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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就《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19-02-25 14:04:33   來源:銀保監會(hui) 網站  

為(wei) 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做好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ti) 製機製的意見》,銀保監會(hui) 發布《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guan) 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1.《辦法》的起草背景是什麽(me) ?

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工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維護經濟社會(hui) 安全穩定的重要保障。《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ti) 製機製的意見》作為(wei) 國家反洗錢體(ti) 係最全麵的頂層設計,對銀保監會(hui)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強調各機關(guan) 應當切實履職,發揮工作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要構建協調順暢、運轉高效的工作機製;要構建涵蓋事前、事中、事後的完整監管鏈條。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要求,做好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銀保監會(hui) 起草了《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

2.《辦法》的主要內(nei) 容有哪些?

《辦法》共五章五十五條,從(cong) 完善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內(nei) 控製度、健全監管機製、明確市場準入標準等方麵,建立了銀保監會(hui) 銀行業(ye) 反洗錢工作的基本框架。第一章是總則,規定了適用範圍、監管主體(ti) 等內(nei) 容;第二章是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yi) 務,主要從(cong) 內(nei) 部控製角度,對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提出了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內(nei) 部審計、信息係統、培訓宣傳(chuan) 等各方麵要求;第三章是監督管理,係統梳理了銀保監會(hui) 銀行業(ye)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職責;第四章是法律責任,規定了處罰依據;第五章是附則,規定了解釋權、實施日期等。

3.銀保監會(hui) 在銀行業(ye) 反洗錢方麵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銀保監會(hui) 一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e) 監督管理法》等規定,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一是推動完善反洗錢法律製度框架,通過雙邊監管磋商、部際聯席會(hui) 議等機製和渠道推進反洗錢製度建設,與(yu) 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一係列規定。二是在市場準入工作中,落實反洗錢審查要求,對銀行業(ye) 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股東(dong) 背景情況等進行嚴(yan) 格審核。三是在日常監管中,督促各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嚴(yan) 格落實各項反洗錢法律法規,將反洗錢機製建設作為(wei) 加強內(nei) 控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進一步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保存等製度。

4.《辦法》中與(yu) 市場準入相關(guan) 的規則有哪些?

《辦法》從(cong) 兩(liang) 方麵設置市場準入的反洗錢規則:一是為(wei) 了從(cong) 源頭上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創設組織機構進行洗錢、恐怖融資活動,要求對股東(dong)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犯罪背景調查以及對入股資金來源合法性進行審查;二是為(wei) 了保證機構能夠有效執行反洗錢製度,對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提出反洗錢內(nei) 控製度要求,以及對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反洗錢知識能力的要求。結合現有市場準入規則,《辦法》係統規定了法人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股權、變更注冊(ce) 資本、調整業(ye) 務範圍和增加業(ye) 務品種、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許可情形下的反洗錢審查標準。同時,為(wei) 實現對股東(dong) 的穿透管理,我們(men) 要求對股東(dong) 及其控股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關(guan) 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也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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