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監管全麵趨嚴
發稿時間:2019-02-19 11:37:14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hui) 向各保險公司、中介機構下發《中國銀保監會(hui) 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ye) 務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對中介渠道業(ye) 務合規性履行管控責任,嚴(yan) 禁保險公司利用中介實施違法違規行為(wei) ,且要按時報送有關(guan) 中介渠道業(ye) 務相關(guan) 報告以及數據,並對真實性負責。
“此舉(ju) 旨在強化保險公司對合作中介渠道主體(ti) 的管理,完善中介渠道業(ye) 務的合規監督。”銀保監會(hui) 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保險中介市場因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未經許可從(cong) 事對應的保險中介業(ye) 務,未按照規定報送、保管、提供有關(guan) 信息、資料等違規行為(wei) ,共有302家保險專(zhuan) 業(ye) 中介機構受處罰,合計罰款金額3538.45萬(wan) 元。
針對保險中介的各類違規亂(luan) 象,此次《通知》明確,保險公司要建立權責明晰的中介渠道業(ye) 務管理製度體(ti) 係。在總部管理層中設立中介渠道業(ye) 務管理責任人,製定能真實、準確、完整覆蓋中介渠道業(ye) 務全流程的管理方式。中介渠道包括所有類型的保險中介、個(ge) 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專(zhuan) 業(ye) 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保險兼業(ye) 代理機構、保險公估機構和互聯網等保險中介渠道。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傳(chuan) 統的監管格局是財險、壽險、中介各有獨立的監管部門負責,眼下,通過保險公司來強化對中介渠道的監管,無疑是一種新的監管實踐。
據悉,目前國內(nei) 包括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銀行類保險兼業(ye) 代理等保險中介機構達上千家,但是國內(nei) 保險公司主體(ti) 僅(jin) 200家左右,要求保險公司對中介渠道負責,在監管落實方麵其實更加合理。而且,中介渠道作為(wei) 保險行業(ye) 占比最大的銷售渠道,近兩(liang) 年對行業(ye) 貢獻保費收入均超過80%,對其從(cong) 嚴(yan) 監管,有利於(yu) 行業(ye) 正本清源,回歸保障本質。
事實上,由於(yu) 保險公司部分業(ye) 務過分依賴中介銷售,導致很多時候險企在中介銷售麵前沒有主動權。《通知》強調,保險公司應及時要求中介渠道業(ye) 務主體(ti) 糾正違法違規行為(wei) ,且保險公司要對中介渠道業(ye) 務報告內(nei) 容的真實性負責,這便於(yu) 幫助保險公司實現對中介業(ye) 務的合規管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來,監管層對打擊保險中介市場違法違規行為(wei) 持續增強,先是出台《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隨後下發《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險代理中介、個(ge) 人代理人的資質要求和業(ye) 務行為(wei) ,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wei) 的懲戒力度。(記者 李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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