的村落共同體(ti) 逐步轉型發展。從(cong) 時間上來說,中國現代化的意識及其實踐大致產(chan) 生於(yu) 鴉片戰爭(zheng) 前後。從(cong) 洋務運動到辛亥革命,再到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全國人民取得革命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是改革開放的偉(wei) 大變遷,使包括村落在內(nei) 的中國社會(hui) 發生了重大變化:以人力和畜力為(wei) 主的生產(chan) 方式逐漸被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的機械化生產(chan) 取代,自給自足的小農(nong) 經濟基本瓦解,傳(chuan) 統村落共同體(ti) 也發生了重要變化,正在探索一條現代轉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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