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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曆史性轉型:下一步改革的進與退

發稿時間:2012-02-28 00:00:00  

  世行行長佐利克從(cong) 26日起訪華三天,期間出席為(wei) 發布一份由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聯合撰寫(xie) 的研究報告———《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hui) 》而舉(ju) 辦的高級研討會(hui) 。據報,這份報告最熱辣的建議是,敦促“縮減龐大的國企規模,使之在運營模式上更接近商業(ye) 公司”。

  對中國的國企,尤其是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的走向,國內(nei) 的經濟學者和實業(ye) 投資者近期也在激烈爭(zheng) 論。有人說,中國的國企現正站在十字路口,到底是向左轉還是向右轉,到底走什麽(me) 樣的路,需要靜下心來好好思索一番。

  就國企本身來說,雖然近年來的發展速度、規模、效益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現象,為(wei) 中國經濟保持平穩、快速、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國企數量的增加與(yu) 質量的提高、規模的擴張與(yu) 競爭(zheng) 力的提升,並不成正比。一定程度上,數量的過快增加和規模的過度擴大,反而削弱了國企的市場競爭(zheng) 力,特別是國際市場的競爭(zheng) 力。與(yu) 歐美發達國家世界500強企業(ye) 相比,中國國企能夠拿得出手的品牌、核心技術、創新成果等,少之又少,弱之又弱。而在國際市場的話語權,更是少得可憐。這一點,在鐵礦石價(jia) 格談判上就表現得很典型:需求量世界最大,卻幾乎沒有話語權。

  現在學界已有這樣的共識:國有企業(ye) 擴張速度太快,而且是無邊界的擴張。按國家的政策,國企應逐漸退出競爭(zheng) 性領域。可現在國企的擴張已經遠遠超過原來規定範圍。2011年,光是央企與(yu) 全國各省市投資簽約就達8.2萬(wan) 億(yi) 之巨。從(cong) 效益來看,除了很少的一部分壟斷企業(ye) 之外,國企的效益還是比較低的。據統計資料,目前央企總資產(chan) 約27萬(wan) 億(yi) ,淨資產(chan) 10.5萬(wan) 億(yi) 。而稅後的資產(chan) 回報率隻有3.2%,還不及銀行的存款利率。在這種情況下,國企大規模擴張,不但會(hui) 與(yu) 民爭(zheng) 利,從(cong) 國家的資源配置的效率來看,也是很不合理的。

  顯然,國企如何定位,是首先需要研究和解決(jue) 的問題。隻有解決(jue) 了國企的定位,才能研究國企的發展目標。據悉,《2030年的中國》認為(wei) ,國企在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主導地位不能變。這一點,與(yu) 中國的政治體(ti) 製、國情等是不可分割的,也是不能分割的。但是,國企的主導地位,主要應體(ti) 現在事關(guan) 國計民生的領域必須占主導地位,在經濟出現困難和問題時,國企應發揮中流砥柱作用,而不是代表支配地位,也不是所有領域都必須占主導。在其他領域,國企就該退的退、減的減、讓的讓。

  此外,是國企的市場主體(ti) 地位問題。這個(ge) 問題不解決(jue) ,國企同樣發展不好,同樣會(hui) 受到來自各個(ge) 方麵的批評和質疑。現在各方的基本態度是,不管國企在哪個(ge) 領域,也不管國企是否居於(yu) 主導地位,國企首先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要求,成為(wei) 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ti) ,也就是外國媒體(ti) 所稱的真正的商業(ye) 公司,並按照現代企業(ye) 製度要求,建立各項管理規範。很顯然,目前居於(yu) 壟斷地位的國企,是沒有達到這樣的要求的。所以,下一步的改革,能否圍繞國企的市場經濟主體(ti) 地位、運行模式的商業(ye) 化等出台更多的政策和措施,是值得好好研究和思考的。

  定位和地位問題明確了,國企的發展目標也就比較容易確定了。基本的設想,筆者以為(wei) ,大致可以這麽(me) 表述,國企必須改變隻講速度、不講效益,隻講規模、不講核心競爭(zheng) 力,隻講麵子、不講裏子的問題。下一步的重點,就是要停止規模的進一步擴張,從(cong) 外延發展轉向內(nei) 涵提升,即國企的發展目標,主要看核心技術增加了多少、國際品牌打響了幾個(ge) 、國際競爭(zheng) 力提升了幾位、國際話語權提高了幾分。沒有這一些,規模做得再大、所謂的效益再好,也不能認為(wei) 國企得到了發展和壯大。隻有滿足了這些條件,規模才會(hui) 變得有意義(yi) 、有價(jia) 值。

  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產(chan) 業(ye) 的進一步開放。因為(wei) ,如果某些領域仍然被國企牢牢控製,這些領域就不可能得到快速發展,國企的核心競爭(zheng) 力、國際競爭(zheng) 力等也不可能得到真正提高。在筆者看來,金融、民用航空、能源等領域,理應首先擴大開放程度、降低門檻,對民間資本開放。在此基礎上,再逐步開放其他領域。在此,需要著重強調的是,不要過於(yu) 擔心民營資本的進入會(hui) 出現安全問題。當然,可以在監管製度上出台更多的措施,而且對民營資本的選擇也可以更加慎重與(yu) 認真一些。而在開放傳(chuan) 統領域的同時,國企也應把觸角更多地伸向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領域。前提是,不是單純地搶市場、上規模,而是注重技術的研究和創新、提升和拓展競爭(zheng) 力,並為(wei) 民營資本進入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打下厚實基礎。

  不能忽略的是,應該考慮加快建立一種能讓國有企業(ye) 在競爭(zheng) 領域退出的機製。可以考慮社會(hui) 化地退出。國家對企業(ye) 的減持,或許可以由社保基金、社會(hui) 基金接手。

  總之,處在關(guan) 鍵曆史時刻的國企,隻有選擇正確,才能確保發展的方向不出現偏差,國企的發展才會(hui) 走上新的平台。

  (作者單位:江蘇省鎮江市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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